1、如东县马塘镇邱升中学报告厅装修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资格后审)(第二次)招标人(盖章):如东县马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 2018 年 5 月 17 日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1.1 工程名称 如东县马塘镇邱升中学报告厅装修工程2 1.1 建设地点 如东县马塘镇邱升中学3 1.1 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 91.8 万元。4 1.1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1.1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90 日历天。7 1.1 资金来源 上级补
2、助及学校自筹8 1.2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工程9 16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综合单价)报价方式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1 12 投标有效期 为: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 13.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提交方式为现金)13 14.1 踏勘现场 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14 18.2 招标控制价编制 依据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详见 20.2 条款。15 18.4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91.8 万元16 20.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7 2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江苏
3、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如东县马塘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塘镇政府主楼三楼会议室) 218 24 开 标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如东县马塘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塘镇政府主楼三楼会议室) 19 25 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0 36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退还(不计息)。备 注特别提醒:1、本工程招标资料费用贰佰元,到马塘镇人民政府主楼西侧财政大厅缴费后将收据带到开标现场,不予退还。2、中
4、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证书押至工程竣工,凭竣工验收证明领取。3、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中途不可离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4、本项目中标人须在工程所在地(如东县马塘镇)缴纳税款。联系方式招标人:如东县马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如东县马塘镇联系人:范汉东 电话:134851769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联系人:周春柳 电话:13625239921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3二、投 标 人 须 知(一) 总
5、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7 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本工程地处如东县马塘镇,已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用水、电:水源、电源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3)场内外道路:已具备施工条件。(4)其他:投标单位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
6、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建筑工程一、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3)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费用43.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
7、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 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资格审查标准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专用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
8、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投标人从中国如东网-“镇区” -“马塘镇” -“最新公开信息”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5行
9、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5.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如东网中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同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但招
10、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中国如东网-“镇区” -“马塘镇” -“最新公开信息”的附件中向所有投标人公示。5.4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中国如东网-“镇区” -“马塘
11、镇” -“最新公开信息”的附件中向所有投标人公示。5.5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 天,为保证投标人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5.6 本工程采用网上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中国如东网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中国如东网-“镇区” -“马塘镇” -“最新公开信息”的附件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
12、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6.1.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 补充通知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在中国如东网-“镇区” -“马塘镇” -“最新公开信息”中下载。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密切关注招标人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13、,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 投标文件7.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1 投标文件不应涂改、增删,如有修改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7.2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8.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两部分。8.1 资格审查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8.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1.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8.1.3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1.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8.1.5 企
14、业资质证书;8.1.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1.7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 B 证、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的交费记录(2017 年 10 月份以来);8.1.8 投标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17 年 10 月份以来)(注:项目负责人和投标经办人可为同一7人)。8.1.9 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时间为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可提供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件)资格审查文件须按以上 8.1.18.1.9 的顺序用 A
15、4 纸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密封。备注:(1)以上第 8.1.18.1.3 项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第 8.1.48.1.9 项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第 8.1.4-8.1.9 项所有原件必须随身携带备查(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可提供打印件),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者将会造成废标。8.2 商务标须包括以下内容:8.2.1 投标函;8.2.2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8.3 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8.3.1 各投标人从中国如东网-“镇区” -“马塘镇” -“最新公开信息”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6、其工程量清单附于招标文件附件中,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与完整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证金13.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开标前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应随同单独提交】。1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13.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813.3.1 中标单位应在办理退还投标
17、保证金手续前,将已签订的合同报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13.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4.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按时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或放弃中标项目的;13.4.2 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述
18、,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投标报价15.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
19、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起阅读理解。16.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9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6.1 工程价款调整16.1.1 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0、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格。16.1.2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 15%,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定。16.1.3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按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相关计价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
21、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16.1.4 本工程执行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材料风险控制机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通建价201622 号,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5%以内(含5%)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 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1)主要建筑材料费用占单位工程费用的比值 a:a=【单位工程某类别建筑材料工程总数量(包括变更调整数量)中标单价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含人工、材料风险价差部分)】100%。当 a 值5%时,该建筑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当 a 值5%,该建筑材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2)承包人应承担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跌风险幅度 b 应为 5%: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确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三方(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与本招标文件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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