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政策适当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和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2015 年 6 月 24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 10 月 1 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 1%降至 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 1%降到不超过 0.5%。实施上述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 270 亿元。2016 年 4 月 13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 2015 年已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从 2016 年 5
2、 月 1 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 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 20%;单位缴费比例为 20%且 2015 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 9 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 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 2%阶段性降至 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 0.5%。三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 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初步测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 1000 多
3、亿元。此后,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 号),再次对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采取综合措施补充资金缺口;二是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三是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本章节采取目录清单形式,梳理了近年来国家出台的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缓缴和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以及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等 11条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政策措施,清单内容包括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政策依据、执行时间、惠及企业类型、政策类别
4、等,帮助广大企业知晓并享受政策。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政策序号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政策依据 政策执行时间 惠及企业类型 政策类别一、社会保险1失业保险总费率为 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 1%。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 号)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30日缴纳社保单位 降低社保费 率2失业保险总费率在 2015 年已降低 1 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 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 0.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
5、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 号)2016 年 5 月 1 日起,暂按两年执行 缴纳社保单位降低社保费率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 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 20;单位缴费比例为 20且 2015 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 9 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 号)2016 年 5 月 1 日起,暂按两年执行 缴纳社保单位降低社保费率4一、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 1%降至 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
6、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二、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务院常务会议(2015 年 6 月 24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2015 年 10 月 1 日起 缴纳社保单位降低社保费率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 120%、150% ,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
7、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 120%、150% 或向下浮动至 80%、50% 。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 号)5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 9 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5%以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0 号)2015 年 10 月 1 日起 缴纳社保单位降低社保费率6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 3%降至 2%,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职工的费率应当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
8、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 号)2015 年 3 月 1 日起 缴纳社保单位 降低社保费 率7 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 号第四条小型、微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二、 住房公积金8 一、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 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 12%。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暂按两年执行 缴存单位 降低缴存比 例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三、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
9、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 号)9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 号)2016 年 8 月 8 日(文件签发时间) 缴存单位 缓缴三、其它10(十四)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完善户口迁移政策,推动各地出台户口迁移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快出台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控制积分落户政策适用范围。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组织技工院校和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符合税法规定条
10、件的企业培训费用允许税前扣除。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做好 2017 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1139 号)2017 年 6 月 16 日(文件签发时间)11(二十一)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权益,指导各地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降低劳动力自由流动成本,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 号)2016 年 8 月 8 日(文件签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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