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辅导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KJZB-NHCG2017046项目名称:国家度假区辅导服务项目采购单位: 宁海森林温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 09月2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第二章 采购需求 .6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9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0第五章 采购合同范本(服务) .2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73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辅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KJZB-NHCG2017046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本项目采购预算:295 万元五、采购内容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具有咨询、策划等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3、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子包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需求一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辅导项目服务贯穿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全过程,直至创建完成。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的创建活动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创建国家度假区项目策划书、为创建活动进行全程辅导、协助完成宁海森林温泉国家度假区创建工作等4(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七、采购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7 年 08 月 31 日至 2017 年 09 月 07 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
4、1:00;下午 2:30-5:00 。2.发售地点: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桃源街道新桥路 51 号四楼)售价:采购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与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联系,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0000.00 元。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7 年 09 月 26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宁海金水支行 ;帐号: 3901330109200006488 。开标时需提供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宁海分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与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置换)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投标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缴入;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开标,供
6、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一、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二、其他要求:1、 响应人需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08 月 31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响应人在 2014 年 15月 1 日以后成立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17 年 08 月 31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2014 年 1月 1 日至 2017 年 08 月 31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
7、时间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告知函”由响应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2、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包括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 宁海森林温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联 系 人: 俞启兵电 话:0574-59958759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新桥路 51 号四楼联系人:厉丹妮联系电话:0574-65568666传真:0574-655686666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招标内容
8、品目 一个招标内容 国家度假区辅导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要求服务期限 贯穿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活动全过程,直至创建完成。服务内容 详见招标要求二、 招标要求(一)、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提供创建申报服务。2、服务范围:宁海森林温泉度假区范围内及相关周边配套项目和工作; 3、实施地点:宁波市宁海县深甽镇 4、服务期限:贯穿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全过程,直至创建完成。二、工作内容及成果1、创建国家度假区申报材料编制1.1、乙方编制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上报国家旅游局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书、创建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1.2、按照国家级旅游
9、度假区标准及申报流程,围绕八类强制性指标及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表,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论证依据。1.3、按照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相关要求,为甲方进行问卷调查并出具相应的有效报告,主要包括:1.3.1 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市场问卷调查报告1.3.1.1 设计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游客调查问卷。1.3.1.2 根据浙江省旅游局关于旅游市场抽样调查样本数不少于上年接待人次万分之三的规定,在度假区范围内的住宿设施、景点、社区等区域发放且回收不少于 700 份有效问卷,并严格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和国际通用惯例组织实施。1.3.1.3 根据问卷样本进行采样分析,形成宁
10、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市场问卷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游客到访数据调查、游客旅游方式分析、游客消费特点。为编写创建申报材料提供数据支持和相关依据。71.3.2 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度假区游客满意度调查1.3.2.1 为甲方进行游客满意度调查,按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相关要求,发放数量不少于 400 份的样本,并按接待比例覆盖全部住宿设施类型。1.3.2.2 根据样本分析,出具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1.4、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要求编制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台账,并进行装帧设计和印刷制作。台账共
11、印刷不少于 6 套。1.5、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要求,为甲方提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区域基础与区位2)自然与人文环境3)度假产品与设施4)配套设施与条件5)市场结构与形象6)服务品质与管理7)智慧度假区建设1.6、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程序,编写汇报 PPT 及汇报文稿。1.7、根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程序,在景观资源汇报环节度假区需提供播放约 10分钟景观资源汇报片(时长根据评定要求)。乙方负责为甲方拍摄景观资源汇报片,并进行包装设计和制作,景观资源汇报片制作要求:时长:约 10 分钟(时长根据评定要求)语言:中、英文双语(字幕)主要制作人员:乙方人员及拍摄
12、团队成员色彩:彩色短片格式:高清 mov 视频制作成果:不少于 6 张刻录光盘2、创建国家度假区提升辅导服务82.1、.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标准,根据度假区现状,编制年度创建工作重点。2.2、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流程,通过国家旅游局景观资源评审后,为度假区编写提交国家旅游局的度假区创建项目任务说明书及工作计划表。2.3、参与甲方涉旅相关方案评审,在度假区创建期间,审核甲方提供的方案,包括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方案、建设项目规划文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内容,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2.4、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细则,指导度假区的标识系统设置、垃圾桶设置、3A厕所整改、景观节点提升、公共配
13、套服务设施等项目以及游客组织、服务质量提升、环境综合治理、产品设计等工作内容。2.5、按照国家旅游局智慧度假区建设要求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细则,指导度假区完善门户网站及智慧度假区建设。2.6、创建期间,为度假区提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化培训一次,并持续指导度假区标准化建设工作。标准化培训包括区域基础与区位、自然与人文环境、设施与度假产品、配套设施与条件、市场结构与形象、管理与服务品质。2.7、创建期间,为度假区提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营销培训一次,协助度假区提升管理人员能力。营销培训包括品牌(品牌设计、品牌传播、品牌运营)、营销(营销策划、渠道建设、媒体关系、目的地营销、客源地营销、社会化营销)
14、等三方面。2.8、全程参与并指导度假区做好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暗访、明察、验收的筹备整改工作。9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1 项目名称: 国家度假区辅导项目服务2 服务期限:贯穿宁海森林温泉创建国家度假区活动全过程,直至创建完成。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的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含:人员差旅费,住宿费;文本费;宣传费;专家咨询费;创造条件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开具服务业发票。*(2) 本项目采购预算:295 万元;投标总价超过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作调整;如因故致使本合同服务项目发生变更或遇重大政策性调整的,由采
15、购人根据双方确认的联系单,按实结算。*(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招标代理公司向采购人收取 3 万元的中标服务费。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0000 元,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第七条规定交纳。5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
16、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6 投标文件组成: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 年 9 月 27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8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 年 9 月 27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开标9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0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宁波政府采购网、
17、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与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办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个工作日内,已中标的投标人凭服务合同复印件及缴纳了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2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1013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14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5 付款方式:电汇、转账等*16付款方法:1、合同签订后首付款为合同金额的 30%,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2、甲方通过浙江省旅游局组织的度假区资源评审会后,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甲方通过国家旅游局组织的度假区资源评审会后,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20%;甲方通过国家旅游局的公示成功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后,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 20%。*17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 天。18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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