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化湖风景区租赁经营协议书2协 议 书出租方:巴中市巴州区化成水库管理处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巴中市化湖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搞活巴州经济,为巴中人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旅游休闲的场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管理的化成水库管护范围进行旅游投资开发。本着自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租赁标的物为甲方管理的巴州区化成水库库区闲臵资产(库房约800平方米,房屋约6500平方米)。该水库位于巴州区化成镇境内。二、租赁范围:全部化湖风景区。包括水库水面,水库大门口起及围墙内的土地,房屋和附属物。三、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1、租期为四十五周年,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贰万元整.自二00九年七月十日起至二0五四年七月九日止。2、为支持乙方开发旅游,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即二00九年七月十日至二0一二年七月八日止,甲方同意免收乙方租金。3、二0一二年七月八日至二0二二年七月八日,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贰万元整。4、由于经济的增长,从二0二二年七月八日至二0三二年七月八日, 共计十年,租金增长百分之十.5、从二0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