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为县空间规划(20172030)成果草案公示征求意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的总体要求,落实安徽省空间规划工作统一部署,优化无为县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推进无为县“多规合一”工作,编制了无为县空间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规划”)。为了让广大市民及本规划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充分了解本规划,参与城乡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无为县空间规划(2017-2030 年)成果草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2017 年 12 月 6 日-2
2、018 年 1 月 4 日联系电话:0553-6321759 薛先生电子邮箱:49848285QQ.COM无为县城乡规划局2017 年 12 月 6 日规划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芜湖市城镇化和城市工作决策部署,促进无为县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种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提升空间治理能力,促进无为县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无为县空间规划(2017-2030)。二、规划的地位与作用本规划是无为县人民政府实施空间管理、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3、施建设的基本依据;在无为县域范围内进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种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进行空间资源配置、城乡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等城乡空间管理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无为县所辖各镇人民政府在编制各类空间性规划时,应以本规划为指导,应落实本规划的有关指标管控要求。 三、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无为县域,二是中心城区。无为县域即全县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无城镇、襄安镇、陡沟镇、石涧镇、严桥镇、开城镇、蜀山镇、牛埠镇、刘渡镇、姚沟镇、泥汊镇、福渡镇、泉塘镇、赫店镇、红庙镇、高沟镇、十里墩镇、鹤毛镇、昆山镇、洪巷镇,县政府驻地无城镇。国土总面积 202
4、0.98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为县城东至环城东路环城南路、西至北沿江高速花渡河、南至西河马口河、北至环城北路北门外大街通江大道,城市建设用地 41平方公里。四、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17-2030 年,其中,近期为 2017-2020 年。五、规划原则一、底线控制、生态优先二、集约发展、优化布局三、依法依规、联动调整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六、规划指导思想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其他重要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二、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
5、为动力,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城镇综合吸引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统筹县域空间资源管控,建立“三区四线”管控体系,探索建立县级空间规划范式。聚力打造经济活力凸显,人居环境优良,社会和谐安定的现代化皖江次中心城市。城市定位与发展战略一、 发展定位长江经济带上有核心竞争力的滨江城市,全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业基地,皖江北岸次中心城市,宜居宜业的生态滨江新城。芜湖市域副城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市域西部综合型滨江生态宜居城市。二、 城镇职能与规模(一)中心城区:无为县经济、综合
6、服务中心和城镇人口主要集聚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提升城市生态人居环境水平。2030 年城镇人口为 38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 41.3 平方千米。(二)新市镇(中心镇):新市镇(中心镇)是建制镇的集中建设地区,是中心城外非农产业和城镇人口的主要集聚地,是服务和带动广大乡村地区发展的基地,是重点培育的县域片区服务中心。1、高沟为综合型城镇,引导发展电线电缆和智能电网设备产业。规划2030 年城镇人口为 4-8 万人,城镇建设用地为 7.0 平方千米左右。2、襄安为历史古镇和综合型城镇,进一步完善生活服务功能,借助刘渡港口发展港口物流和先进制造业,成为无为县域西部区域中心城镇
7、。规划 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约 1-3 万人,城镇建设用地为 2.2 平方千米左右。3、石涧为产业型城镇,加快碳酸钙等新材料产业和采矿业转型升级,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成为无为县域北部中心城镇。三、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县域内构建“一心两轴、一带一片”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一心”,即中心城区,作为县域行政、经济、文化和产业的综合服务中心;“两轴”:沿通江大道G347(原 S319)和沿新巢无路的城镇发展轴,两条发展轴线构成全县城镇发展的主骨架;“一带”:以县域内百里长江岸线为载体的城镇及产业发展带;“一片”:西北生态农业发展片。东西部各有侧重,以巢无路为界,西侧主要为丘陵农业、生态旅游观光为主要功
8、能的生态保育片区,东侧为以圩区农业、休闲农业为主要功能的高效农业发展片区。四、城乡产业发展规划(一)产业发展定位:沿江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物流基地,长三角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无为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中心。(二)产业布局规划:1、改造提升电线电缆传统产业以实现电缆产业“高端化、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化”为目标,坚持做特做精,走差异化发展道路,积极推动电线电缆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转型升级。把握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趋势,突破发展新兴产业所需要的特种电缆产品,重点发展航空航天电缆、海洋工程电缆、智能环保电缆、核电电缆、风电电缆、太阳能发电用电缆、军品电缆、超高压电缆等电缆,占领国内
9、高端市场,推动产品出口。2、积极发展食品产业加快城东食品园区建设,加快三只松鼠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引进健康食品加工龙头企业。3、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依托石涧新材料产业园,发挥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和裕溪河码头优势,以华塑矿业、磊达水泥、宏远钙业等企业为龙头,发展盐化新材料、纳米钙、钙盐、碳酸钙等新材料产业。同时,大力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纳米材料、非金属材料、智慧材料、石墨烯材料等新材料产业。4、做大做强羽绒羽毛产业依托无为县作为全国高端羽毛球原料和制品集散地的优势,充分利用“中国羽毛羽绒之乡”的金字招牌,促进健康家居和体育用品加工业发展,打造国家羽毛球生产基地和中国羽毛球康乐城。5、一
10、镇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充分利用各镇资源禀赋,打造各镇特色产业,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联合经营模式,围绕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需求,整合产业链、要素链、利益链,加快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争创全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三元格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支持乡镇、村打造特色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五、城乡综合交通规划(一)区域对外交通:1、航空无为域内没有航空港,但邻近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和南京禄口机场,分别距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约 150 千米,距南京禄口机场约
11、 178 千米,并具有良好的公路联系条件。2、铁路(1)线网规划规划铁路 4 条,分别为京福客运专线、商(丘)合(肥)杭(州)客运专线、北沿江铁路预留通道和庐(江)铜(陵)铁路。1)京福客运专线京福高速客运专线为电气化高速铁路,从京沪高速铁路的安徽蚌埠站引出,取直南下,经合肥、巢湖、铜陵、黄山,江西上饶,至福建福州。京福高铁巢湖段经巢湖、无为,由京福高铁公铁两用桥(暂名)过江到铜陵。无为境内设有站点 1 处,位于福渡镇。2)商(丘)合(肥)杭(州)客运专线该铁路经过陡沟镇境内,在无为县域没有站点。3)北沿江铁路预留通道平行于北沿江高速公路规划预留一条北沿江铁路通道,主要功能为疏港铁路通过港口支
12、线联系各港区。4)庐(江)铜(陵)铁路从规划区南部经过,联系庐江与铜陵,为普速铁路,在蜀山镇、襄安镇设站。3、高速公路到 2030 年规划共建成 5 条高速公路,分别为岳武高速东延线、北沿江高速公路、巢黄高速、芜湖长江二桥高速连接线、铜陵长江公铁大桥连接线。高速公路控制红线宽度为 60 米。(1)北沿江高速公路(2)芜湖长江二桥高速连接线(3)岳武高速东延线(4)铜陵长江公铁大桥连接线(5)巢黄高速4、港口水运(1)航道规划规划航道分为一级航道、二级航道、三级航道、四级航道、六级航道及七级航道。规划长江为一级航道;提升西河航道等级,以凤襄河为界,凤襄河以西提升至三级航道标准,凤襄河以东提升至四
13、级航道标准;提升凤襄河为三级航道标准;提升陡沟河为六级航道标准;维持永安河、郭公河及花渡河为七级级航道标准。(2) 港口规划规划港口分为 50 万吨以下、 100300 万吨、300 万吨以上 4 个等级。共规划港口 9 座:规划 50 万吨港口有 5 座,分别为泥汊港、襄安港、蜀山港、开城港(新增)、福渡港;规划 100300 万吨港口有 3 座,分别为高沟港(新增),西河港、黄龙港(石涧,现状提升而来);规划 300 万吨以上港口有 2 座,分别为土桥港、刘渡港。(二)综合客运枢纽:1、综合交通客运枢纽规划形成 1 处无为站综合交通客运枢纽,枢纽中包括京福客运专线无为站铁路客运车站、城际铁
14、路无为站及为枢纽站配套的长途场站、公交、出租、停车等交通设施。2、公路客运枢纽根据城区规划客运量的流量和流向,中心城区设置 3 处长途客运站,总用地面积约 8.01 公顷。城东客运站规划为二级站,位于城东片区京福客运专线无为站附近,占地面积为 1.48 公顷,城南客运站和城西客运站规划为三级站,分别位于城南片区军二路西侧、城西北片区巢无路东侧,面积分别为 3.79 公顷、2.74 公顷。新市镇、中心镇各设置一处公共交通客运场站。中心村设置公交候车点,服务城乡公交线路,同时兼顾对外交通客运功能。3、城市客运枢纽布局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体系包括轨道交通线路间换乘枢纽、轨道与路面公交换乘枢纽、路面公交换
15、乘枢纽,服务于城市中心及片区中心。考虑到无为县的实际,无为县应重点建设路面公交换乘枢纽。路面公交换乘枢纽包括区域间衔接枢纽、客流集散枢纽、城乡公交换乘枢纽三类。区域间衔接枢纽设置在区域联系的主要通道附近,主要为县城与周边地区之间的交换客流服务;客流集散枢纽和城乡公交换乘枢纽选址应在商业中心、文娱中心、体疗中心、村镇中心等处,服务于县城、镇区等各区域内部的公交客流。 规划结合县城,结合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商业中心等建设公交枢纽站。发展指标一、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一)县域常住总人口规模2020 年近期控制在 81 万人左右,2030 年远期控制在 70 万人左右。 (二)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
16、模2020 年近期控制在 28 万人左右,2030 年远期控制在 38 万人左右。 (三)地区生产总值2020 年为 700 亿元,2030 年为 1500 亿元。二、城镇化与空间利用(一)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测 2020 年城镇化率在 60%左右,2030 年在 70%左右。(二)县域国土开发强度2020 年控制在 14.11%左右,2030 年控制在 14.57%左右。(三)市域耕地保有量2020 年和 2030 年控制在 110058 公顷以上。三、生态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一)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2020 年控制在 90%以上,2030 年达到 100%。(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7、2020 年控制在 80%以上,2030 年达到 100%。(三)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20 年控制在 15 平方米以上,2030 年控制在 18 平方米以上。县域三类空间划定一、城镇空间(一)城镇空间总面积为 274.66 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 13.59%,主要包括县城、高沟镇、襄安镇、石涧镇的城镇用地及未来空间扩展范围。 (二)管控措施:城镇空间的范围、面积和管控要求,应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明确为强制性规定。因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变化、上位规划重大调整、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确需修改的,应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管理措施要求进行。 城镇空间内可分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18、城镇空间和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空间管控措施应符合本规划文本规定;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空间应作为各类区域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村庄居民点或其他建设用地的主要空间,可根据需要安排适量基本农田、一般农地或其他农用地,其空间使用应符合城乡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 规划期内,城镇开发边界的调整应在城镇空间内进行。城镇空间与生态空间、农业空间的相互转化利用,应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根据功能变化情况,依法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进行修改调整。 城镇空间与城市、镇规划区交叉重叠的区域,其空间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
19、政策,鼓励城镇空间外现有城市、镇和建设用地有序腾退,逐步进入城镇空间;除区域性基础设施以外,在城镇空间外部,原则上不再安排城镇建设用地指标。 二、农业空间(一)农业空间总面积为 1417.91 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 70.16%,主要分布在城镇空间与生态空间以外的区域。(二)管控措施:城市、镇、乡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农业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定农业空间内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农业空间的,尽量避免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以及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执行。 从严控农业空
20、间转为城镇空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生态空间;加强对生态空间转为农业空间的监督管理,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要求的生态空间转为农业空间。农业空间与城镇空间、生态空间的相互转化利用,应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根据功能变化情况,依法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进行修改调整。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农业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农业空间中的一般农地和其他农地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农业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应当加强论证和管理。农业空间内的现有各类建设用地,应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土地综
21、合整治、工况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各类工程实施因地制宜促进农业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合理促进中心村集聚发展,控制自然村庄的无序蔓延和扩展。 三、生态空间(一)生态空间总面积为 328.41 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 16.25%,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和西南部低山丘陵区域,主要包括公益林保护区、天井山森林公园、万年台风景区、竹丝湖、长江水体和沿线保护湿地。(二)按照国家对生态空间的区域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制度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 二
22、、生态空间内分为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态空间管控应符合本文本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的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 三、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内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加强对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的监督管理,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生态空间与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的相互转化利用,应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根据功能变化情况,依法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进行修改调整。四、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
23、项目,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原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应当加强论证和管理。 五、生态空间内的现有建设用地,应根据生态保护需要和规划,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各类工程实施,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由无为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专用。六、在不改变利用方式的前提下,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实施承载
24、力控制,防止过度复垦、放牧、采伐、取水、渔猎、旅游等对生态功能造成损害,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 县域控制线划定一、一级控制线(一)城镇开发边界:规划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模 118.45 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 5.86%。(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规划划定县域永久基本农田规模 932.95 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 46.16%。(三)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划定县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63.44 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 8.08%。二、二级控制线 (一)重要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本次划定重要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范围为 55.3 平方公里,包括铁路、高速公路、架空 220kv(含)以上电力线、
25、区域燃气线路等相关设施的线路空间,推进多线共廊,构建县域重要的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体系。县域土地用途管制一、县域土地用途规划至 2030 年,县域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294.50 平方公里,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0 年,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27.86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 41.30 平方公里,镇建设用地 12.5 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 116.62 平方公里,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 58.60 平方公里。(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规划至 2030 年,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总规模为36.73 平方公里。 (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至 2030 年,区域公用设施用地总规模为23.13 平方公里。 (4)特殊用地。规划至 2030 年用地总量为 4.06 平方公里。 (5)采矿用地。规划至 2030 年用地总量为 2.72 平方公里。 (6)非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0 年,非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 1726.49 平方公里。二、城乡居民点规划按照县城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的要求,县域远期辖 1 个县城、3 个中心镇(新市镇)、123 个中心村,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成果及镇区、乡村发展态势赋予合理的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实施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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