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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范文导读:本文是关于民事答辩状范文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民事答辩状】答辩人:赵XX,男,白族,1980年02月14日生,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人,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身份证号53293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被答辩人:李XX,男,白族,49岁,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34号,系死者李XX之父。被答辩人:刘XX,男,36岁,农民,白族,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27号。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李XX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请求事项: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事实和理由:一、答辩人赵XX不应该对李XX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支付的6000.00元为补偿款而非赔偿款。1、被答辩人李XX以“事发当天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和李XX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吃饭并不会必然导致李XX的死亡。2、2011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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