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新塘镇 107 国道(府前路至东江大道段)辅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 标 文 件招标人(章):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章):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 年 5 月 3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6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44第 1 章 招标公告5新塘镇 107 国道(府前路至东江大道段)辅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塘镇 107 国道(府前路至东江大道段)辅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有关文件批准实施,招标
2、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进行资格审查。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西起东江大道,东至府前路,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 60km/h,全长大约 2.8 公里。本次项目按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含辅道改造工程(不含主线),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 8976.86 万元,其中建安费 6982.94万元。2.2 技术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本项目在本区域交
3、通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2.3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新塘镇 107 国道(府前路至东江大道段)辅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测量、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2.4 勘察设计周期:2.4.1 工程测量、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中标后 10 个日历天内,通过一次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一次定测报告送审稿 8 份及详勘报告 8 份;2.4.2 初步设计阶段:一次定测外业验收通过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10 份及初步设计概算;2.4.3 初步设计修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下发后 5 个日历天内完
4、成;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8 份;2.4.4 施工图设计阶段:下发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10 份;62.4.5 施工图修改:施工图审查后 5 天内完成,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8 份;2.4.6 后续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止。2.5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设 1 个合同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5、 单位负责人 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或控股 2、管理关系 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 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3.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服务指南栏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月 日至 2018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提交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适用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情况)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一套加具封面后装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 参股是指持股比例不超过 50%,或不是第一大股东;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
7、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7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印章)2 份(下载地址:http:/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现金),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议(答疑会)。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
8、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号)。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各媒体上发布: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为准。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7联系方式招 标
9、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 38 号 地 址:广州市广卫路 4 号 20 楼邮 编:511340 邮 编:510030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陆先生电 话:020-82772011 电 话:020-82627566传 真:020-82627566日 期:2018 年 月8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招标人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地 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 38 号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0-827720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
10、广州市广卫路 4 号 20 楼联系人:陆先生电话:020-82627566项目名称 新塘镇 107 国道(府前路至东江大道段)辅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1.1.2建设地点 增城区新塘镇 107 国道(府前路至东江大道段)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出资比例 100%1.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只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勘察设计周期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 4.1 款的规定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资质最低条件:见附录 1业绩最低要求:见附录 2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 3信誉最低要求
11、:见附录 41.4.2 联合体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9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1 分包 不允许违规分包 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补遗书(如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 投标
12、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 投标文件形式 双信封单信封3.2.2 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 标限价否是,最高投标限价为 225.78 万元,其中设计费 176.70 万元,勘察费 49.08 万元.3.2.3 固定勘察设计费 本款不适用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或开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银行:建行
13、天润路支行户 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44001583404059333333凡使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及附件。10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投标人须按照指引及附件的要求及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行号”的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0-28866000-4-0。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有缴款证明及回款回执的复印件(投标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管理界面打印缴款证明),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
14、招标人将视为无效。3.7.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另加 1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投标人自备 U 盘存储),副本可以是正本的黑白复印件。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新塘镇 107 国道(府前路至东江大道段)辅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在 年 月 日 时 分
15、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号)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号)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11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完毕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 2 号
16、金河湾 3 栋 108 号)5.2.1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随机启封开标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设立的相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7.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2 名7.3.1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9.5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镇园圃路 52 号电 话: 020-82612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3新塘镇 107
17、国道(府前路至东江大道段)辅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当上述标准不足以解决本项目市政部分设计要求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现行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2)根据调查研究,通过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分析,推荐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审查批复意见中有关强制性要求。(3)概算编制需严格按照粤交基【2010】158 号文、粤交基【2010】355 号文及后续文件关于清单的规定编制,并应满足增城区财政局的评审要求。(4)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4原 1.4.3 条款中(10)目中的“项目所在地”、“该区域”均指“广东省”。原 1.4.3 款完善如下: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勘察设计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勘察设计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勘察设计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勘察设计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被责令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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