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单位负责人:韩继明 财务负责人:韩继明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 5 月 26 日- 2 -目 录第一部分 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 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兴安盟农村
2、能源管理站概况一、主要职能推广能源技术,保护农业环境。沼气、太阳能、风能、地热资源利用技术推广,农村常规能源节能技术设备推广,农业环境- 3 -监测网络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水土气污染检查处理。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为兴安盟农牧业局所属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 5 人,实有 4 人,退休2 人。 第二部分兴安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公开表 1表 8第三部分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2017 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收支总预算为 93.96 万元,其来源为财政
3、拨款 86.96 万元,自治区能源管理总站补助的其他收入 7.00 万元。主要用于盟农村能源管理站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 、关于 2017 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部门预算收入为 93.9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6.96 万元,占比 92.55 %,其他收入7.00 万元,占比 7.45%。三、关于 2017 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 93.96 万- 4 -元,其中基本支出 73.96 万元,占比 78.71%,项目支出 20.00 万元,占比 21.29%。
4、四、关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一)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 86.9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 86.96 万元,占财政拨款的 100%。(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7 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 86.96 万元,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 10.00 万元,占支出的 11.50%;农林水(类)支出 60.86 万元,占支出的 69.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2.20 万元,占支出的14.03%;住房保障支出 3.90 万元,占支出的 4.48%。(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86.9
5、6 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 10.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 10.00 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 万元。主要为重金属污染防治费用本年预算安排。2、农林水支出(类)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 60.8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 21.86 万元,其中:(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 50.86 万元,主要用于盟农村能源管理站本级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 5 -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 2016年
6、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了 8.14 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长。(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 10.00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专项款。此项支出比 2016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了 30.00万元,原因为沼气项目费用本年预算安排减少。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2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73 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 10.76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职工工资。此项支出比 2016 年财政
7、拨款预算数增加 0.53 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长。(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 1.43 万元,用于职工遗属的生活补贴。此项支出比 2016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 0.2 万元。增加原因为社平工资增加,遗属补助计算基数增长。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3.90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此项支出比 2016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 0.52 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改革后,计算- 6 -基数增长。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
8、明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六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20.06万元。比上年增加 7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7 年其他收入列入预算安排 7.00 万元。七 、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 3.77 万元,占总支出的 4.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 3.50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27 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 1 台。三公经费总体预算与 2016 年无变化。八、关于政府采购预
9、算的情况说明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7 年预算涉及政府采购,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资金安排 1.00 万元。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指兴安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其他收入:指兴安盟能源管理站收到的自治区能源管理总站补助款三、农林水(类)事业运行(款):指用于保障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正常运行、开展管理工作的支出。- 7 -四、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指用于保障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治理重金属防治项目方面的支出。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兴安盟农村能源管理站退休人员的经费及遗属生活补贴。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