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1-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环境保护厅窗口。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咨询电话 07715355010/559534611 咨询及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15775917/559584512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1995 年主席令第五十八号公布,2004 年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修订,2015 年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修改,2016 年主席令第 57 号修改)第五十七条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 年国务院令第 408 号公布,2013 年国务院令第 645 号第一次修正)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
3、,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七条 第一款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3第二款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第三款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第九条第一款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4、发证机关在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征求卫生、城乡规划等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第十一条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二)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三)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四)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 20%以上的。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危险废
5、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0 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 年国务院令第 380 号公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 588 号第一次修正)第二十二条 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4.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
6、09 年第 65 号)第三条 关于审批程序及时限(一)受理(5 个工作日内)负责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后应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二)专家评审(40 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核查。专家组应当提交关于4申请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意见;并起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草案或不予颁发许可证的文件。(三)审批(20 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依法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依法发布有关给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7、的公告。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四)制作颁发许可证(10 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制作并颁发许可证;批准日期以公告日期为准。13 实施对象 广西辖区内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14 行使层级 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5 权限划分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 年国务院令第 408 号公布,2013 年国务院令第 645 号第一次修正)第七条第一款 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第二款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
8、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第三款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 号)将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1680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部分委托审批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7225 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县级环保部门审批机动车维修活动
9、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设区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以及对机械、船舶等行业废矿物油(HW08)和镍氢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含汞电池、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收集活动。其余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16 行使内容县级环保部门审批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设区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以及对机械、船舶等行业废矿物油(HW08)和镍氢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含汞电池、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收集活动。其余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517 通办范围 无
10、。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15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 年国务院令第 408号公布,2013 年国务院令第 645 号第一次修正)、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 年第 65 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需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环评文件审批与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二)有 3 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 3 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三)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四)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
11、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储存设施、设备;(五)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六)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七)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八)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20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详见附件。(一)首次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可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 下载);2环保审批手续相关材料。已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提供环评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复印件;新建成且未验收
12、的项目,提供环评批复复印件,以及试运行计划(含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计划) 。3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4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 5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66现有设施最近一年内的污染源监测报告(复印件);7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污染防治措施等证明材料及安全管理制度;8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9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 8 项材料进行审查后出具的审查意见。(二)重新申请同首次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13、证所需提交的材料(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需提交的材料1换证申请书;2近三年内年审报告及有关材料;3近三年内环境保护监测报告(由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4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环节名称专家评审并进行现场检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 年国务院令第 408 号公布,2013 年国务院令第 645 号第一次修正)第九条第一款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 年第 65号) “三、关于审批程序及时限(二)专家评审(40 个工作日内)
14、审批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核查。)21特殊环节(含 中 介 服务 )办结时限 40 个工作日。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审查方式:一、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 A4 型纸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
15、名。7(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 ”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1.格式要求:污染源监测报告须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安全、消防、卫生等证明材料须由安全、消防、卫生等部门出具的文件。2.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材料完整,真实。二、实地核查。标准如下: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 年国务院令第 408号公布,2013 年国务院令第 6
16、45 号第一次修正)第五条第二、三、四、五、六款,现场检查标准如下:(一)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二)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储存设施、设备;(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四)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五)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5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26 结果名称 危险废
17、物经营许可证。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8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32 物流快递 邮寄/自取。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用软件系统。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为几种?答: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
18、动。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2试生产阶段能否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答:根据关于修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部分条款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 第 65 号)规定,试生产前企业可以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只需制定试运行计划,备齐其他申请材料,即可申请。35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应依法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实质性审核、技术审查、现场核查、公示。3.决定责任: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制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及批复文件,送达并依法进行
19、信息公开,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5.信息公开责任:定期发布审批结果。6.监管责任:加强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对其进行查处。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项目而予以审核同意的;3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违规审批,造成环境污染的;4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95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要求办事的;6在监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环境污染的;7其他违反法律
20、法规规定的行为。37 备注8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不符合条件或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高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固管中心负责人,承办人专家评审和现场检查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特定关系人不按规定严格审查高 评审专家,承办 人审核环节:收受好处,对不符合条件或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高 重金属处承办人, 负责人4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低1. 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等相关规定;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
21、集体讨论决定。分管厅领导和重金属处负责人附件: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流程图2.申请材料目录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补充说明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示范文本)5.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样本(图片)10附件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5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政 务 服 务 窗 口首问责任人审核材料自 治 区 固 体 废 物 管 理 中 心 组 织 申 请 材 料 评审 和 现 场 核 查 ,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 限 40 个工 作 日 内 , 不 计 算 在 承 诺 办 结 时 限 内 )承 办 处 室 根 据 申 请 材
22、料 评 审 和 现 场 核 查 结 果提 出 办 理 意 见 ( 限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分 管 厅 领 导 审 定 ( 限 5 个 工 作 日 )印 制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同 时 由 服 务 窗 口 首 问 责 任 人 通 知 申 请 人 并 送 达 许 可 证 , 作 出 不 同意 决 定 情 形 的 , 应 告 知 申 请 人 不 同 意 的 理 由 ( 限 5 个 工 作 日 , 不 计 算 在 承 诺 办 结 时 限 内 )自 治 区 固 体 废 物 管 理 中 心 对 申 请 材 料 进 行书 面 审 查 , 做 出 受 理 或 不 受 理 的 决 定 ( 限5 个 工 作 日 内 , 不 计 算 在 承 诺 办 结 时 限 内 )作 出 不 予 受 理 决 定 ,并 告 知 向 有 关 单 位申 请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的申 请 材 料 不 齐 全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当 场 一 次 性 告 知 申请 人 需 补 正 的 全 部内 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 批 前 公 示 ( 5 个 工 作 日 , 不 计 算 在 承 诺 办 结 期 限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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