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古田县公办幼儿园 2017 年秋季招生工作办法一、招生原则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 的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二、招生对象本县各乡镇(街道)户籍或暂住在本县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 3 周岁的适龄幼儿(2013 年 9 月 1 日-2014 年 8 月 31 日出生)。三、报名、注册、开学时间报名时间: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8 月 16 日报名。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 月 21 日到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城区各园 8 月 23 日注册。各乡镇中心园、小学附设幼儿班 8月 30 日报名注册。开学时间:9 月 1 日正式上课。四、城区幼儿园(小班)招生
2、计划单 位 班 级 数 单 位 班 级数 实验幼儿园 6 城西第二幼儿园 3机关幼儿园 1 湖滨中心园 3城东第一幼儿园 3 局下幼儿园 32城西第一幼儿园 2 松台幼儿园 2罗华中心园 2每班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32 人。(具体招生人数见各园招生简章)五、招生办法1、现户籍为城东、城西街道办事处属原新城镇户籍(文安、文河、文兴、青云、胜利、新秀等社区)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到实验幼儿园、城东第一幼儿园(一小园)、城西第一幼儿园(二小园)、城西第二幼儿园(实小园)、机关幼儿园报名。前山村划入实验幼儿园招生范围;古田溪水电厂划入实验幼儿园、城东第一幼儿园、城西第一幼儿园招生范围。前
3、坂、洋头村划入城西第二幼儿园招生范围,罗华村、金泰社区户籍学龄幼儿纳入罗华中心幼儿园招生范围,松台村、莲桥村户籍学龄幼儿纳入松台幼儿园招生范围,苏洋厝村、吉兆村、局下村、官江村、浣中村、浣下纳入局下幼儿园招生范围。新丰村、西山村、赖厝村、湖滨村、翠屏社区户籍学龄儿童纳入湖滨中心幼儿园招生范围。(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各园招生简章)2、其他各乡镇中心园、小学附设幼儿班、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辖区内适龄幼儿就近入园。33、各园在完成本辖区适龄儿童就学后未达到计划招生人数时,可招收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4、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正常工作调动除外)5、根据宁
4、德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宁教综 20165 号)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籍为本市的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可以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一)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三)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四)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上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须在 8 月 22 日之内提供相关证明到县教育局幼教股申请登记。六、招生程序(
5、一)发布招生通告7 月 10 日前,县教育局在县政府网站、教育局网站公布古田县公办幼儿园 2017 年秋季招生工作办法。各幼儿园应4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幼儿园招生办法,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各园招生简章于 8 月 1 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核后,8 月 3 日在本园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在本园网站发布公告。(二)办理报名手续12017 年 8 月 16 日辖区内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到相应的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16 日17:30)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2每位幼儿只限申报一所幼儿园,各园验证有关证明材料,8 月 17 日汇总后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如发现
6、有伪造材料或同时在两所幼儿园及以上进行登记报名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属本辖区招生范围的应提供幼儿本人户口簿、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城区的由古田县妇幼保健院出具,乡镇的由当地卫生院出具);(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提供幼儿本人户口簿、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还应提供父母进城务工证明及父母在城关的居住证明。(三)录取1.城区公办幼儿园对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所提供的材料核对无误后,若登记报名幼儿数少于本园计划招生人数应全部招收,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注册。若登记报名幼儿数超过本园5计划招生人数时,将安排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采用分组抽签(或摇码)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抽
7、签余下的适龄儿童可在 8月 19 日(截止时间 17:30)到计划招生人数未满的幼儿园进行再次登记报名(只限一所幼儿园),若该园再次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即可按规定时间到幼儿园注册;若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该园计划招生人数时,则对第二次登记报名对象进行分组抽签(或摇码)确定招收对象。对仍不能确定就读幼儿园者,可继续到计划招生指标未满的幼儿园登记报名入学。2、8 月 21 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可到未达到计划招生人数的幼儿园报名,若登记报名幼儿数少于该园计划招生剩余人数,该幼儿园应全部招收,若登记报名幼儿数超过该园计划招生剩余人数时,将安排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采用分组抽签
8、(或摇码)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认定:凡户籍属古田县城总体规划区域(古田县城总体规划区域包含:文安社区、文兴社区、胜利社区、翠屏社区、青云社区、文河社区、新秀社区、鑫泰社区、新丰村、西山村、前山村、赖厝村、湖滨村、罗华村、松台村、局下村、莲桥村、前坂村、苏洋厝村、官江村、吉兆村、浣中村、浣下村)以外在古田城区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七、工作要求6(一)严格规范公办园招生行为。幼儿园必须认真执行县教育局的招生意见,不得随意调整招生人数;不得随意变更招生方案;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二)坚持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幼儿园类别由
9、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各幼儿园应将其纳入校务公开范围,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三)针对目前我县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实际,各园要顾全大局,协同排难,充分挖掘潜力,满足入园需求,确保常住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最大限度地缓解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矛盾,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四)县教育局建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幼儿园要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共
10、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法违规招生的幼儿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古田县教育局和城区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电话7古田县教育局 2017 年 6 月 13 日附件:古田县教育局、城区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电话单 位 电话号码古田县实验幼儿园 05933816022机关幼儿园 05933883342城东第一幼儿园 05933831250城西第一幼儿园 05933894900城西第二幼儿园 05933897996湖滨中心园 05933885833罗华中心园 05933889386局下幼儿园 05932236696松台幼儿园 05933833273教育局幼教股 059338880678古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 年 6 月 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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