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6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011 站2018 年度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实施方案为了使 2018 年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011 站培训、鉴定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保证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质量,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则和建材行业特有工种鉴定实施办法 ,经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011站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确定培训、鉴定工作计划及鉴定等级依据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实施 2018 年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种有关要求和具体操作办法,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011 站根据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安排
2、,于 2018 年6 月确定年度的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范围(培训工种及技术等级);人数、日期、培训大纲(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材(或讲议)等,已报国家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并拟准备批准后于 2018 年 6 月中旬实施。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2018 年版),确定 2018 年度职业鉴定等级和种类。具体报考的建材、化工及环境工程方向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名称,要依据 2018 年人社部鉴定中心发布的已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具体详见附件一(2018 年度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标准鉴定目录)所示。职业鉴定分为以下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
3、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各个等级技能鉴定的条件,详见附件二(鉴定对象及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所示。2 / 26二、成立 011 站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组织机构本着“严肃、认真、规范”的原则,保证 2018 年度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有序、高效、顺利实施,现成立职业技能鉴定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一)领导小组:顾 问:那文津组 长:朱玉春副组长:周美茹 安 骞组 员:于长湖、盛所岩、王 宙、赵金柱、安晓燕、王莹、武丽华、张向红、李小娟职 责:1、负责研究制定 2018 年度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方案;2、负责组织实施
4、 2018 年度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具体工作;3、负责协调、处理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负责撰写职业技能鉴定的总结,报国家建材职业技能鉴定中心;5、接受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二)职业技能鉴定综合办公室主 任:赵金柱副主任:王莹组 员:朱华兴、乔丽娜、邵佳慧、孙晓伟职 责:1、负责为各培训、鉴定考评组提供各种考务服务;2、负责组织在校生、社会考生报名,并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3 / 263、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制作、发放准考证;4、负责安排考生考场编排及理论考试考核老师安排;5、负责汇总各考评组的鉴定成绩,并将成绩输入鉴定考务系统;6、负责对各相关职
5、业技能工种的测评资料进行归档等工作;7、负责协调国家建材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级证制作工作;8、负责完成职业技能鉴定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其他工作。(三)培训及考评组:1、玻璃专业群:组 长:武丽华组 员:王 宙、孟秀华、张丽霞、闫洪涛、赵金柱、孙晓伟、张金赞2、水泥及新型材料专业群:组 长:张向红组 员:李丽霞、刘满库、乔丽娜、赵北龙、钱慧丽、刘鸿雁、马雪岩韩 飞、林铭涛 3、环化专业群:组 长:李小娟组 员:魏雅娟、赵春峰、张永芬、谢志峰、王 莹、邵佳慧、刘爱华、刘玲玲培训工作职责: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工种职业技能的培训、辅导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学生报考相应的职业工种;3、负责组织对相关职
6、业工种进行培训、答疑;4 / 264、负责完成职业技能鉴定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考评工作职责:1、负责编制相关职业工种的鉴定试题、试卷;2、负责组织相关职业工种的理论考评、职业技能测评等工作;3、负责对相关职业工种的理论试卷进行评阅、分数汇总、上报等工作。 4、负责处理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出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职业技能鉴定领导小组;5、负责完成职业技能鉴定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三、具体组织实施(一)公布鉴定工种,并组织报名为了便于我院学生及社会人员参加 2018 年度建材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顺利完成报名、备考、应考等程序,确定在 2018 年 6 月 11
7、21 日期间通过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材料工程系网站(http:/ 2016 级学生,可由专业班级统一组织到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报名,并缴纳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费(详见附件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鉴定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按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发给准考证。5 / 26(二)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为了便于考生更好的掌握职业技能鉴定各工种的理论知识,熟练进行实际操作,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组考前可以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根据考生的报考工种,组织相关专业培训老师对考生进行培训指导,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并提供实际操作技能指导与训
8、练。职业技能鉴定领导小组要对考评员的资格进行提前考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四(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所示。(三)考前准备 依据考核规则和考核任务要求,职业技能鉴定综合办公室提供符合鉴定要求的环境和必要条件。包括考场设置、考评员安排、考核所需物品的准备和后勤服务设施的设置。考前三天由职业技能鉴定小组派专人对考场设施及有关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四)考试时间确定本次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理论考试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5 日-26 日,实操考试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28 日。考试的具体时间由职业技能鉴定综合办公室报职业技能鉴定领导
9、小组批准后实施。(五)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根据各个工种的培训大纲(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培训教材(或讲议),从鉴定工种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合成试题。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分为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均采用百分制,60 分及以上为及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试卷组合: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部分,根据报名人数、报考技术等级或工种等情况,由考评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拟定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再由各6 / 26个考评组组长指派专人在保密的条件下,从拟定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提取试题,组装成卷,并进行密封,交由职业技能鉴定领导小组制定的人员保管。 理论考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到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指定考
10、场应试,考生需遵守考场的秩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五(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考场规则)所示。考评组组长按照鉴定规范(考核大纲)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六(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考场规则)所示具体考评员的监考员要求详见附件七(职业技能鉴定监考员工作守则)所示。对于考场出现的突发状况,详见附件八(违反考场规则及作弊问题的处理办法)所示。实际操作: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到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指定地点参加测试。职业技能鉴定实际操作部分,根据报名人数、报考技术等级或工种等情况,由各个考评组组长选择提供符合鉴定要求的环境和必要设备,包括考场设置、考评员安排、考核所需物品的准备等,
11、并由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指派专门人员对考场设施及有关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符合测试条件的设备、场地进行封闭。考评组组长组织相关工种项目考评员现场对应考考生的实际操作按照鉴定规范(考核大纲)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及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生完成情况现场评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九(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及评分办法)。(六)成绩综合评定 各个考评组首先要集体研讨、分析参考答案的得分、扣分标准,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评卷阅卷。考评组评定成绩按工作流程、合理分工、明确各环节考评员的职责,准确无误的完成成绩评定工作。7 / 26理论考试的试卷,考评员严格按照附件四: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理论试卷评阅标准的要求
12、,认真、及时的评阅试卷,遇到困难问题,需及时向考评组组长汇报情况,考评组解决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职业技能鉴定领导小组反映。实际操作的考核,考聘员要按照实际操作的要点,逐项进行考核。在成绩给定时,要充分考虑操作是否规范,操作是否熟练等方面综合考虑。考核完成后,各个考评组要对成绩进行汇总,上报给鉴定综合办公室,并向鉴定综合办公室提交考试成绩分析总结报告。(七)鉴定结果上报每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完成后,技能鉴定综合办公室汇总鉴定成绩,及时输入鉴定考务系统,对成绩进行封存,并将鉴定成绩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国家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五、核发职业证书 对参加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
13、国家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准并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工种、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编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要求执行。技能鉴定综合办公室负责发放职业资格证书。附件 1:2018 年度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目录附件 2:鉴定对象及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附件 3:鉴定收费标准附件 4: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附件 5: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理论试卷评阅标准8 / 26附件 6: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考场规则附件 7:职业技能鉴定监考员工作守则附件 8:违反考场规则及作弊问题的处理办法附件 9: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及
14、评分办法附件 10:关于成绩补考的有关规定附件 11:成绩补考考生情况反馈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011 站2018 年 6 月9 / 26附件一2018 年度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目录序号原职业标准名称与相关的新职业标准对应发文机构1 建材化学分析工 可列在水泥生产工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 混凝土工 可参考水泥混凝土制品 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3 玻璃熔化工 可参考玻璃纤维及制品 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4 玻璃配料工 可参考玻璃纤维及制品 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5 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员 水泥生产工下工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6 水泥生产巡检工 水泥生产工下工种
1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7 水泥混凝土制品工 可参考水泥混凝土制品 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8 水泥制品工 同水泥生产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9 水泥生产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10 工业废水处理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11 工业废气治理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10 / 26附件二鉴定对象及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一、鉴定对象在校学生及社会各类人员均可根据需要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下列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1、在建材行业特有技术工种岗位的劳动者;2、技术学校、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属于建材行业特有工种的毕(结)业生;3、学徒培训期满的学徒工;4、已取得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获取更高一级职业资格的证书的人员;5、自愿参加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二、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或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中没有规定的,原则上按下列条件申报:(一)申报初级技能鉴定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学徒工学徒期满的人员,本岗位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工作人员;2、经各级各类就业培训机构培训的毕(结)业生 ;3、大、中专毕(结)业生;4、通过自学达到初级技术水平的人员(二)申报中级技能鉴定条件:(国家职业资格四级)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岗位连续工作 5 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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