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7 年 xxx 市“ xx”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万源市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万源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一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长坝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六个精准”“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要求,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线图”和“时间表”, 按照“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结果导向、坚持民意导向”的原则,深入整治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脱
2、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 (二)重点整治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查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三)重点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三、整治时间 2017 年 4 月 6 月底 四、整治对象 (一)全体乡干部及村组干部 。 (二)驻村“第一书记”及帮扶工作人员。 (三)脱贫攻坚办公室及其他乡属单位。 五、工作措施 (一)从严从实监督检查 1.坚持“三级联查”,形成同频共振。围绕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各单位和村支两委开展自查自纠,乡脱贫攻坚办公室开展全面清查,专项整
3、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乡纪委开展专项核查,形成“三级联查”点线面监督机制。各村、乡脱贫攻坚办公室和责任单位要对照全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4月 30日前,将长坝乡村(单位)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问题清单(附件 1)交乡脱贫攻坚办公室汇总上报。 2.坚持专项督导,推进抓常抓长。乡纪委会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等方式,坚持“见人、见项目、见资金”,重点督查各村各单位自查和清查中发现问题和整改的情况,坚决查纠专项督查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对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单位和个人实现全覆盖,保持专项督查常态化、长效化。 3.坚持销号督查,建
4、好“四张清单”。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乡纪委要建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四张清单”,即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 。采取厘清源头、溯查过程、倒查责任的方法,逐一进行销号,达到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的效果。 (二)依纪依规执纪问责 1.严格深挖细查。围绕整治重点,动真碰硬直面问题,紧盯脱贫攻坚工作进度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重点。乡纪委每周对脱贫攻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单位及个人履职情况开展一次检 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单位和个人、村进行重点督查,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查深查透问题根源。 2.严格纪律审查。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
5、息。对线索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采取快查快板、实地促办、挂牌督办、协助办案等方式,推动落实快查快结,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等“三个不放过”。 3.严格问责追究。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全体领导和一般干 部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乡纪检工作人员压案不查、有责不追的,相关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对扶贫领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6、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健全分片联系督导机制。全体班子成员按照驻村工作安排分片包干联系各村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三摸一排”专项督导,即摸项目进度、摸资金落实、摸干部作风、排查一批问题线索,建立扶贫领域基础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乡各村、各帮扶单位和个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2.健全线索专项管理机制。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分级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逐一分类处置。科学规范问题线索台账,严格把握线索的实效性、典型性和连续性,实行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报结,做到挂号建账、对号下账、销号结账。 3.健全执纪审查责任机制。推行执纪审查目标责任制、审查主办人责任制、执纪审查过错责任追
7、究制等制度,建立执纪审查管理台账。定期研判分析扶贫领域信访反映和执纪审查情况,对问题反映突出但执纪审查效果较差的,实行“挂牌”督查督办。 4.健全定期通 报曝光机制。坚持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点名道姓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定期向社会公开执纪审查工作整体情况,乡纪委要建立通报曝光管理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乡党委、政府成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脱贫攻坚办公室。乡党委政府是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乡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纳入常态化监督。 (二)拓宽监督渠道。总结提升“纪检监督 +群众监督 +舆论监督” 一体化模式 ,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在场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通过户外公示栏和“阳光村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情况。改进完善“互联网 +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加强对村组干部“小微权力”的监督。 (三)注重工作结合。各村、各帮扶单位和个人要结合长坝乡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长委 2017 45 号)文件要求,自觉把此次突出问题整治与“ 133+1”专项整治中关于脱贫攻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共谋划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