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丰县商酒务镇张洛庄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人 : 宝 丰 县 商 酒 务 镇 人 民 政 府代 理 公 司 : 宝 丰 县 智 诚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2018 年 3 月施工招标文件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办法.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6第六章 图 纸 .27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施工招标文件3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宝丰县商酒务镇张洛庄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商酒务镇人民政
2、府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宝丰县商酒务镇张洛庄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项目2.2 采购编号:BFZC2018-BG-43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约 354 万元。2.4 建设地点:宝丰县商酒务镇2.6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见施工图纸(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
3、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招标文件43.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3.5 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3.6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委托代理人自 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2 月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证明。3.7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3.8 由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查询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1)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技术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4投标报名4.1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证书及身份证、五大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资格要求中 3.7 网页查询证明。施工招标
5、文件5注:1、 上述证件除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其他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4.2 报名时间:2018 年 3 月 29 日- 2018 年 4 月 4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3 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时
6、间:2018 年 4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8、招标联系事项:施工招标文件6招标人:宝丰县商酒务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 何先生电 话:0375-7189978地址:宝丰县商酒务镇代理公司: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 0375-6570621 13273896165联系地
7、址:宝丰县住建局五楼施工招标文件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 宝 丰 县 商 酒 务 镇 人 民 政 府1.1.3 招标代理机构 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1.4 项目名称 宝丰县商酒务镇张洛庄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项目1.1.5 建设地点 宝丰县商酒务镇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具有
8、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5.其他要求施工招标文件85.1 拟派质量员(质检员) 、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专职) 、材料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上岗证。5.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委托代理人自 2017 年 6 月至 2018年 2 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
9、证明。5.3 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5.4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 踏勘现场 自行勘踏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 包 不允许1.12 偏 离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补遗、招标文件补充材料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 10 天2.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1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 15 天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1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 15 天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施工招标文件9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补遗、招标文件补充材料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 万元;二、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624 2927 7977开户
11、行:中国银行宝丰支行三、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汇兑、网银四、项目编码: BG18334 ( 不能用项目名称代替) 五、投标人少交或多标段错交、合交保证金均属无效缴纳。六、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七、开标当天,投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行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八、投标人应准确填写银行汇兑凭证“用途栏或附言栏或摘要栏”项目编码。九、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格式文件要求的盖章部位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部位均以文件格
12、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 电子文件档 1 份3.7.5 装订要求 胶装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具体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施工招标文件10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民路 18 号)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 详见后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评委会由 5 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 1 人) ,4 名专家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
13、取,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人7.3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汇票、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 1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3532586.16 元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2)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支付。(3)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向有关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开标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否则视为放弃投标)(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开工前七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10%为工程预付款。该部分工程预付款在付款进度达到70%时一次性扣完。(2)进度款:根据实际工程进度付款,每月25日我公司向发包方报送工程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项目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3)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4)竣工结算与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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