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代表机构名称登记证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驻在场所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设立首席代表姓名代表姓名业务范围驻在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批准设立机关名称批准驻在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中文名称 外文名称住 所存续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有权签字人姓名企业责任形式 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资 本(资产) 万美元国别(地区)外国(地区)企业情况经营范围
2、1变更/备案变更/备案项目 原登记/备案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注销注销原因外国(地区)企业撤销代表机构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不再继续从事业务活动外国(地区)企业终止代表机构依法被撤销批准或者责令关闭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海关手续清缴情况 已办理完毕 未涉及海关事务批准机关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申请人声明本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代表机构印章年 月 日2附表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机构名称代表姓名 职务 国 籍入境时间 联系电话照片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境内居住地址代表证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
3、至 年 月 日首席代表/代表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本人承诺,不存在不得担任首席代表、代表的以下情形:1、因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被判处刑罚的;2、因从事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活动,依法被撤销设立登记、吊销登记证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自被撤销、吊销或者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5年的;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首席代表/代表签字注:本表可复印续填。0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姓 名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
4、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本申请书适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变更或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其中,在“变更/备案”栏填写变更/备案前后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代表机构印章。申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代表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