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惠州市市场监 管现代化 “十三五”规划- 2 -目 录一 、 现 状 与 形 势 .- 5 -( 一 ) 现 状 .- 5 -( 二 ) 形 势 .- 9 -二 、 思 路 与 目 标 .- 10 -( 一 ) 指 导 思 想 .- 10 -( 二 ) 基 本 原 则 .- 10 -( 三 ) 工 作 目 标 .- 11 -三 、 主 要 任 务 .- 12 -( 一 ) 完 善 监 管 工 作 机 制 .- 12 -1、 厘 清 监 管 职 责 .- 12 -2、 推 进 综 合 执 法 .- 13 -3、 下 移 执 法 重 心 .- 14 -4、 整 合 执 法 资 源 .- 14 -(
2、 二 ) 创 新 市 场 监 管 方 式 .- 15 -1、 改 革 常 态 监 管 .- 15 -2、 推 进 协 同 监 管 .- 16 -3、 加 强 信 用 监 管 .- 17 -4、 实 施 标 准 监 管 .- 21 -5、 推 行 风 险 监 管 .- 21 -( 三 ) 构 建 多 元 监 管 格 局 .- 22 -1、 强 化 市 场 主 体 责 任 .- 22 - 3 -2、 推 进 行 业 自 律 自 治 .- 23 -3、 畅 通 社 会 监 督 渠 道 .- 23 -( 四 ) 加 强 关 键 环 节 监 管 .- 25 -1、 优 化 市 场 准 入 .- 25 -
3、2、 推 进 公 平 竞 争 .- 29 -3、 强 化 消 费 维 权 .- 35 -( 五 ) 推 进 互 联 网 +监 管 .- 37 -1、 完 善 统 一 信 息 平 台 .- 37 -2、 依 托 大 数 据 监 管 .- 37 -3、 提 高 科 技 监 管 水 平 .- 39 -( 六 ) 提 升 依 法 监 管 水 平 .- 39 -1、 完 善 监 管 制 度 .- 39 -2、 规 范 执 法 行 为 .- 40 -3、 强 化 执 法 监 督 .- 41 -4、 加 强 法 制 宣 教 .- 42 -四 、 保 障 措 施 .- 42 -( 一 ) 加 强 统 筹 协
4、调 .- 42 -( 二 ) 明 确 责 任 分 工 .- 42 -( 三 ) 提 升 队 伍 素 质 .- 43 -( 四 ) 落 实 经 费 保 障 .- 43 -( 五 ) 强 化 检 查 督 导 .- 43 - 4 -惠 州 市 市 场 监 管 现 代 化 “十 三 五 ”规 划为建立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惠府201667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
5、” 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714 号),编制本规划。一、现状与形势(一)现状。“十二五” 时期,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 2012 年以来,全面推进以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两建”工作,市场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营商环境逐步优化。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率先在全国开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改革,为全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做了有效探索;率先在全省开展“先照后证 ”改革,压减工商登记前
6、置审批事项达 90%;率先全面下放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权,成为全国获得县级工商局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最多的地级市之- 5 -一;深入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全面推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探索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在仲恺高新区开展电子营业执照试点,颁发电子营业执照,探索全程电子化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建立“双告知”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随机抽查和联动响应等制度。截至 2015 年底,全市期末实有市场主体总数 373203 户,比“十一五” 期末增长 135%。监管机制大胆创新。深化“三张清单” 管理改革,开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
7、职能部门服务清单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三张清单 ”,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完成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出台惠州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惠州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调整事项目录,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减幅达 67%,实现了市级自行设置零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出台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68 号),对全市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塑形” ,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出台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1532 号),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
8、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运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工作,对应国务院、省政府调整 57 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将我市 132 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向省编办提出清理、调整建议;出台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函2015479 号)、惠州市市场主体许可经营项目监管清单、惠州市市场- 6 -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许可监管清单,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改革监管执法体制,推进职能整合和机构改革,完成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在县(区)实施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三合一” 市场监管体制,在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监察、食品药品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9、,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推行“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公开” 的“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机制。推行实施信用监管,获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荣获第三届“粤治 治理现代化”2015-2016 年度政府创新类优秀案例奖;在全省率先出台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惠府2015145 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信用联动奖惩机制的意见(惠府办20131 号)、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联合奖惩红黑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信用办函201631 号)等“1+4+N”的社会信用
10、管理制度,建立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分类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平台、导游征信系统,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强化风险监管。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在无照经营、商品生产流通、传销直销等领域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现监管执法无缝对接。完善“ 两法衔接 ”工作机制,相继出台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海洋与渔业等重点领域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意见,实现了“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省、市、县三级共享信息、与“ 打假 110”平台对接、配齐独立场所和工作人员、完善信息录入标准等全省“四- 7 -个率先”。出台 惠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通知惠
11、府办201535 号),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开行政处罚权的量化基准、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细化 34 个市直部门共 1800 多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标准。设立惠州市政府质量奖,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成国家光电产品光辐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室并投入使用。监管手段不断强化。发挥“互联网+监管”效应,推进大数据监管,对经济违法行为实现精准打击,率先在全省建成集公共信用管理、市场监管于一体的“两建 ”一体化应用系统,共整合 147 个数据主题、1400 个数据项,信息涵盖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四类主体,入库数据量达 5.3 亿条,居全省地级市前列;在全国率先
12、创新网络化运行的“中介超市” ,将中介机构纳入中介超市管理,同时成功实现了“中介超市” 七个县区“ 连锁经营”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将原属国土、财政、住建、政府办管理的土地矿产、产权、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先后荣获第二届“广东治理创新行政改革奖” 、“全国行政服务大厅 十佳 典型案例” ;创新网上办事新模式,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社会法人网页” ,为全市各类社会法人提供 “一页通达、一页办理、一页反馈、一页管理”等“ 一页打尽 ”式的网上办事服务;深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在全国首试发布惠州“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热线蓝皮书,率先在全
13、省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获批“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 8 -共治格局初步构建。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及公众参与市场监管的作用。创新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整合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功能,建立 12345 投诉举报平台,对消费维权、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深化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方案,形成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目录;健全行业组织登记和自律机制,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机制,引导建立行业性的“ 红黑” 名单;市粮油行业协会全省首推粮油二维码溯源平台,对粮油实施全程有效监管,有
14、效保障市民“ 舌尖上的安全” 。(二)形势。“十三五” 时期,我市市场监管工作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从整体上看,我市市场秩序仍不够规范,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还有存在;市场机制仍不够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尚不完善,信用缺失现象依然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民间投资壁垒、行业垄断仍有发生,市场要素流动不充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完全形成。从市场监管具体工作来看,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前干预、轻事中事后监管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部门职责交叉、多头执法、标准不一、信息封闭的痼疾亟待解决;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兴手段有待加强;改革配套制度、社会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同时,网络经济发展、新产
15、业新业态层出不穷,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我市正处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关键- 9 -时期,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大有可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转型攻坚和信用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提出了客观要求;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促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创造了良好条件;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法治基础;我市长期以来形成的市场环境优势特别是近年来开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为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对新形势
16、,把市场发展环境中的机遇和挑战转变为促进改革发展的动力,推动以先进的市场监管理念、科学的市场监管方式方法、规范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和成熟的市场规则为特征的市场监管现代化,成为“十三五” 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二、思路与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确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准确把握现代市场监管核心要义,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推进依法监管为基础,以实施信用监管为重点,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
17、以社会多元共治为支撑,积极探索符合惠州市情、具有惠州特色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为全市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强化规划引领和制度保障,努力- 10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基本原则。规范公正,依法监管。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公平公正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构建与改革相适应的市场监管现代化制度体系。放管结合,高效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实行简约高效的监管方式,消除不必要的管制,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社会成本。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实行包容式监管,改革传统监管模式,推动创新经济繁荣发展。不断创新,科学监管。充分发挥新科技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运用大数据等推动监管创新,打造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实现智慧监管,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现代化水平。明权定责,协同监管。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健全监管制度,推进综合执法,整合监管资源,加强监管互动,形成监管合力。社会共治,信用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推进信用信息共享、监管互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三)工作目标。监管机制科学高效。到 2017 年底,监管职责全面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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