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购销合同( 年 月 日 )甲方:广东工业大学 乙方:广州*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供货物品在公安局备案许可范围内,按实际使用需要购买。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重量 (KG) 单价(元) 小计(元)123456以下空白总金额(人民币): *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合同总额包括乙方包装、运输、保险、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乙方货物送到并经双方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实后,开具全额销售发票给甲方,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2、。 (不含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四、合同的仲裁: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广州市合同履行地的管辖人民法院) 。五、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即日起 180 天有效,供货有效期以购买备案证明批准的有效期限为准。六、合同签订方式:双方签名并盖章有效。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 方: 广东工业大学 乙 方: 广州*有限公司地 址: 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 100 号地 址: 广州市*路 429 号 305 室开户银行: 广州市工行三支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3602028909000196985 银行帐号:纳税人识别号: 12440000455860226X 银行联行号: 12 位,必填项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经 办 人: 经 办 人:电 话: 020-39322383/39322698 电 话: 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