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行政权力实施事项清单适龄儿童、少年到非 户籍所在地借 读申请的审批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借读申请的审批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浦北县大成镇人民政府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浦北县大成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浦北县大成镇大南路 1 号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冬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咨询电话 0777867800211 咨询及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7-86780191
2、2 设定依据【规章】 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教基19982 号,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 1998 年 3 月 2 日公布)第八条 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经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流入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向住所附近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或到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13 实施对象 申请到非户籍所在地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2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县、镇两级分级管理。15 权限划分【规章】 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教基19982 号,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
3、部 1998 年 3 月 2 日公布)第八条 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经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流入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向住所附近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或到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16 行使内容【规章】 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第八条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流入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向住所附近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或到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
4、时限 20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规章】 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教基19982 号,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 1998 年 3 月 2 日公布)第八条 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经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流入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向住所附近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或到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附件 2环节名称 无。21 特殊环节(含 中 介 服 务 )办结时限 无。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 、 “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
6、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5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26 结果名称 无27 结果样本 无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32 物流快递 自取33 运行系统 无34 常见问题 1.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借读申请具体去哪里办理手续?- 4 -及注意事项 答: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教基19982 号,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 1998 年 3 月 2 日公布)第八条
7、 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经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流入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向住所附近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或到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2.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借读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答:户口簿、学生档案、转学证明信(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农村小学须经乡镇教育办同意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3.借读生与择校生的区别是什么?国家对借读生、择校生收费上有哪些规定?答: 两者的区别:一是目的不同择校生是希望到办学较好的学校上学,接受较高质量的教育;借
8、读生是为了接受义务教育,解决有学可上的问题。二是形式不同择校生关键在择,具有主动性,即千方百计地要寻求好学校;借读生关键在借,具有被动性,由教育部门为其指定学校。三是时间不同择校生择校的时间往往集中在秋季开学的开始;借读生借读时间却具有不确定性,学期前、学期中都有可能发生。 按照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生,要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一定的费用;非义务教育公办高中招收的择校生,应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一定的费用。但任何学校都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向学生乱收费、高收费35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
9、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准许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予以核准的;3.擅自增设、变更涉及核准程序或核准条件的;4.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37 备注- 6 -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高镇人民
10、政府民政办公室经办人2.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低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负责人3.反馈环节:不按时将审核结果反馈。低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负责人44.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低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负责人附件:1. 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借读申请的审批流程图2. 申请材料目录- 7 -附件 1适龄儿童、少年到非 户籍所在地借 读申请的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 8 -附件 2申请材料目录序号申请材
11、料名称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份数规格必要性及描述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备注1 借读申请书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教基19982号原 件 是 2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监护人盖章2 借读学校审核意见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教基19982号原 件 是 2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监护人盖章3 学籍档案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教基19982号原 件 否 1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监护人盖章4 户籍证明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教基19982号原件 否 1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监护人盖章填写说明:1. 来源渠道:填写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对于中介机构或者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2. 必要性及描述:填写必要或非必要,如为“非必要”的,则一并填写在何种情况下需提供该项材料。3. 签名签章要求:如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的,填写本人签名或公司印章、政府或相关机构盖章;如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可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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