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开展对 2017 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 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 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2 月中旬至 4 月底,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本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责。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省卫生计生委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起草和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发展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及规划,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 2 -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监督工作;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
3、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完善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指导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负责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制定、指导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承办省政府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省卫生计生委内设 25 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处、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法制处、体制改革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控制
4、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处、综合监督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宣传处、科技教育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处、爱国卫生处、国际合作处、保健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另外,还有省中医药管理局(行政机构)、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两个机构。(三)人员编制。截至 2017 年底,省卫生计生委共有编制150 个,其中行政编制 150 个,无事业编制。年末实有人数 146- 3 -人,其中行政人员 146 人,无事业人员。另外,有离休人员 15人,退休人员 182 人。 省中医药管理局有编制 14 个,
5、其中行政编制 14 个。年末实有人数 14 人,其中行政编制 14 人。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有编制 28 个,其中事业编制 28 个。年末实有人数 22 人,其中事业人数 22 人。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方式方法。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 号)精神,省卫生计生委采取自评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进一步细化量化专项资金绩效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组织开展了省级自评,抽查 4 个市开展了现场评价。主要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访谈座谈和综合数据分析等方法开展评价。采用百分制记分。(二)评价覆盖
6、范围。1自评实现全覆盖。评价覆盖全省 14 个市州卫生计生委、委机关 14 个有关处室,以及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直属 27 个单位。在 4 月 15 日前收集各市州、委机关处室、委直单位报送自评情况后,要求进一步修改,于 4 月 25日前再次向我委报送了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2抽查避免不重复。在各地、有关单位自评基础上,为避免或少发生重复开展实地评价的现象,我委筛选了开展实地评价的市、县及单位,组成两个现场评价组,分别安排一名副处- 4 -长带队,带领专家组现场抽查了株洲市、衡阳市、长沙市、湘潭市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以及株洲县、衡东县、长沙县、岳塘区卫
7、生计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及乡镇卫生院等卫生计生机构,力求选点具有代表性、评价客观公正。三绩效评价主要内容我委组织开展这次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2017 年度全省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包括公共卫生专项、中医药专项和计划生育服务专项。按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要求,在全省 14 个市州报送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并组织对株洲市、衡阳市等 4 个市开展了现场评价。2017 年度省财政安排全省卫生计生专项资金总额为 15.86 亿元,其中公共卫生专项 6.38 亿元,中医药专项 0.41亿元,计划生育服务专项 9.07 亿元。(一)专项资金总体评价。我委综合各市州自评和组织现场评价情况,2017 年度省级卫生计
8、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为:98.7 分(见附件),因个别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扣 0.3分,个别项目缺乏清晰可量化的指标扣 0.3 分,个别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扣 0.4 分,个别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未落实到位扣 0.3 分。1专项资金政策情况。我委专项资金依据法规和有关政策设立,政策目标设置基本是科学的,绝大部分项目任务目标如期完成,政策实施环境和条件未发生变化。2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有的卫生计生项目资金安排存在- 5 -“散、小、乱” 现象;因素法分配的项目资金缺乏顶层设计,未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细化量化的具体可操作指标;省市县部分资金拨付存在不够及时到位的问题。3专项资金管
9、理情况。我委根据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支付,基本做到了资金管理到位,没有发现虚列、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级卫生计生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资金管理比较严格,个别项目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存在资金缺口及结余现象。5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基本完成了预算编制提出的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实施效果较好,促进了社会、经济、生态和谐发展,群众比较满意。(二)专项资金实施具体评价。1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评价情况(1)基本药物项目评价情况(牵头处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a资金安排情况。2017 年,全省共拨付中央、省级财政
10、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34400 万元。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先根据因素法分配,再根据我委和省财政厅对 2016 年度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现场考核结果,对考核靠前和靠后的县市区给予补助资金奖补和扣减,将资金全部拨付各县市区。 b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省级财政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 6 -制度资金管理到位,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资金截留、挪用等情况。2017 年 4-6 月,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对14 个市州、41 个县市区 2016 年度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政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约谈了排名后 10 位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相关负责同志
11、。c资金绩效情况。该项目的实施,转变了基层“ 以药补医”机制,一定程度降低了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药品费用,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水平。目前,我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 90%的行政村卫生室都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其使用的药品基本实现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2)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评价情况(牵头处室:体制改革处)。a资金安排情况。2017 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省级财政共计安排 20050 万元,其中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13050 万元,部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7000 万元(其中省属公立医院补助资金 4000 万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因素法分配
12、为主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各项目市州、县市和部省级公立医院。b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紧紧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个关键环节,加强了医疗机构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各项目单位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将项目资金用于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 7 -c资金绩效情况。全省 14 个市州、87 个县市、24 个区政府办 358 家城市公立医院(含部省级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运行平稳,收入结构得到优化,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获得感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改革目标任务。2017 年,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中药饮片除
13、外)29.7%,同比下降 2.83 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 30.7%,同比上升 1.6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 23.8 元,同比下降 0.3 元;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35.8%,同比上升 1.6 个百分点。全国满意度调查显示,湖南省医院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满意度分别为 90.44%、94.49%,全国排名第五,医务人员满意度为 81.83%,全国排名第三。(3)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情况(牵头处室:妇幼健康处)。a.资金安排情况。2017 年,省级预算安排妇幼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资金 20094.30 万元,其中妇幼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14、11823.3 万元(包括农村妇女“两癌” 检查 5450 万元,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 4368.3 万元,贫困县婚前医学检查1000 万元,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225 万元,妇幼保健及社区卫生 520 万元,降消项目 260 万元)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资金8271 万元(包括计划生育手术 5271 万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00 万元,计划生育爱心助孕 1000 万元) ,按照相关程序均拨付各市州和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及所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 8 -务机构。b.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严格执行湖南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到位。各级开展妇幼公共
15、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项目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管理严格,均按计划使用资金,没有发现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等问题。c.资金绩效情况。先后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成立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技术指导组,建立了工作进度通报、定期督导检查和约谈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项目专项督导,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了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手术,科学规范开展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高危人群出生缺陷干预检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检测、 “两癌 ”检查、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等免费服务。为全省孕产妇和 0-6 岁儿童免费提供了系统的健康管理服务,降低了非意愿妊娠和出
16、生缺陷发生风险,有效保障了母婴安全。(4)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评价情况(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处)。a资金安排情况。2017 年,省级财政安排基本公共卫生经费 1.43 亿元。各地按照要求,50%的公共卫生经费于 2017年 6 月底前及时拨付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底按照考核结果足额拨付到位。b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我委与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进- 9 -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基本建立了资金预算、拨付、管理、使用以及考核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纳入全省卫生计生考核,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新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核算,项目资金支出规范,执行情况较好。c资金
17、绩效情况。2017 年,14 大类 55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均达到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较好绩效。如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有 6255.67万人,建档率达 92.12%,超过国家规定的 75%的目标要求;2017 年全省建立预防接种卡证数 83.49 万,建证建卡率达100%。 (5)疾控项目评价情况(牵头处室:疾病预防控制处)。a资金安排情况。2017 年,省财政安排项目经费 4625 万元,包括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慢性病防治、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急性传染病防治等 7 个项目。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了项目经费分配方案,并经委领导批准执行。
18、省本级安排预算 1239 万元,下拨市、县 3386 万元。2017 年 3月 27 日,项目资金均按要求下达到省市县疾控机构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并向贫困地区倾斜。b 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支出按照中央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主要用于项目单位管理、实验室成本、专项工作等支出。加强了对各地各单位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确保了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10 -c资金绩效情况。项目资金的实施,筑牢了传染病防控底线,免疫规划取得新的突破,职业病防治尤其是农民工尘肺病救治救助项目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全省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1948.85 万余剂次,连续 24 年保持无脊
19、灰状态。全省艾滋病检测发现力度持续加强,检测各类人群 1005 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 197 万人次。全省救治救助农民工尘肺病 5087 例,医保报销 3005.9 万元,救助资金使用1243.6 万元,患者自费 311.7 万元,占总费用的 6.83%,取得了惠民便民的良好效果。(6)重点学科建设等项目评价情况(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a 资 金 安 排 情 况 。 2017 年 , 安 排 省 补 助 重 点 学 科 建 设 、 万名 医 师 支 援 农 村 卫 生 ( 县 医 院 ) 、 急 性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救 助 、 医疗 质 量 控 制 中 心 与 疾 病 应 急 救
20、助 等 专 项 资 金 4067 万 元 , 其 中 省补 助 疾 病 应 急 救 助 基 金 3617 万 元 、 重 点 学 科 建 设 200 万 元 、 万名 医 师 支 援 农 村 县 医 院 建 设 100 万 元 、 急 性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救 助150 万 元 , 基 本 按 要 求 分 配 到 项 目 执 行 单 位 。b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制定并印发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关于 2017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医院能力建设相关项目经费安排的通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设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资金分配、使用原则及重点,规范了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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