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采购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申请单位:(盖院处公章) 政府采购电子验收单号(非政府集中采购合同可不填)采购货物是否用于科研教学(画)是( ) 否( )购置货物名称 合同金额 (人民币)货物数量 合同份数经费负责人 经费代码申请用章内容供应商全称合同签订人签字本人声明:本次采购货物技术指标准确无误,价格合理,合同内容完整、真实,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由本合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经费负责人签字 本人声明:本次货物采购遵循低价优质原则,合同内容属实,同意本次采购。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法务办公室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说明:1 本表仅适用于资产归学校所有
2、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耗材的采购合同; 2 采购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需先到安全保卫处环保技安科办理申请手续。3 政府集中采购合同及¥10 万元以下的非政府集中采购合同凭本表直接盖章,¥10 万元(仪器设备批量¥20 万元)以上的非政府集中采购合同,另需携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标单位) ;4 合同金额¥120 万元以上(含) ,需先将本表递交学校党政办法务办公室审核签字;5 政府集中采购合同另需提供“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 ;进口产品采购另需提供外贸合同(CONTRACT )及国内供应商对国外厂商的授权函;6 请至少准备 4 份卖方已盖章的合同原件,采购人代表、供应商、财务处和招标中心应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