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金水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 国 发 2013 35号 ) 、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全 面 推 进 养老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 郑 政 2014 36号 ) 、 郑 州 市 高 龄津 贴 发 放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郑 民 文 2016 28号 ) 等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区 实 际 , 就 做 好 全 区 老 年 人 高 龄 津 贴 发 放 管 理 工 作 , 制 定本 实 施 方 案 :一、发放对象金水区户籍,年龄 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二、发放标
2、准(一)年满 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 100元;(二)年满 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 200元;(三)年满 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 300元。从 2015年 1月 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三、申请、审核和发放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共同负责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 2 人社部门负责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发放,不再另行
3、申报;其他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按以下程序申请。(一)申请1.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 3份) 、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 3份) ,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填写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 (一式 3份,另贴近期免冠 1寸照片 3张) 。2.符合发放年龄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核准后,从次月起计发高龄津贴。2015 年 1月 1日至高龄津贴全面实施发放期间(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高龄津贴者除外) ,年满 80周岁及以上
4、的高龄老人,自符合条件之月起补发。3.非金水区户籍迁入本区的 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迁入当月即可提出申请,次月起计发。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户籍在郑州市属各县(市、区)之间迁移变动,由迁出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郑州市高龄津贴转移通知单,及时变更。户籍迁出本区或亡故的高龄老年人,其户籍所在社区(村)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要及时办理高龄津贴注销手续,从其迁出或亡故后的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津贴。4.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老年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失联满 1个月的,暂停发放高龄津贴;因失联停发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自 3 取得联系认定后,恢复其高龄津贴的发放。5享受 高 龄 津 贴 的 老 年 人 从 89
5、周 岁 增 至 90周 岁 , 或 从 99周 岁 增 至 100周 岁 的 , 无 须 再 次 提 交 申 请 ,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可 自 动升 级 。(二)审核1.社区(村)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2.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每季度末的 25日前将本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老人的新增、变更(升级) 、注销(亡故、迁出)等情况上报民政部门。3.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及时予以发放。同时,将资金需求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申请拨付市级匹配资金。(三)发放1.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统一协调
6、资金,财政部门下拨至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实行统一社会化发放。2.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实行审核制度。可采取本人到所在社区(村)认定或者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供视频实况、当时照片以及可以证明老人当前健康状况的其他方式进行认定,每季度末的 20日前审核完毕,并认真填写审核表。逾期无故不办理认定手续的,从次月停发,直至按规定认定后可以续发。四、人员保障根据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 4 市财政局、郑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郑民文201628 号)文件精神,各街道办事处可为社区购买公益性岗位(老龄专岗) ,专职负责高龄津贴的登记、录入、审核工作,确保高
7、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及时、准确。五、监督管理(一)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要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人员亡故、失踪、户口迁出等情况,及时予以核减。享受高龄津贴人员亡故、迁出或失踪 1个月以上的,暂停发放。故意隐瞒信息以骗取高龄津贴的,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予以纠正并追回被骗取的资金。(二)民政、人社、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高龄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明确申请和发放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三)民政 、 人 社 、 财 政 部 门 要 定 期 对 高 龄 补 贴 发 放 情 况 进行 抽 查 , 对 未 按 规 定 的 标 准 、 程 序
8、和 时 限 办 理 审 核 的 , 及 时 予 以纠 正 。六、有关要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把高龄津贴发放作为爱老、敬老的重要惠民工作抓实抓好。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协同配合。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民政、人社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每季度末 5 10日前互通高龄津贴发放信息,共同做好高龄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附件:1.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2.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明细表3.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4.郑州市高龄津贴享受对象年审表5.郑州市高龄津贴享受对象退出名册 6 附件 1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联系 电话 *身份证
9、号现居住地 乡(镇、办) 社区(村)*户籍所在地贴照片处*详细家庭地址 银行帐号从业状况离(退)休 无业 其他 *月收入原工作单位*收入来源退休金 养老金 子女供养 救济优抚计生补贴 其他*老人 类别普通老人 优抚老人 三无老人 孤寡老人 计生老人 空巢老人 其他听力情况 良好 一般 很大声才能听见 听不见过敏源 血型常服药物现病史慢性支气管炎 哮喘 高血压 脑血栓 冠心病 心脏病 糖尿病 其他居住情况独自居住 与配偶住与子女合住 其他自理能力能自理 基本自理半能自理 不能自理特长爱好歌舞 戏曲 钓鱼 摄影 书画 晨练活动 旅游 棋牌 其他 7 子女情况或受托联系人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多填)*
10、姓名 *与老人关系 *联系电话 *住址姓名 与老人关系 联系电话 住址姓名 与老人关系 联系电话 住址*填报人姓名 *填报人电话户籍地社区(村)意见审核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户籍地乡(镇、办)意见审核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县(市、区)民政部门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备注:1.带*为必填项,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一致;2.申 请 人 户 口 簿 、 身 份 证 正 反 两 面 复 印 件 (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随 申 请 表 附 后 ;3.“银行帐号”为发放部门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储蓄银行帐号;4.申请表、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各三套。5.申请表需双面打印。
11、8 附件 2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明细表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银行帐号 电话发放金额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9 附件 3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填表单位(盖章): 办事处 社区(村)8089周岁享受津贴老人数9099周岁享受津贴老人数百岁以上享受津贴老人数人数小计资金小计每季度资金合计说明 表格按季度统计并报区民政局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10 附件 4郑州市高龄津贴享受对象年审表填表单位(盖章): 说明 1.年审时间填写享受津贴对象接受年审的年月日; 2.年审结果填写“符合”或“退出” ; 3.对经年审应退出津贴享受的人员同时填写郑州市金水区高龄津贴享受对象退出名册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年审时间 年审结果 核实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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