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县学校预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预防溺水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思想,根据2018 年全市中小学校预防溺水“2210”工程活动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一、组织领导由县教体局局务会统一研究部署,综治监察科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下校进行督查。二、督查时间每年的四月下旬、六月下旬、八月下旬(具体见通知)三、督查内容1.学校是否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是否建立健全学生考勤制度;2.学校是否就防溺水工作召开一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3.学校是否在 4 月底和秋季开学前开展了专项排查:4.校园及周边危险水域是否设立了警示标志和完善了防护措施;5.学校是否组织召开了家长会,印发
2、致家长的一封信且封封有回执;6学校是否制订一块宣传卡下发给了学生并定期检查卡片的在位情况;7.学校是否更新“每日一播” ,增加了“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安全提示铃声;8.学校是否制作宣传栏,并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9.学校是否组织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进行防溺水宣传;10.学校是否在节假日期间,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提醒学生监护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四、督查方式督查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看、随机访谈和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被督查学校要向督查组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含电子版)以及与以上工作有关的所有台账资料。督查组将督查结果当场反馈,并实行一校一单记录保存。五、工作要求1.县教体局适时将派出督
3、导组对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导情况纳入 2018 年度综治考评工作。凡出现一次溺亡 3 人及以上的溺水事故,将列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实行倒查制度,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各校务必要按照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扎实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工作,把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检查,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附:南昌县学校预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表南昌县教育体育局2018 年 4 月 9 日南昌县学校预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表督查学校: 督查时间:序号 督查内容 督查情况记录 备注1 学校是否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是否建立健全学生考勤制度。2 学校是否就防溺水工作向当地政府汇报,是否召开一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3 学校是否在 4 月底和秋季开学前开展了专项排查。4 校园及周边危险水域是否设立了警示标志和完善了防护措施。5 学校是否组织召开了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且封封有回执。6 学校是否制订一块宣传卡下发给了学生并定期检查卡片的在位情况。7 学校是否更新“每日一播” ,增加了“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安全提示铃声。8 学校是否制作宣传栏,并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9 学校是否组织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进行防溺水宣传。10 学校是否在节假日期间,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提醒学生监护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