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厦门市“十三五” 节能专项规划(2016-2020 年)前 言“十二五 ”以来,我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资源节约这一基本国策,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低碳城市,贯彻“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把节能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手段,狠抓各项节能措施落实,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二五”期间,我市单位 GDP 能耗累计下降 16.5%,完成“ 十二五” 目标 171%,完成率位列全省第一。根据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关于“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的要求,以及 厦门市国民
2、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福建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 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 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 、厦门市“十三五” 能源规划 、 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厦门市“ 十三五”节能专项规划 ,使之与其它有关规划相衔接,成为“十三五 ”期间厦门市节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一、节能和能源利用现状(一)节能成效“十二五” 是我市节能事业蓬勃发展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 2 -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
3、切实加以推进,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单位 GDP 能耗在全省和全国处于先进水平,节能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1.“十二五 ”主要节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十二五” 期间,福建省政府下达厦门市节能目标为单位 GDP 能耗在2010 年基础上降低 10%。20112015 年,我市年度单位 GDP 能耗分别为 0.507 吨标准煤/ 万元、0.493 吨标准煤/万元、0.484 吨标准煤/万元、0.477 吨标准煤 /万元、0.437 吨标准煤 /万元,环比分别下降 3.11%、 2.72%、 1.9%、1.47%、8.33% , “十二五”期间,单位GDP 能耗累计下降 16.49%,完成“十
4、二五”目标 171%,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过去五年我市节能指标实现三个全省第一:一是 2015 年综合考评得分 98.77 分,位列全省第一,连续 5 年全省第一;二是节能目标完成率全省第一, “十二五” 我市单位 GDP 能耗累计下降16.49%,完成率 171%全省第一;三是 2015 年万元 GDP 能耗0.437 吨标准煤,为全省最低。2.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千亿产业链(群)培育工程,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及研发基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逐年上升,2015 年度三次产业结构为 0.7:43.6:55.7,第三产业比重比 2010 年- 3 -提升 6.6 个百分点; 2015 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315.86 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65.9%,比上年增长11.6;2015 年我市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比重为 57.4%,比上年的 63.8%下降 6.4 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3. 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积极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2015 年,全市煤炭消费 307 万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 24%,比2010 年占比约下降
6、10%,此外,清洁能源和外埠电力输入的占比快速增加,二者合计占比 38%,比 2010 年增长 15%。清洁能源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上升。4.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十二五” 期间累计完成 359 个年耗能 1000 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项目总投资 3349.55 亿元,总能耗 304.74万吨标准煤,能评节能量 16.24 万吨标准煤,实现项目总耗能节能率5.33%,从源头把好了节能关,并抑制了新增高耗能项目在我市落地。5. 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领域节能“十二五” 期间我市市级预算内安排节能与循环经济资金 8079 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节
7、能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发展循环经济等。其中用于支持“厦门市节能示范工程” 项目 127 个,资金 4064 万元;用于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53 个,资金2215 万元;用于发展循环经济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资金 1800 万元。加强工业节能。严格贯彻国家及省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积极- 4 -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重点工业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监测、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高耗能落后设备专项检查、能源计量审查等各类节能执法活动;积极组织工业节能技术推广和节能技改活动。强化建筑节能。颁布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从 2014 年起
8、新立项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通过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布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 ,对星级建筑按评定的等级给予相应奖励;大力推广绿色建筑。2015 年,我市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15 个,总建筑面积 202.46 万平方米,其中三星级 1 个、二星级 5个、一星级 9 个;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2015 年已实施的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约 272.45 万平方米。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划方案节能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能效测评等制度。推进交通运输节能。督
9、促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道路运输能耗管理。要求各出租汽车企业建立燃料消耗月度报备制度,每月抽取一定数量不同车型、车龄的出租汽车,组织测算车辆百公里单耗;严格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开展城市公交智能调度和出租车电召服务。市公交集团通过掌上公交系统、易通卡刷卡数据等跟踪客流变化、优化发车班次;依托厦门卫星定位应用有限公司建立出租车电召服务平台,全市 5962 部出租汽车均安装了电召终端设备,降低了油耗成本。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构建起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 5 -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建立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和能耗分析报告
10、制度。按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稳步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十二五”期间全市有 21 个公共机构分别被国家和省、市评为示范单位。 “十二五”期间,全市机关、医院、学校节能改造累计投入经费超过 3500 余万元,办公建筑节能改造 25.56 万平方米,推广电脑节能插座 25000 个,推广应用 LED 照明产品 24.5 万盏,基本实现市直机关办公区应用高效光源和节能灯使用率 100%。 “十二五”期间我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 25.7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28%,人均用水下降 25.57%,超额完成了“ 十二五”目标任务,受到了国管局“十二五” 节能考核组好评
11、,取得了“十二五”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省第一的好成绩。6. 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工作出台厦门市千家万台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试点实施方案 ,推进千家万台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按照项目完工后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350 元 /吨标准煤的一次性补助。2013-2015 年,我市节能专项资金累计支持了 45 个电机类节能技改项目,补助资金 863 万元,促进了电机能效的提升。7. 按计划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淘汰 273 万吨水泥产能、 3.8 万吨造纸产能,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任务。制定 2013-2015 年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及淘汰落后方案
12、,优先选用高效电机替换低效电机,对电机与拖动设备进行匹配性改造。- 6 -2013-2015 年,我市共有 7 家企业累计淘汰低效电机 0.29082 万千瓦,45 家企业累计节能改造电机系统 6.271 万千瓦。按照厦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42017 ) 、 厦门市空气质量综合提升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完成了 129 台 10 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整治任务。 8.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制定了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 ,加快了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 2347 辆,发放补助资金 17131 万元。9
13、. 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开展对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公共机构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监察。 “十二五 ”累计监察各类企业 699 家,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205 份,涉及各类违法内容 237 条;出具节能监察意见书 211份,提出合理化节能意见 609 条。10. 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大型活动,每年都举办最新节能技术与产品展示,绿色照明产品展示和优惠销售活动,新能源汽车及装备推广,广大市民朋友参加踊跃;积极开展各类公益节能培训与讲座,举办节能评估和审查业务专题培训、锅炉节能技术、中央空调节能技术培训等, “十二五” 期间,累计举办各类培训、讲座及技术推广活动近 50 场次,参
14、与的各类专业人员近 5000 人次。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7 -(二)发展环境今后五年,是我市贯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 示范市的关键时期。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8.5%,第三产业比重力争突破 60%,节能减排降碳和生态环境质量等主要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市。同时,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要素优势正在减弱,结构调整矛盾依然突出,经济运行潜在风险加大,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约束趋紧,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提出更加严苛的要求。从国内看,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
15、的战略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节能工作面临有利的发展契机。但与此同时,为应对气候变化,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能源、环境约束矛盾,国家实施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 措施,提出到 2020 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50 亿吨标准煤的总量控制目标,对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形成了倒逼压力。2015 年国家明确福建省作为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要求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上要大胆创新,承担更大的节能减排责任和义务,在发展经济
16、的同时,必须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费强度双控目标,客观上要求节能工作必须有更大的作为和突破。从本市看,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孕育着巨大发展潜能,国家深入实施“中国制造 2025”,不断推进创新驱动、质量为- 8 -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和人才为本的战略,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然将极大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转型升级。节能减排作为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约束性指标,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对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必须常抓不懈,并加大问责力度,政策上有利于节能工作的开展。但也要看到,我市能耗基数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再下降难度大。随着“十二五”以来节能
17、工作的持续推进,节能工作进入深度节能阶段,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的潜力已得到很大程度的挖掘,国家多项节能财政奖励政策取消等,进一步节能的边际成本和难度提高。新能源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水平还处于较低阶段,节能的科技研发能力还比较薄弱,高效节能技术、废物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研发投入不足,能源统计基础还比较薄弱,制约节能工作有效开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仍呈刚性增长,受能源消费总量和自身环境容量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将进一步趋紧, “十三五”节能降耗工作任重道远。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与发展战略(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美丽厦门” 战略规划,以
18、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为手段,以提升基础能力为支撑,坚持节约优先、绿色发展,推动能源利用清洁化、高效化,倒逼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绿色发展体系,确保实- 9 -现“十三五 ”节能目标。(二)基本原则坚持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既要坚持资源节约这一基本国策,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确保完成能源“双控” 目标任务;又要把能源“双控” 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加快形成
19、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坚持用能约束与服务发展相结合。既要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又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处理控能耗与稳增长、调结构之间的关系,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坚持优化存量与严控增量相结合。既要坚持存量优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节能挖潜改造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行业能效水平;又要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用能,将能耗增量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业。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既要深入推进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发挥好市场在能源配置中
20、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促进节能的长效机制。(三)主要目标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节能目标和年度序时目标进度,确保到2020年,我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继续处于全省、全国先进水平。- 10 -到“十三五 ”期末,重点行业能效水平逐步提升,节能监督管理体系日益完善,能源“双控” 目标全面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6万辆,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5% ;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
21、10%,人均水耗下降15% 。表 1. 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四)发展战略1. 加强 战略指导和科学管理各级政府应当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完善和促进节能组织机构,统一规划、协调和实施各项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的责任,制订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实施方案。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科学考核机制,完善各级政府的节能目标考核责任制,落实节能考核奖惩措施。主 要 产 品 2015 年 2020 年火电供电煤耗(克标准煤/千瓦时) 328 310建筑陶瓷(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6.5 6.0墙体材料(吨标准煤/万块标砖) 0.7 0.6纸和纸板(吨标准煤/吨) 0.9 0.8全钢子午线轮胎(千克标准煤/吨) 318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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