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申请材料一申 请 书(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兹有 (外文名称: )拟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金融信息服务企业 (外文名称: ) 。根据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现为该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诺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及公共利益。(负责人签字)(时 间) 年 月 日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申请材料二申 请 登 记 表机 构名 称(中文) (外文)
2、 地 址主 营业 务名 称 主营业务 地 址分支机构业务主管 职 务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及手机地 址联 系 人 职 务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及手机地 址机构情况介绍(可在本页填写或将其他相关材料附后):一、 公司结构二、 高管介绍三、 公司治理四、 历史发展五、 业务现状六、 未来发展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申请材料三金融信息产品概述名 称 栏目和主要内容 信息来源 目标用户金融信息产品种类(注:如有多个产品请复印填写;产品的文本样品和其他相关材料附后)名 称 合作内容及方式 信息源 合同日期转发第三方信息产品种类(注:如内容多或有其他相关材料,可另附纸)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申请材料四传播手段及技术服务说明发布平台传播途径卫星站 互联网 电信 文本 其它传输合作机构合同期限传播手段服务器地 址服务方式 本机构自行提供 委托其他机构提供 技术服务服务机构(注:如内容多或有其他相关材料,可另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