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肇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2017 年 3 月目 录一、总体要求 .1(一)指导思想 .1(二)发展目标 .2二、统筹规划“1+5+N”自创区建设新格局 .3三、促进珠三角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 .6四、积极链接大西南科技产业要素 .9五、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 .13六、培育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生态群落 .18七、加快推进开放创新与合作 .21八、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24九、全面推进创新改革试验 .26十、完善实施保障机制 .29(一)加强组织领导 .29(二)加大财政支持 .29(三)明确责任分工 .30(四)强化监督考核 .30附表:珠三角(肇庆)国家自主创
2、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分工一览表 .30 1 肇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珠江三角洲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肇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要求,推进肇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肇庆国家自创区” )建设,引 领带动肇庆全市创 新驱动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 的战略布局,巩固树立
3、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的区位优势,以创新为动力,以人才为核心,以良好的体制机制和创新创业环境为保障,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形成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要素的良性互动,激发区域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努力打造珠三角科技成果产业化拓展基地、珠三角与大西南科技产业链接中心、高新技术产业成长新区, 2 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要节点。(二)发展目标。到 2020 年,肇庆国家自创区创新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人才激励、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成功探索出一系列具有全国示
4、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体制机制及支持政策,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大幅提高,科技与金融更加紧密结合,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 2.7%。研发机构覆盖 30%以上规模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研发经费占 GDP 比重、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比 2015 年翻一番,自主创新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结构优化、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建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 12%,高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
5、值比重达 39%,力争形成产值超 500 亿产业集群 3-4 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其产业化能力明显提升。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全面建成,建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2 个以上,推动一批有力带动产业 3 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形成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达到 200 亿元。创新创业氛围活跃。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 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 4 家,不断产生适应我市科技经济发展需求的创新创业新模式;引导、支持多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培育一批有活力的科技型企业,每年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数量 1 万户;吸纳的国内外创业投资规模进入珠三
6、角地区中游,形成具有肇庆特色的良好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二、统筹规划“1+5+N”自创区建设新格局优化肇庆国家自创区创新布局,探索高新区创新发展新模式和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新机制,整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着力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自创区建设新格局。1.做好区划调整和空间布局。做好珠三角(肇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发展规划(2016-2025 年)的编制工作,做好肇庆国家自创区的区划调整和空间布局,形成以肇庆高新区为核心区,以端州、鼎湖、高要、四会、肇庆新区等 5 个高新区分园区等为功能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等为
7、拓展区的“1+5+N”肇庆国家自创区建设格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等。 “,”前单位为牵头单位, “,”后单位为配合单位,以下类同。 4 2.开展高新区“拉高标杆 争先进位行动计划”。以部分先进国家高新区为标杆,开展“拉高标杆 争先进位行动计划” ,加强对先进国家高新区的学习,找出肇庆高新区的差距和问题,寻求突破路径和措施,力争到 2020 年挤身全国国家高新区前 70 位。 (责任单位:肇庆高新区管委会)3.完善高新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模式。建立肇庆高新区“1+8”的 总分园体系,成立高新区 “一区多园 ”
8、工作领导小组,各园区加挂“肇 庆国家高新区” 牌子,各园区 统一冠名为“肇 庆 高新技 术产业 开发区 XX 园”,努力 实现“ 统一指导管理、统一产业规划、统一组织招商、统一考核评价、统一品牌塑造、统一园区服务” 整体发展模式。 责任单位: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等4.延伸高新区创新资源服务能力。统筹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肇庆高新区的科技服务输出,推动大型仪器设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信息资源等共享共用。 (责任单位:肇庆高新区管委会)5.建立高新区精准帮扶分园区机制。推进高新区主园区对分园区的精准帮扶,重点开展孵化器对孵化器、创新
9、平台对创新平台的精准帮扶,带动分园区孵化器、创新平台等升级建设。责 任单位: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等 5 6.完善高新区市一级管理权限。按照简政放权、精简效能的原则,采取直接授权或区直部门委托的方式,进一步扩大高新区土地、规划、城建、环境管理方面的行政权限。 (责任单位:市编办,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等)7.强化高新区政策倾斜支持。重点在财政预算倾斜和税费改革方面做出探索,市财政年度预算计划体现对高新区的适度倾斜;高新区辖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房地产转让产生的各项税费、各项规定收费收入等,除按规定上缴中央、省以及市财政留成部分以外,其余全额返还高新区。 (责任单位:
10、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等)8.系统谋划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便捷高效的绿色交通体系,加快形成与广佛等周边城市互联互通的一体化网络,积极推进广佛肇轨道交通和高快速路网建设。加强与周边县区在发展规划、基础设施、服务配套等方面的对接合作,构建便民宜居的生活基础设施。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路局、市城乡规划局、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等9.强化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优化用地结构,
11、加强集约用地 6 绩效考核。积极探索以土地集约型内涵式开发为主的发展模式,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推行 TOD 土地综合开发模式,推动城市用地功能适度混合,创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机制。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10.推动绿色生态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促进产业生态化、低碳化发展,加快经济绿色转型步伐。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节能降耗,实行能源消费强度与消费总量双控制,推进各领域节能降碳。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和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的社会新风尚。推进启迪环保科技城、中丹环保产业园等重大环保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等)三、促进珠三角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积极对接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建设“ 四众” 服务 平台,促进珠三角科技成果到肇 庆国家自创区转化、产业化,形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动力。11.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示范区。以肇庆高新区为载体,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示范区,跨区域整合珠三角创新资源,开展全方位合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金融、人才、政策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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