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0 -铜川市王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统筹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HJ6332012)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 (环大气201786 号) 、 陕西省突
2、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陕政办函2015128 号) 、 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 (铜政函201748 号) 、 铜川市王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HJ6332012)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 1 -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 5 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沙尘暴天气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四)编制思路和预案体系1.编制思路区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是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
3、作的基础保障。本预案是在铜川市王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铜王政发20158 号)基础上进行的修编,按照省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要求,实现了与关中其他地区应急工作在重污染天气划分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启动与解除标准、区域预警启动标准、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上的协同防控。 2.预案体系铜川市王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 是铜川市王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为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统领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其下级预案包括区级各单位各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镇办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企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或方案共同组成铜川市王
4、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五)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2 -2.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监控全区大气污染源,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3.属地管理,区域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统一行动,联防联控。4.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5.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
5、确各镇办、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政府设立指挥机构,负责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各镇办、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设立各自的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区政府设立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长,区环保局局长任指挥长。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科体局、区工信局、公安王益分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国土王益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
6、煤炭局、市交警一- 3 -大队、区气象局、印台王益电力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应急办等为成员单位。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职责:领导组织全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指示;拟定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办法和规定;指挥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工作;做好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协调工作。(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兼任。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制度并贯彻实施,对重污染天气形势进行研判、会商,收集重污染天气监测、
7、预警等信息,检查督促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信息宣传组工作,负责制订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报道方案;负责督促、协调市区主流媒体做好预警、响应等信息的发布工作,督促、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健康防护、公民和企业自愿减排措施的宣传工作;协调区委网信办做好舆情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区发改局:协调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工作;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价格监管,加强“煤改气”工程及供热价格监管,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利益。- 4 -区教科体局: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应急预案,探索教室安装
8、新风或空气净化系统等,开展全区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等科研工作,加强基础科研能力储备。区工信局:督促重点排污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安王益分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及户外大型活动管控等应急措施。市交警一大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应急方案;会同区环保局落实对超标排放车辆的检查;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级,落实机动车禁限行。区监察局:组织对各项应急预案、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区财政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资金保障,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国土王益分局:负责制定实施重污染天气期间露天矿山地质
9、环境监督管理应急预案,督促露天矿山、砖瓦窑等落实抑尘措施。区环保局:负责全区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监管,会同区气象局等有关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会同有关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区住建局:督促全区各类建筑工地及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 5 -砂浆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督促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工地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督促城市道路环卫作业、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管理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区交通局:制定县乡道重污染天气洒水保洁应急预案;落实重污染天气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配合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公交车运力保障响应措施,引导公众绿色出行。区农林局: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
10、气农业行业应急预案,监管农业养殖、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等过程中的肥料使用,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林业工程施工应急预案。区水务局: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施工应急预案。区商务局: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重污染天气加油站、油库应急预案。区卫计局:制订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治,及时监测、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呼吸道等大气污染相关疾病 24 小时门诊的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落实餐饮服务单位大气污染物的治理,负责城市用煤和成品油质量的抽检工作。区煤炭局:制订并督促实施重污染天气煤炭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督促
11、全区煤炭交易市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措施,保- 6 -障全区优质煤供应。区气象局:负责气象条件监测、分析、预报,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会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印台王益电力局: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供电保障工作。区机关事务局:制订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公务车辆停运应急预案。区应急办:协调落实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和跨区域跨部门的应对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报告相关信息。三、 预警与响应(一)重点污染控制我区被划定为关中重点污染控制区,参与关中地区联防联控。(二)预警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
12、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 日均值按连续 24 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三)全区预警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镇办应按照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开展区域应急联动。蓝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7 -黄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3 天(72 小时)及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13、4 天(96 小时)及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3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或预测 AQI 日均值达到 500。(四)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 1.预警启动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提前 24 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全区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加强指挥、调度和督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在红色预警发布后,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 AQI 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 12 小时
14、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当接到省市启动关中区域预警级别时,全区按照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按照统一区域预警启动标准、统一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基本要求,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8 -2.预警的级别调整与解除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信息,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潜势。当预测或监测到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并提前发布预警升级信息。当预测或监测到空气质量不符合本级及下一级预警条件,且预测将持续 24 小时以上时,可采取降级措施(每次至少降低两级执行,即红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或橙色预警
15、降级为蓝色预警),并提前发布预警降级信息。当预测或监测到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 36 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预警解除信息。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应按高级别预警执行。预警级别调整或解除信息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同时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全区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涉及到橙色及红色预警时,同时抄送各镇办。区域红色预警解除需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之后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区域预警解除信息,同时上报区
16、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当接到市上解除或调整预警级别时,全区按照预警信息要求及时解除或调整相应级别响应。- 9 -(五)应急响应1.应急响应分级、分类和启动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对应级响应、黄色预警对应级响应、橙色预警对应级响应和红色预警对应 I 级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三类。市上预警时或应急响应时,全区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即预警启动的同时采取相应等级的应急减排措施。如有必要,预警启动的同时采取更高等级的应急减排措施。2.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基本要求(1)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总体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是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日常措施的基础上,对减排力度的进一步强化,两者不能混淆。原则上,各镇办、各部门按照减排措施启动后能够尽可能降低污染程度为目标,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应在减少对全社会,尤其是居民生活影响的前提下,按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和可考核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针对性原则。在制定应急减排措施时,根据污染源解析结果和污染物排放构成选取应急管控重点对象。同行业内企业应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优先管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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