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港商务区交通设施建设等三个项目监理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HCG2018-0102)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人: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八年一月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8-0102- 1 -东港商务区交通设施建设等三个项目监理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孙 波编 制 人: 孙 波审 核 人: 王维阳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8-0102- 2 -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5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22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32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2 -附
2、件 1: .- 74 -附件 2: .- 75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8-0102- 3 -东港商务区交通设施建设等三个项目监理投标邀请函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其东港商务区交通设施建设等三个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JHCG2018-0102二、招标内容:东港商务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标清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三个项目监理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注:采购预算:100 万元,其中东港商务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预算:37 万元;标清视
3、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预算:34 万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预算:29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截至 2018年 3月 1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4、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凡承接与本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有关的集成、应用软件投标的单位及其关联公司,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 年 2月 23日起至 2018年 3月 1日止每天 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 31号科技创新大厦 801室。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8-0102- 4 -心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
5、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外地投标人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 年 3月
6、 19日 13:00至 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5)(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 年 3月 19日 13:30(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 年 3月 19日 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十、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 2号联系电话:0411- 88058450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 话:041188156193传 真
7、:041188156193(自动)电子邮箱: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 31号科技创新大厦 801室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7211010182800054688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联系人姓名:孙波 联系电话:0411-88156193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8-0102- 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8-0102-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 项目名称:东港商务区交通设施建设等三个项目监理项目编号:JHCG2018-01022 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3资金来源:
8、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100 万元,其中东港商务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预算:37 万元;标清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预算:34 万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预算:29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额:2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建议电汇。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3月 16日 16:30。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
9、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帐号:7211010182800054688”(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个日历日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 套正本,5 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8 年 3月 19日 13:00至 13:30),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5)当面递交。8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 年 3月 19日
10、 13:3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8 年 3月 19日 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2月 23日起至 2018年 3月 1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孙波 联系电话:041188156193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 31号科技创新大厦 801室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
11、独立企业法人;(二)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截至 2018年 3月 1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8-0102- 7 -“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凡承接与本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有关的集成、应用软件
12、投标的单位及其关联公司,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12 (一)监理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结束)(二)监理方式:全过程监理13投标报价说明:报价方式:固定费率。在报价表须明确三个项目的分项报价及费率。投标函中为合计报价及费率。1、计价标准: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有关规定,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高度调整系数均按 1.0计取;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投标报价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投标报价计
13、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元:监理费率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值(例如:0.0215),监理费率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例如:2.20%)。(东港商务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费用按 1611.95万元考虑、标清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工程费用按 1466.49万元考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工程费用按 1223.40万元考虑)4、报价应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售后服务及不可预见风险费用等;5、报价中应包含监理工程师现场的办公、交通、住宿、检测仪器、通讯等费用。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原件现场开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5总监理工程师答辩(答疑室电话面试):本项目需要进行总监理工程师答辩,答辩的内容为对总监理工程师自我介绍、关于项目的陈述及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相关问题,答辩时间不得超过 10分钟。注:总监理工程师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未参加答辩按无效标处理。16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8-0102- 8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15、。(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东港商务区交通设施建设等三个项目监理服务(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监理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结束)(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单个工程进度支付合同价款,每单个工程验收时支付至相应工程监理费用的 95%,结算价款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每个工程结算价款的100%。注:监理结算费用最终依据实际完成监理内容的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费结算额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上述费用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结算时以分项费率为准,三个项目单独结算。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16、表。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得 参 加 投 标 。3.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
17、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8-0102- 9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
18、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19、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5%。(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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