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滨小学等学校拆除工程招标文件工程编号: 招标人: 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2017 年 6 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略,详见义乌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本工程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开标、定标5、签订合同6、附则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六章 图纸及预算书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笫八章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的补充/修改2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
2、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 1.1 招标人名称: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雪峰东路 36 号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579- 899860672 1.1 招标代理 机构名称: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望道路 289 号五楼联系人:叶工 电话:0579-855783853 1.2 项目名称 江滨小学等学校拆除工程4 1.2 建设地点 江滨小学(原老干部局) ,赤岸初中,科教中心(原徐江初中)内5 1.2 建设规模拆除总面积 8937.22 平米,其中江滨小学拆除 2290 平方米(砖混,最高四层) ,赤岸初中拆除 1812.6 平方米(砖混结构共两幢,最高四层) ,
3、星光学校新建工程(科教中心)拆除 4834.62 平方米。6 1.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并由原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7 1.2 资金来源 自筹8 1.2 招标范围拆除总面积 8937.22 平米,其中江滨小学拆除 2290 平方米(砖混,最高四层) ,赤岸初中拆除 1812.6 平方米(砖混结构共两幢,最高四层) ,星光学校新建工程(科教中心)拆除 4834.62 平方米。9 1.2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20 日历天 10 1.2 质量要求 合格。11 1.2 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无12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义乌市
4、内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质及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根据关于印发义乌市建设领域社会法人联合奖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义城管委2016191)规定,信用等级为 E 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13 1.4 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14 1.5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15 1.6.1 现场踏勘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各标段内文物保护建筑必须保留,不得随意拆除16 1.7.1 投标预备 会 不召开17 1.7.2 疑问提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3 日 17 时 00
5、 分前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http:/)提交,逾期提交的招标人不受理。18 1.7.3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http:/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19 1.8 分包 不允许20 2.2招标控制价(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为 30 元/平方米。 (本工程拆除面积为固定面积,结算时不再调整)21 3.3.1 投标让利 范围 /22 3.3.2 不让利部分 /23 3.6.1 投标保证金额度及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收款单位: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义乌分行 账
6、 号:3300 1676 2350 5959 9999 投标保证金形式的要求:义乌市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汇票;不得使用除银行汇票外的任何形式(如电子汇票等) 。义乌市内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本票或转账支票。24 3.10.1 投标文件 份数 商务标:一份;资格后审文件:一份.25 4.1.1 投标截止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26 4.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地点:义乌市雪峰东路 36 号主楼三楼 301 会议室27 4.2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7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义乌市
7、雪峰东路 36 号主楼三楼 301 会议室28 4.2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要求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29 4.7.4 开标顺序30 4.7.7 确定评标 基准值K 值为由招标人在 1(不含)3(含)之间随机抽取的下浮系数。招标人在 120 之间的 20 个数字中随机抽取一个值(H) ,K=(1+H0.1)。(若本工程为多标段时,K 值分标段抽取)31 4.7.8投标人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1001(|TD|)B上式中:T 为投标人报价;D 为评标基准值;B 值为:当(T
8、D)0 时,B=4;当(TD)0 时,B=2。以上商务报价评分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32 4.7.9.1是否采用诚信评价信誉分不采用;33 4.7.9 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时,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34 4.7.11 中标候选人 1 名4续表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5 4.17.4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的情形(1)中标候选人及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
9、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注:1)在义乌市范围内项目负责人承接预算造价 200 万元以下
10、的项目,不受前述规定。2)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3)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资格后审文件中附有第 4)条规定证明材料的,以
11、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印件。(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及招标人核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上注明的单位与中标候选单位名称不一致的。36 .7.17.6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期限 投标人或其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期限为:自 2014年 1 月 1 日起至本工程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37 5.2.1 履约担
12、保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 10%(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 30 天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8 5.3 工程款支付 担保 不提供39 5.4.1 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40 5.5.3人工、材料价格波动价差是否调整人工、材料价格波动价差是否调整:不予调整541 5.5.4.1人工、材料价格波动价差的调整方式不予调整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42 5.5.5.1 工程付款 方式(1)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a、全部拆除后及清运至原地面标高0.00 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100% ;注:每个学校各自考核支付43 5.5.6 奖励与
13、违约处理违约处理:(1)按甲方通知书上注明的节点工期(或总工期)完工不予奖励,超过任一节点工期(或总工期)处以人民币 5000 元/日历天的违约金。(2)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实际到岗履职时间每周不少于 5 天,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每少一天每人处 3000 元/天违约金,如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由发包人报送市质安监站。(3)该工程按现行规范标准进行验收,若验收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者,需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为止,返工工期列入考核,由返工造成的建设单位材料损失由中标单位赔偿。44 5.6其他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员(要求资格条件为):“三类人员”C 类证书;45 5.9是否要求拟
14、派项目经理提交社会保险凭证不要求提供。投标人如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文件发放后 2 天内书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反映。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下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总 则1.1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浙江省招投标条例和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本项目基本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范
15、围、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
16、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 1.3 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4.1 联合体各方应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4.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1.5 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 踏勘现场1.6.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
17、场。1.6.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6.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6.4 招标人负责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后的施工场地维护工作,施工场地移交给中标人时与现场踏勘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承担。1.7 投标预备会1.7.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7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按照规定的形式将提出的问
18、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7.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予以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 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经招标
19、人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1.9 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2、招标文件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1.2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人须知四、合同格式五、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六、图纸及预算书七、投标文件格式八、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的补充/修改2.2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2.2.1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和市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市财政出资时)的为准;2.2.2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定额
20、套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 人工、材料价格采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4 其余具体内容见预算编制报告。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2.3.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和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不署名形式上传要求澄清的文件,否则责任自负;8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3.2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补充和修改,招标人都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
21、式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后开标日期,具体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注:若本条所述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没有向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而是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的,则以该网发出的为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一经该网发出,则视为投标人已经收到。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和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和
22、装订3.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后审文件等组成,包括下列内容:3.2.1.1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若有时) ;(4)承诺书;3.2.1.2 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资格后审文件封面;(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证书) ;(6)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 类人员证书;(7)项目经理身份证;(8)其他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3.2.2 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3.2.2.1 商务标格式和内容要求:(
23、1)内容要求:将商务标部分(指招标文件 3.2.1.1 条内容)装订成一册。(2)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2.2.3 资格后审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1)内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 3.2.1.2 条的内容要求,单独装订一册。(2)格式要求:资格后审文件封面参照附件格式自行制作,应标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3.3 投标报价93.3.1 本招标项目投标报价必须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范围内,投标报价超过此有效范围或小数点后超过两位数字,其投标将被拒绝。3.3.2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的费用考虑到成本费中。3.4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采用一个包封【内
24、装所有投标文件】 ,密封后注明下列标识,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工程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标注的内容。3.5 投标有效期3.5.1 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个日历天,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2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5 投标保证金3.6.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25、件的同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3.6.2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开户银行的基本帐户汇出。3.6.3 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3.7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按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文件执行;(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3.
26、8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违约处理,投标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不予退还:(1)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本人)名义承揽工程;(2)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3.10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10.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0.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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