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约日期: 2014年 678月 1828 日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特许经营协议(“本协议”)于 2014 年 62014 年 78 月 1828 日在 洛阳签订。协议双方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张青森: 法定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积翠北街 2 号 联系电话:0379-63911002 传 真:0379-63910007 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颜晓斐王坚法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
2、南路 1525 号 5、 6 楼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辛店镇政府办公大楼 516 室联系电话:021-52564780 13916612186传 真:021-62623121鉴于:1、为达到洛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促进洛阳市环境质量的提高,洛阳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包括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规模 1500 吨/ 日) ,炉渣综合利用厂(规模 300 吨/日) ,飞灰处理厂(规模 45 吨/ 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总库容按照 352 万立方米考虑,本次建设仅考虑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和不可利用的炉渣填埋,后续库
3、容分期建设,渗滤液处理厂(规模 400 吨/日) 。2、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授权,甲方授予乙方在洛阳市范围内实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的特许经营权。3、本协议已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此, 双方就以下内容签订本协议: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附件目录1、 垃圾处理服务协议2、 技术规范与要求3、 技术方案 4、 项目红线图5、 履约保函(格式)6、 运营与维护保函(格式)7、 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8、 建设工程进度计划9、 运营和维护方案10、 稳定性运营期间的测试计划和内容 11、 商务方案12、 主要设备清单及进口
4、件清单13、 烟气净化及二恶英污染控制方案14、 环保宣传方案15、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6、 飞灰和炉渣处置方案17、 工程验收和测试18、 渗沥液处理方案19、 附图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I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1.1 定义 .11.2 解释 .76第二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72.1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72.2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9第三条 承诺和确认 .103.1 甲方的承诺 .103.2 乙方承诺 .11103.3 乙方确认 .1110第二章 项目特许经营权 .12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 .124.1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12
5、4.2 特许期的延长 .124.3 特许经营权的担保及转让 .12第三章 前期工程及履约保函 .13第五条 前期工程和履约保函 .135.1 前期工程 .135.2 履约保函 .135.3 不支付前期费用和/或提供履约保函 .13第四章 双方的一般责任 .14第六条 甲方的一般责任 .146.1 法律变更 .146.2 获得和保持批准 .146.3 不干预 .146.4 不当提取保证金 .14第七条 乙方的一般责任 .157.1 股东和股权转让的限制 .157.2 遵守适用法律 .157.3 法律变更 .157.4 安全标准 .16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II7.5 环境保
6、护 .167.6 批准 .167.7 项目文件的协调 .167.8 税收、关税及收费 .167.9 保险 .167.10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187.11 财务报表 .187.12 融资文件必须具备的条款 .18第五章 项目建设 .19第八条 建设要求 .198.1 建设责任 .198.2 建设期限 .198.3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08.4 设备与材料采购 .21第九条 土地使用 .219.1 场地范围 .219.2 土地使用权 .219.3 土地使用相关费用 .219.4 土地使用的限制 .219.5 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 .229.6 有关土地状况的资料 .229.
7、7 甲方对项目场地的出入权 .22第十条 设计 .2210.1 设计要求 .2210.2 设计的审查 .2210.3 设计变动 .2310.4 批准变动建议 .2310.5 乙方的责任 .23第十一条 建设 .2311.1 工程质量 .2311.2 工程进度 .2311.3 工程的竣工验收 .2311.4 工程延误 .2411.5 甲方对工程的监督检查 .24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III第十二条 甲方要求的变动 .2512.1 甲方的变动通知 .2512.2 乙方对变动的回复 .2512.3 甲方的答复 .2512.4 甲方对变动通知的确认 .2512.5 变动的实施 .
8、2512.6 批准 .2512.7 减轻损失的义务 .25第十三条 乙方要求的变动 .2613.1 乙方的变动通知 .2613.2 甲方的回复 .2613.3 批准 .2613.4 乙方要求的变动的实施 .26第十四条 完工验收 .2614.1 建设完工 .2614.2 初步验收 .2614.3 稳定性运行 .2714.4 最终验收 .2814.5 最终验收未通过 .2814.6 项目建设失败 .28第十五条 建设的延迟、放弃和甲方介入 .2915.1 延迟 .2915.2 放弃 .2915.3 视为放弃 .2915.4 甲方介入完成建设 .30第六章 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31第十六条 运营和
9、维护要求 .3116.1 乙方的主要责任 .3116.2 运营和维护方案 .3116.3 运营、维护和修理记录 .3216.4 监督与检查 .3216.5 甲方介入运营或维护 .3216.6 对项目进行变动 .3316.7 运营维护承包商 .33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IV第十七条 运营与维护保函 .3317.1 出具运营与维护保函 .3317.2 恢复运营与维护保函的数额 .3317.3 保持运营与维护保函的有效 .3417.4 运营与维护保函的延续 .3417.5 未恢复、延续或未更换 .3417.6 运营与维护保函的解除 .34第十八条 垃圾处理和服务费的支付 .3534第十九条 电力上网和电价 .3519.1 电力上网 .3519.2 电价 .3519.3 乙方的承诺 .35第七章 项目移交 .36第二十条 项目移交 .3620.1 移交范围 .3620.2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移交验收 .3620.3 备品备件 .3720.4 保证期 .3820.5 保险和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3820.6 技术转让 .3920.7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