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职权一览表行政执法主体:江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表一:行政处罚一览表 序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依据 执法机构 1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警告,责令限期修建,罚款 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 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工程科2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 3 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 5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 6占用人民防空通信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
2、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7 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 8 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 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 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工程科通信科9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尚未构成犯罪的。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人民防空法第五十条 工程科10 侵占、毁损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 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 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通信科2罚款 表二:行政许可一览表 序号 许可项目 办理时限 依据 执法机 构1 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 审批1、缴纳易
3、地建设费,1 个小时;2、申请减免易地建设费审批,5个工作日;3、以缴代建防空地下室审批,5个工作日;1、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第 60 项 工程科2 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 施 7 个工作日 1、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2、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第 61 项 通信科3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 用建筑项目1、人民防空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核,7 个工作日;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核,10 个工作日;3、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设施设备的安装验收,2
4、个工作日;4、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5 个工作日。1、广东省实施 人民防空法 办法第十一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第 62 项工程科4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的 审批市人防办收到申请人的申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果,报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审批权在省人防办3表三:行政征收一览表 序号 征收项目 征收标准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条款项内容) 备注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按江府办1997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国动委、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
5、0474 号)第四条 工程科表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一览表 序号 行政行为项目 依据 执法机构1 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报废 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通信科2 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人民防空法第十七条 3 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 4 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5 人民防空工程的竣工验收 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二至第四款 6 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监督检查 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7 对设置在有关单位的警报设施定期检查 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工程科通信科8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初审或审查 国务院第 412 号令第 498 项 审批权在国家人防办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