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 见 陈 述 书 (关 于 费 用)1000112018.8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此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申请号或专利号 递交日发明创造名称 申请号条码专 专利或申请 利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挂号条码 陈述事项: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94 条第 4 款的规定请求退款费用种类 金额 收据号根据财税 【2018】37 号通知请求退 50%实审费退款情形收据号:开户行:银行账号:退款账户开户名称:姓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地址:城区(乡) 、街道、门牌号:邮政编码:退款审批通知书收件人电话:退款请求委托声明 受缴款人委托请求退款意 见 陈 述 书 (关 于 费 用)1000112
2、018.8请求转换费用种类缴纳专利费用两个月后尚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费用收据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通知书(发文序号 )陈述意见陈述的意见:(第栏中已填写事项请勿在此栏中重复) 附件清单银行汇单原件 邮局汇单原件 费用收据原件加盖公章或经公证的银行汇单复印件 加盖公章或经公证的邮局汇单复印件 费用收据复印件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备案编号: 缴款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 意 事 项1000112018.8一、 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二、本表第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
3、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果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三、 本表第、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四、 本表第栏,开户行名称一般应具体到地级市支行,即*银行*市*支行。五、本表第栏,缴纳专利费用两个月后尚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费用收据的,应当提供银行汇单或者邮局汇款凭证原件或者经公证的复印件。六、本表第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七、本表第栏填写不下时,应当使用规定格式的附页续写。八、本表第栏,应当由缴款人、
4、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九、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如果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因逾期缴费或缴费不足导致权利丧失有异议的,建议在陈述意见的同时办理恢复权利手续,以免耽误恢复权利的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经核实确属国家知识产权局责任的,将退回恢复权利请求费。十、专利费用可以通过网上缴费、邮局或银行汇款缴纳,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面缴。网上缴费: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登陆 http:/,并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邮局汇款: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110000860。银行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及要求,请登陆 http:/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