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交通大學軍訓課程實施要項一、軍訓教學為國防通識教育,概分:國家安全、國防科技、軍事戰史、兵學理論、軍事知能等五大領域。二、軍訓課程為選修,每週上課二小時計二學分,其學分不併入各學系最低畢業學分數內。三、軍訓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每學期分別計算,學期成績將以隨堂測驗、心得報告、作業、及考試等方式為之,成績分配比例由授課教官律定之,並於上課時詳述。四、學生在一學期中缺課時數(含事、病假)超過時數三分之一(含)者,該學期軍訓成績扣考,以零分計算,軍訓成績不及格者不予補考,得以重修。五、軍訓課程為選修,故無需辦理課程抵免作業。六、本課程授課對象以大學部學生為主,碩、博士生若有選課需求,
2、須於第一週參加課堂授課,經授課教官同意後加簽;另本課程不開放外籍生、陸生、交換生、產專生及台中一中科學班選修。七、開課班別為建議各系保留時段,提供該年級系所同學選課之參考,減低選課衝堂情況,非學生優先選課之依據。八、 考量一年級新生選課需求,初選第一、二階段選課人數上限為 60 人,保留 30 名員額於新生選課階段開放大學部學生共同參與選填(僅限第一學期) ;本課程選課人數限制為 90 人止。九、每一學期限修一門課程,另除不及格外不得於不同學期重複選修同一名稱課程。十、欲報考預官同學,應於各學程修業結束前修滿軍訓課程二學年(四個學期) ,且平均成績在 70(含)以上。十一、大學軍訓課程折抵兵役役期,學期軍訓成績及格以 8 小時折抵一日計算,並以採計四個學期為限。一學期折抵 4 日,二學期折抵 9 日,三學期折抵 13 日,四學期折抵 18 日。以在學成績單,至軍訓室辦理審查簽證後,至服役單位辦理折抵。十二、本實施要項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