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其他行政权责类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共 4 项)序号 38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 撤销婚姻登记实施主体 罗湖区民政局行政权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收费依据 无收费标准 无受理条件(一)因胁迫结婚且双方当事人没有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该婚姻。(二)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三)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办理部门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 2021
2、号联系电话 0755-25608873服务表格 撤销婚姻申请书,可到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场领取填写。常见问题解答 无事前:做好受理,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拟写“ 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报送所属民政部门。事中: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批准后,婚姻登记处将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相关职责要求事后:婚姻登记处将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2监督电话 0755-2560861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可以:1、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在知道作
3、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理由:属于民政职责中的一项业务工作。审核意见3撤销婚姻登记外部流程图申请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 记处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材料形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依法不需要审批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告知不受理当场告知,并告知有权受理机关当事人填写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声明书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当场告知材料不齐,不予受理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
4、和其他法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审查和现场核查意见(如有),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撤销的,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并印发关于撤销 XXX 与 XXX 婚姻的决定不予颁发的,出具不予颁发决定书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可以依法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核查,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如法律有规定)4撤销婚姻登记内部流程图申请登记处登记员- 初审提交材料准予撤销的,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并印发关于撤销 XXX与 XXX 婚姻的决定登记处主任- 审核区民政局公告报区民政局审批登记处登记员- 受理5序号 39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核准行政权责法定依据深 圳 市 居 民 最 低 生 活
5、 保 障 办 法 第 一 章 第八条 街道办事处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受理工作; (二)受区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对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进行审批; (3(负责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名单及对其调查核实结果予以公示;(4(负责本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低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六)负责对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及低保人员的家庭财产和收入进行核查。 街道办事处经区民政部门同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上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及第六项规定的工作委托辖区内的社区社会服务机构或者居民自治组织承担。实施主体 罗湖区民政局(委托街道办
6、事处)审批条件 (一 )罗 湖 辖 区 户 籍 居 民 ;(二)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审批对象 对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是否有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申请材料1.申 请 书 ;2.深 圳 市 居 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金 申 请 审 批 表 ;3.户 口 簿 及 家 庭 成 员 身 份 证 (验 原 件 、收 复 印 件 );4.家 庭 成 员 的 有 效 收 入 证 明 ;没 有 收 入 的 ,应 当 提 供 失业 证 、学 生 在 读 证 明 、残 疾 人 证 或者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出具的无工作证明;5.户 主 及 其 他 已 婚 家 庭 成 员 计
7、 划 生 育 证 明 ;6.家 庭 财 产 (收 入 )申 报 说 明 及 查 询 委 托 书 ;户 主 及 家 庭 成 员 的 户 籍 所 在 地 与现 居 住 地 不 在 同 一 街 道 办 事 处 的 ,还 应 当 提 交 现 居 住 地 街 道 办 事 处 出 具 的居 住 证 明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效期一年。6审批程序 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受理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审批是否需要下级初审或报上级终审否其他共同审批部门无法定时限(天) 3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天) 5 个工作日。收费依据 无收费标准 不收费。是否年检或年审否行政审批的法律
8、效力经所在街道办审核批准后取得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享受为期一年的低保救济。办理部门 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 罗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详见附件)联系电话黄贝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5435256南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290241桂园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117322东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179223笋岗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268972翠竹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5690030东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2259022莲塘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5726902东
9、晓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673026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489234服务表格深 圳 市 居 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金 申 请 审 批 表 ,可 在 罗 湖 区 电 子 政 务 网 自 行 下载http:/ 无事前:解答群众的来电来访咨询,做好低保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 事中:审批通过的,发放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相关职责要求事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发放工作。7监督电话 0755-25666294(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电话)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可以:1、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罗湖区人民政府
10、或深圳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 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理由:属于民政职责中的一项业务工作。审核意见8附件:办理地点各街道办事处地址黄贝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沙公路经二路 1 号南湖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极路南华大厦桂园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 3 号东门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蛟湖路 12 号大院笋岗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笋岗大厦翠竹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 2028 号翠竹大厦东湖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路
11、92 号莲塘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国威路坳下 D 小区松源大厦东晓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国防大厦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 1046 号鸿颖大厦9最低生活保障核准外部流程图11申请 符合要求的机构街道办事处形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依法不需要审批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告知不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有权受理机关受理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当场或实施办法规定期限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和其他法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可以依法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核查,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如法律有规定) 根据审查和现场核查意见(如有),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批准的,发放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不予颁发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填写申请书并委托评价(如法律有规定)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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