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进口涂料备案流程指引一、备案申请人应当在涂料进口至少 2 个月前向备案机构提出申请。二、备案申请人(生产商、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向备案机构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 (格式见附件) (申请表可从海关总署公告 2018 年第 34 号下载) 。2.备案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印章) ,需分装的进口涂料的分装厂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印章) 。3.进口涂料生产商对涂料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声明。4.关于进口涂料产品的基本组成成份、品牌、型号、产地、外观、标签及标记、分装厂商和地点、分装产品标签等有关材料(以中文文本为
2、准)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三、受理申请的,备案机构签发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 ;不符合要求未受理申请的,申请人按要求补充和整改后,可重新提出申请。四、受理申请后,备案申请人将备案样品送指定的专项检测实验室。五、备案机构收到专项检测报告后进行审核,合格的签发进口涂料备案书 ;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备案申请人。六、备案申请人凭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领取进口涂料备案书 。七、办理时间和联系方式:1.办理时间:周一、三、五上午 8:30-12:00。2.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020-38290572/38290123,联系人:凌菊青、吴志勇,邮箱:.八、备案机构和备案书领取的地址:广
3、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 66 号 A 楼 1805 室。九、专项检测实验室地址/电话: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 66 号 B 楼 1503 室,联系电话:020-38290986-803、809,联系人:林琦渲、莫明珍。十、想了解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网站( http:/)查看海关总署令 2018 年第 238 号及公告 2018 年第 34 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格式)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格式)名 称地 址法人代表 联系人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申请单位 营业执照编号名 称地 址授 权 人联 系 人生产厂商 联系电话名 称型 号品 牌产 地HS 编 码主要进口口岸产品用 途随附单据(划“”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内分装厂商名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生产厂商声明和有关证明 产品描述和有关文字说明备注:郑重声明:备案申请人被授权申请备案。上列填写内容及随附单据正确属实。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人签名 以下由备案机构填写 编号 备案机构意见:备案书编号: (盖 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