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3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承诺书项目编号: 所在学院(公章):项目名称:为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类)顺利实施,本项目承诺遵守以下条款要求:1.项目研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闽师教201255 号)和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的组织实施意见(师大教201535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2.保证按项目任务书中研究目标和实施计划的要求,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并取得预期成果。3.项目接受学校及学院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汇报研究进展情况,填写中期检查报告 。4.项目经费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闽师财20134 号)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开支,经费使用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只能用于该项目的直接开支,不得浪费或挪为他用。5.项目执行时间为一年(2017 年 5 月起至 2018 年 4 月止) ,保证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毕业班学生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研究,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 ,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7.项目取得的任何公开形式的成果都应注明“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 ”,并报送教务处存档。3.本承诺书由项目组全体成员及指导教师签字并经学院确认后生效,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4.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教务处、学院各留存一份。项目组成员:(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