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西丽人民医院多功能清创仪 1 台招标要求一、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若所投产品(多功能清创仪)为进口产品,则投标人必须为提供所投产品(多功能清创仪)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若所投产品(多功能清创仪)是国内产品(非进口产品),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其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的证明;3、投标人提供针对所投产品(多功能清创仪)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二、货物清单: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1 多功能清创仪 1 台 16.8合计 16.8三、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一)主
2、要技术参数:1. 适用于人体伤口的超声清创,通过加压冲洗和负压引流,达到去除细菌的作用。2. 超声清洗模块:2.1. 超声主机输出频率:15kHz45kHz2.2. 超声工作频率:25kHz1kHz2.3. 有效超声输出功率范围:1920W2.4. 超声自动扫频时间2S2.5. 超声清创刀头振动幅度80m2.6. 最大超声清创液流量120mL/min2.7. 配备钛合金超声刀头,刀头可拆卸。2.8. 具有显示和设置超声输出功率功能。2.9. 具有显示和设置清创液流量功能。2.10. 清创液流量范围:40130mL/min3. 高压冲洗模块:3.1.具有显示和设置冲洗液流量功能。3.2. 最大高
3、压清创液流量400ml/min3.3. 高压冲洗最大压力0.55MPa。4. 负压吸引模块:4.1. 最大负压压力0.08MPa4.2. 具有调节负压吸引压力功能。4.3. 抽气速率20L/min4.4. 储液瓶容积2L25. 系统参数:5.1. 触摸屏操作面板。5.2. 具有自动频率匹配功能。5.3. 具有显示和设置治疗时间功能。5.4. 具有治疗结束时声音提示功能。5.5. 定时器工作范围:0-99min5.6. 具有脚踏开关启动或停止治疗功能。5.7. 超声及高压冲洗管路,支持高温高压灭菌,可一次性使用或重复灭菌后使用。6. 提供所投产品完整的使用说明书。7. 提供所投产品完整的注册检验
4、报告。(二)配置清单:序号 名 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1 主机 台 12 超声清创手柄 把 23 超声清创手柄连接线+管 路 套 14 超声清创刀头 个 85 高压冲洗手柄连接管+手 柄 套 26 超声管路 条 37 输液袋插针 个 58 脚踏开关 个 19 输液架 根 110 刀头拆装扳手 把 211 手柄收纳盒 个 112 电源线 根 1 国标13 医用保护套 个 214 束线带 条 2注意:1、带“”号的项目,项目需求中有明确要求具体证明材料的,按项目需求要求提供,项目需求中没有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相关证明材料(技术白皮书或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
5、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非中文版本,须在资料上进行标识以便查阅),否则该项参数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开标一览表中的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产地、设备厂家与所投产品一致。四、 商务条款:1、交货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交货、安装完毕,接用户通知后 7 天3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应与投标时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并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如果以美金或其它国际货币报价,同时须附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合同价按人民币报价签订,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软件费、税费、运输费、装卸费
6、、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计量及技术服务费等一切费用。4、售后服务:(1)由生产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生产厂家有固定、专业的售后机构,有专职厂家工程师提供应用培训及上门维修服务, 4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维修到位。(2)设备原厂免费保修期为 3 年。投标文件载明的免费保修期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视为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修起始时间以医院设备验收单签字日期为准,保修期结束后,还必须提供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服务。需附设备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终身维护。(3)在免费保修期内厂家每半年免费做设备使用培训一次。(4)提供所投设备免费保修期后每年维护、维修方案及价格。(5)5 年内免费提供用户软件升级,提
7、供的设备数据接口,免费联接医院信息系统。(6)提供备品备件优惠价格报价表,耗材优惠价格报价表及省平台采购编码。(7)供应商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合法性,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无关。(8)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相关的进口资料并提供中文操作手册。(9)有专业人员对临床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对维修工程师进行维护、维修培训。5、付款条件:(1)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发票后付款 95%,5%余款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2)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时供货的,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 0.05%;如超过供货期 30 天,将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3)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在货到一周内未进行安装调试,或安装调试时间超过正常要求,按每超过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 0.05%或按实际损失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