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市场营销扶持资金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签字: 年 月 日单位全称地 址注册时间 成 员 数 注册资金 理事长(主要经营者) 联系电话主要产品 生产规模销售模式 农超对接( ) 农批对接( ) 社区直销店( ) 网店销售( ) 其他( )1、2、3、对接方名称及地址4、店铺地址 店铺面积 M2017 年农批农超农社对接费用(元) 2017 年销售情况销售渠道装 修 费 用 租 金 管理费进场费 其它 销售量(吨、 头、只等) 销售额(万元)1.农批对接2.农超对接3.直销店4.网店5.其它合 计所在镇(街、场)审查意见:经审查,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表内
2、容及各项申报材料(材料清单附后)属实,符合厦农【2015】31 号、厦农【2015】76 号文件关于支持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市场营销补助资金申报条件,同意申报。(盖 章)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及所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所在镇(街、场)存档一份,报送区农林局两份(报送期限:2018 年 1 月 12 日前) ;2、申报材料按关于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八条措施的申报指南 (厦农【2015】76 号)有关规定提供,其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有关合同、2017 年度会计报表、农批农超农社对接和网络销售费用票据复印件等,各项申报材料需由家庭农场主要经营者及合作社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销售量填写数量及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