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为了保护 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 职业病,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我公司职业病防治目标是:有效使用防尘防毒技术,提 高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尘毒物质监测合格率,提高健康监护水平,降低 职业病发病率,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 设立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职业卫生 科,由下列成员组成:组 长:王国宏(矿长副组长:上官建兵、张青社、张国雄、梁小龙、张锦红成 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第四条 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1、 分管领导要掌握全厂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并请示 报告。2、 制定和修改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审定公司职业病防治 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第五条 职业卫生科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公司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 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 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监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 实施。第六条 安全科负责各项防尘防毒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