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珠区万亩果园农业保护(海珠湿地三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根据 海发改基2015108 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现对海珠区万亩果园农业保护(海珠湿地三期)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海珠区万亩果园农业保护(海珠湿地三期)项目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89885687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20-87512543/1881982475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89885682 三
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总面积 179.4 公顷。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11829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的工程建安费用约为人民币 10197.478071 万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海珠区万亩果园农业保护(海珠湿地三期)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对设计范围内的整体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包括园林景观建设、给水排水工程的建设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10197.478071 万元。2注:两个或两个以上
3、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5 年 12 月 2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 年 12 月 8 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 年 12 月 14 日报名时间:上午:9:30 11:30 ,下午: 14:00 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如报
4、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壹 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
5、的资质设置3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投标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 C 类)兼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中附件四
6、的格式提交承诺书)。7、投标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是指通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招标,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3000 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2)园林绿化(林业)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园林(林业)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园林绿化养护业绩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
7、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的时间、金额为准。(3)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4)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 类或 B 类 IC 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
8、信档案(A 类或 B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3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
9、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排名为准 4。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排名为准。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不同专业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诚信分以主办方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为准。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IC 卡的投标人,如未获广
10、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
11、标控制价。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
12、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5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异议受理电话:020-89885687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 472 号。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6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YLZB201
13、3-001-1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本页无正文)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7附件一:海珠区万亩果园农业保护(海珠湿地三期)项目施工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二 O 一五年 月8重要提示一、实施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
14、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废标及相关情况查询操作。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15、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9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 GZYLZB2013-001-1 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 下载查阅。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0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1.申请人须知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6、令第 21 号)、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 号)、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 本项目招标使用 GZYLZB2013-001-1 招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
17、载明。1.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1.4.1 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1.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1.4.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1.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1.5.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1.5.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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