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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暂行办法.DOC

1、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暂行办法浙传院 2007126 号为了全面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学校和二级学院(部)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要点和浙江省教学厅制定的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试行) 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暂行办法 。一、教学工作管理体制学校教学管理实行校、院(部)二级管理。全校教学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副校长主持日常教学工作。教务处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统筹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建立正常教学秩

2、序,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是学校教学实施的主体,具体组织开展各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承担教学任务;由院长(主任)全面负责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是院(部)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 主持日常教学工作,是院(部)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处理日常教学行政事务,并做好教学运行状态、教学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二级学院(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由院(部)务会议讨论决定。建立完善校、院(部)二级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

3、员组成,在校长和院长(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教学工作管理基本任务(一) 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不断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研究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二) 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保持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各类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三) 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学改革,优化教学及教学管理过程,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四) 与学生工作部门及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既管“教”又管“学” ,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五) 增强质量意识,强化服务观念,

4、为教师、学生和教学第一线提供优质服务。三、教学管理工作职责(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教务处职责:1. 下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任务,确定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格式要求,设计课程结构体系;2. 组织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 提出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与要求;4. 检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各专业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践、毕业设计等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保证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的严肃性和规范性;5. 确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原则性意见,组织审定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院(部)职责:1.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原则,制(修)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 负

5、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合理安排教师、教室、实验实习场所等,落实理论、实践实习等教学任务;3. 协助教务处检查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检验方案的可行性,不断总结经验,为调整和修订培养方案提供依据;4. 组织编写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相关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并检查各类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5. 负责编制和实施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二)教学运行管理教务处职责:1. 编制学年校历表,对教学周数、复习考试时间等做出安排,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统一印制分发;2. 制定年度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制定各学院教学工作计划;3. 会同计财处做好对各学院(部)教学经费预算的审核,再根据学校的实际财力拟订各单位可

6、获得的经费数额,报校长批准后下拨。统筹管理教改、教材、专业建设等专项经费;4. 负责全校公共课的课表编排,负责制定各学院(部)自行排课的原则规定,组织协调编排各学院专业课课表,汇总编制学校总课表;协调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资源;负责全校调、停课的审批; 5. 根据培养方案审核下发教学任务书,做好教学三表的审核工作; 6. 制定三期(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计划,提出教学检查的目的、重点和要求;7. 组织开展教学检查和学评教活动,汇集教学检查和学评教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工作改进意见及建议;8. 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总结教学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

7、作;9. 合理安排全校期末考试工作、补考工作,组织落实通识课、部分交叉课课程的考试及省级以上各类全校性大型考试工作;10. 负责对各学院(部)上报的教材征订单进行审核,并编制计划与订购。做好教材发放工作和教材费的预收、结算工作;11. 组织落实实习教学工作,并指导、检查其它各类实习工作及其管理情况。审核教学实验设备购置计划,指导、协调、检查实验教学工作;12. 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立项、学生学科竞赛等活动;13. 指导落实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组织新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项目的申报;14. 负责全校校际、校内选修课的开课、选课的组织工作。院(部)职责:1. 组织制定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编制

8、学院年度教学经费预算表,负责工作计划的落实并管理使用好各项教学经费;2. 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活动,落实课程教学任务并编制课表,下达教学任务书,组织教师认真编制教学进度表和实验计划表,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3. 开展教学检查活动,加强教学日常督导,掌握教学运行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4. 负责教学工作各方面的日常管理,管理维护教学设备与教学基本设施,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转;5. 制定各专业实习计划、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组织落实实习、实践教学工作;6. 组织教研室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工作,申报教学研究项目;7. 组织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举办学术

9、活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8. 协助做好学校各类考试、考查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安排所承担课程的考核工作,组织进行考试质量分析,装订并保管考试试卷;9. 组织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开展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10. 完成年度各种教学工作档案的建档、归档及上报工作;11. 安排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并于教务任务下达任务两周内上报“教学三表” ;12. 负责对任课教师尤其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聘请非专任教师人员及校外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必须办理审批手续;13. 根据教务处排定的公共课编制本学院专业课课表,报送教务处,将确定的课表书面通知到每个教师;14.

10、严格控制本学院的调、停课;15. 负责学生选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网上选课,汇总本学院学生选课名单向学生公布,并将名单发放给任课教师。(三)学生成绩、学籍与学位管理工作教务处职责:1. 学籍管理(1)入学与注册:负责学生入学与注册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负责新生学生证、学籍卡、校徽的征订发放;负责制定新生学号编制规则;完善教务系统中新生专业班级信息,核对新生信息及入学资格,完成新生学籍异动,将新生信息导入教务系统及新生查询系统,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2)负责休学、复学、停学、退学、转学、转专业、毕业、结业学位授予、延长学业等资格审核、发文及教务系统处理工作;负责选修、重修、

11、辅修、旁听等审核和教务系统处理工作;(3)负责每学年学籍异动的统计审核发文和教务系统处理工作;负责完成高基表等学籍统计工作;(4)负责教务系统中学生信息及照片的维护修改工作及日常学生证补办的审核及发放;(5)负责毕业生电子摄像、照片的核对、反馈、修改、补拍等工作,完成毕业生照片的审核;负责毕业生信息核对,及毕业生资格审核;(6)负责将初审的授予学位的名单汇总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7)负责征订、发放、打印毕业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制作毕业生名单、数据库、光盘,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完成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8)负责各类学籍、毕业证明的审核工作。2. 成绩管理(1)负责教务系统教师录入成

12、绩时间的设定和端口的开放关闭,统计教师成绩录入情况,审核学生成绩修改情况,并将修改成绩录入系统;(2)负责重修、辅修、免修的成绩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省级以上统考课程的成绩公布、分析及存档工作,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工作;(3)负责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退学、毕业、结业、学位授予、延长学业、报名考研、专升本、留学等事项的成绩、资格审核工作。3. 系统维护(1)负责各学院用户的权限分配;(2)负责解答各学院关于系统安装及基本操作问题;(3)负责系统的日常升级及维护,负责开发系统中的功能,并协助其他人员利用系统;(4)负责批量数据的导入、转换及系统数据备份工作;(5)负责教务处网站的建设及日常维护。

13、院(部)职责:1. 学籍管理(1)入学与注册:做好学生证、校徽、学籍卡的发放工作。组织填写好学生证、学籍卡。负责完成教学管理系统中学生学籍卡有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做好各学期学生的报到注册统计工作,按教务处要求编制班级及新生学号。负责对学生要求补发证件的初审及汇总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缴清学费,对逾期未缴着暂不注册。协助教务处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新生信息核对工作;(2)负责对申请休学、停学、复学、退学、转学、毕业、结业、学位授予、延长学业、转专业等初审工作,并报教务处审批。负责选修、重修、辅修、旁听等的初审工作,报教务处审批并通知学生及教师;(3)配合教务处做好学位证书、毕业、结业证书等各

14、类证书的打印、校验、盖章、发放等工作;(4)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初审工作;协助完成毕业生电子摄像、电子注册、学历认证工作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结业证书的校验、盖章等工作。接受遗失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校友的咨询。2. 成绩管理(1)负责每学期本学系(二级学院)教师所开课程(包括公选课、辅修课)成绩及补考成绩的核对、公布及分析统计工作,督促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 5 天内完成成绩的教务系统录入工作及教师上交纸制成绩的存档工作;(2)负责统计各类课程考试的补考、缓考、旷考名单、班级学期成绩汇总表、补考成绩表、重修学生名单及重修学生成绩单并报送教务处;(3)负责向学生公布学分绩点情况及对学生成绩的查

15、询、汇总、存档工作;打印本学院毕业生成绩表、学籍卡一式 4 份(报教务处、学生处、学校档案室及学生各一份) ;(4)负责重修、辅修、免修的成绩初审工作;负责各类省级以上统考课程的成绩系统录入及分析工作,负责学生各类成绩证明的初审工作;(5)负责学生退学、毕业、结业、学位授予、延长学业、报名考研、专升本、留学等事项的成绩、资格初审工作。(四)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务处职责:1. 协助人事处完成师资队伍、实验教辅人员建设规划的制定及教师、实验室人员的定编,参与新进教师的考核工作,配合开展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2. 协助科研处制定学科建设规划,提出专业建设总体目标,科学规划专业结构。适时进行专业设置、专

16、业方向、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3. 制订课程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和建设规划,有计划组织各类课程建设;4. 制定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开展教材使用情况调查及自编教材评奖工作;5. 组织制定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坚持校内外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教学实习基地建设;6. 协助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加强基础课实验室建设力度;7.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控,规范教学各环节的管理;8. 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的评估工作。院(部)职责:1. 制定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教辅队伍的建设;审查教师的任课资格,深入了解教师水平和教学效

17、果,做好对教师(含教辅人员)教学年度考核工作;2. 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的论证申报工作,根据学校审定下达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开展相应的建设工作;3. 做好实习基地、专业(专业基础)实验室的建设工作;4. 编制教材建设计划,组织编写有特色、高质量的教材;5. 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指导性文件。(五)教学研究与改革管理教务处职责:1. 确定教学研究与改革指导性计划,组织评审确定校级教改研究课题,推荐省级教研立项课题;2. 组织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评审确立校级教学研究成果奖,评审推荐省级教学研究成果奖,推广教研教改先进

18、典型。院(部)职责:1. 组织教师结合学科、专业、课程特点,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地开展教研活动,积极申报院级以上教研项目,评审确立院级教研项目,评审推荐校级以上教研项目,对已确立院级教研项目给予指导并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2. 对教研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采取各种激励措施鼓励教师进行校级及以上课题立项研究;3. 组织申请教研项目验收及教改成果鉴定,负责教改成果的推广应用。(六)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务处职责:1. 确定教学质量管理目标,制定教学质量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对各教学单位实行教学目标管理;2.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设立教学信息反馈网,确定教学质量检测点,对计划过程

19、、教学过程、教学辅助过程等实施质量监控;3. 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价,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及时反馈教学质量信息,协助完成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4. 做好教学信息的设计、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教学及管理工作资料的建档、归档及报送,逐步完善教学评价所需各种档案资料,充分发挥教学信息在教学评价、质量管理中的作用。完成教务处管理工作档案的建档、归档、报送工作;5.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原则,抓好基础,突出重点,做好教学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对普通高校教学工作评估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6. 对照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自查工作

20、,及时分析总结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办法和建议;7. 完善教学激励机制,设置各类教学奖项,制定评定细则,组织开展评奖活动。院(部)职责:1. 以管理目标、质量指标体系和质量标准为依据,实施教学质量管理;2. 把好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关,设立本学院教学监控机构和教学信息反馈网,注重教学过程中的质量管理;3. 通过各种途径,负责开展新生、毕业生质量调查,积累教学质量信息反馈资料,改进教学工作;4. 根据学校整体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教学评估活动。组织审校教师学年度教学工作量,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各类评价活动,总结教学检查工作;5. 认真整理保存好教学档案资料,做到完整、规范、整

21、洁。(七)招生管理招生办职责:1. 招生计划(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精神,提出年度招生计划方案和编制原则;(2)在汇总各学院招生计划基础上制订全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录取原则,报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厅计财处;(3)根据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复试合格名单确定艺术类专业分省计划,并报送全国各省招生办;(4)核对各省招生办反馈的学校本年度招生的专业及计划数。2. 招生宣传(1)制订本年度招生简章 ,编印有关招生宣传资料;(2)组织全国招生宣传工作,包括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渠道的招生信息发布;(3)安排专人负责电话、网络咨询,组织各学院咨询人员进行集中咨询;(4)组织各学院参加本省各地区

22、的现场招生咨询会。3. 专业考试(1)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命题工作,并完成试卷印制任务;(2)审定各学院上报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外派工作人员名单;(3)落实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各项准备工作,组织艺术类专业加试;(4)整理考点数据库,安排专业考试阅卷评分工作;(5)完成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录入工作,并会同各学院招委会成员确定复试合格名单,最终报学校招委会审定;(6)整理复试合格名单,制定专业考试合格证样式;(7)报送专业合格信息库至全国各省招生办;4. 高考录取(1)和全国省市招生办联系,组织学习本年度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招生人员的技术培训;(2)组织完成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成绩录入工作;(3

23、)组织各学院等相关部门完成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4)整理高考录取考生信息数据库。5. 档案、数据管理(1)根据录取底册到省考试院拿取本省考生纸质档案;(2)汇总、核对未报到新生名单,报送至各省招生办。6. “专升本”考试(1)报送“专升本”年度招生专业及计划至省高教处;(2)组织报名工作,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3)组织命题教师完成试卷命制工作,并负责安全保密地印制试卷;(4)会同各学院做好考务工作,做好考场安排;(5)安排各学院开展阅卷评分工作;(6)划定分数线,确定上线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7)寄发录取通知书。院(部)职责:1. 招生计划(1)按照招生办提供的方案,提

24、出招生录取原则修改建议;(2)根据全校招生方案制订各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方案;(3)会同招生办确定艺术类分省招生计划。2. 招生宣传(1)根据招生简章提供各学院招生宣传文件说明、图片等素材;(2)各学院进行各种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包括寄发至全国各中学的招生简章 、海报等宣传材料;(3)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电话咨询;(4)制作各学院宣传小册,参加每年本省现场招生咨询会;3. 专业考试(1)命制艺术类专业考试试卷;(2)选拔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外派教师;(3)各学院完成各考点艺术类专业考点加试工作;(4)各学院统一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阅卷评分工作;(5)各学院制作、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4. 高考录取(1)

25、各学院选派高考录取期间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培训、成绩录入、招生咨询等;(2)根据录取安排进行网上考生阅档工作;(3)根据录取进程派工作人员协助招生办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4)按照招生办录取名单,完成分班名单。5. 档案、数据管理(1)分发本省录取考生纸质档案;(2)上报未报到新生名单。6. “专升本”考试(1)提出“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2)组织各班毕业生报名,审核报名资格;(3)选拔命题教师,按照要求完成试卷命题任务;(4)组织“专升本”考试考务工作,包括发放准考证、安排考场、安排监考教师等;(5)完成阅卷评分工作;(6)对拟录取名单进行资格二审,会同招生办确定录取名单。本办法经

26、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公布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浙江传媒学院(筹)关于教学工作二级管理方案同时废止。附件 1:浙江传媒学院教学管理流程图 附件 2:浙江传媒学院二级学院办公室教务工作制度二 00 七年十二月一日附件 1: 浙江传媒学院教学管理流程图一、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二、课程教学大纲教务处制定编写教学大纲原则意见各二级学院组织教研室及有关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二级学院审定报教务处备案三、课程建设四、教材建设与管理(一) 教材建设教务处提出制订或修订教学计划原则意见各二级学院制定或者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二级学院审议(组织专家论证)报送至教务处汇总报主管校长批准,公布实施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教研室

27、申报重点(精品)建设课程项目教务处组织专家组校级检查和评审校教学委员会评审确认申报表报教务处汇总二级学院初审教学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并发文公布各二级学院实施重点课程建设各二级学院制定本学院课程建设计划教务处制定校课程建设规划和重点(精品)课程建设验收指标体系报主管校长审批公布各 二 级 学 院 ( 部 ) 组 织教 师 编 写 教 材 、 出 版试 用 若 干 时 间 后教 务 处 组 织 有 关 专家 评 审推 荐 申 报 省 或 国 家级 教 材 建 设 项 目教 务 处 制 定 全 校 教 材 建设 规 划 及 重 点 教 材 建 设项 目 评 审 指 标 体 系各 二 级

28、 学 院 ( 部 )制 定 教 材 建 设 计 划二 级 学 院 ( 部 ) 组织 教 材 建 设 项 目 申报教 学 委 员 会 评 审 确 定 教材 建 设 项 目申 报 表 报 教 务 处 汇总二 级 学 院 ( 部 ) 初审(二)教材管理教 务 处 提 出 教 材 征订 要 求 并 提 供 教 材订 单 目 录根 据 经 审 批 的 开 课 计 划 及 教师 开 课 表 、 各 二 级 学 院 ( 部 )组 织 征 订 并 上 报 教 材 征 订 计 划教 务 处 审 核 汇总 后 向 书 商 征 订由 书 商 统 一 发放 给 学 生五、教学研究与改革(一)教学研究活动教务处制订校教

29、学研究工作计划、研究方向各二级学院制订教学研究工作计划、确定研究重点系或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二级学院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二)教育科研课题立项教务处制订校教学及教学管理科研规划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各二级学院申报有关教育科研课题二级学院初审确定立项项目各课题组实施项目报教务处汇总校教学委员会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中期检查及验收项目(三) 教学动态 、 教学督导简报编印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本处各岗位提供信息、稿源教务处编辑 处领导审核打印发至各二级学院(部) 、相关部门六、实习教学(一) 综合实践各二级学院编制综合实践大纲、指定实习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综合实践计划表第 15-18 周指导教师填写实习教学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实习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在实习前两周制定实习方案、组织学生安全教育实习结束两周后将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绩、实习情况登记表、实习指导记录上交二级学院实习总结二级学院存档并报教务处备案实习指导教师或实习带队教师组织实施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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