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南省行政审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事项编号:46010800QT-QT-0101受理机构 海口市美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项类别 承诺件决定机构 海口市美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事时限 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73 号);2、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发改2017591 号; 3、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口市政务 服务中心关于转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办法海发改法招函2017718 号;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企业投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
2、0186 号。平台填报信息内容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 模、建设内容;3、项目总投资;4、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不需要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办事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3.项目建设地点属海口市美兰区辖区范围内。办理流程 项目单位在线提出申请电话一次性告知信息不全审核审批项目单位在线打印备案表或重新备案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办理时间 法定 5 个工作日,承诺 1 个工作日办结地址 海口市群上路 1 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 405 室备注:1、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
3、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 规范原则。 2、项目单位应 当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成整性负责。3、项目单位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自动打印,不需要到 备案机关领取备案证明文件。咨询电话:653626222海南省行政审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在线申报流程通过互联网访问 http:/ 点击右上角“立即注册 ”,注册完成后登 录账号( 请项目单位牢记账号及密码)。大厅首页点击“投资项 目” ,再点击“项目申报”,选择“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选择“按地区 ” 点击“海口市美兰区” 根据项目所属类型选择对应的行业点击“开始申 报” 填写相关信息 点击 “确定申报”返回“用
4、户 中心” 选择“我的项目” 点击“ 事项申报”在“ 备 案阶 段” 选择“美兰区发改委”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点 击“ 网上申报”确认“项目信息 ” 填写“单位信息” 点击“ 提交申请”3温馨提示:根据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琼府办20186 号,涉及企业的相关条款,请办理备案手续的相关企业认真阅读遵照执行。第十一条 项目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项目通过在线平台申报时,生成作为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码。项目的审批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项目代码,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作为后续监
5、管的基础条件。第十三条 企业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依法履行项目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并依法办理城乡规划、土地(海域)使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第十六条 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具体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单位性质等;(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三)项目总投资额;(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项目单位应当对备
6、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4第十九条 项目备案后,项目基本情况发生下列重大变化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一)项目法人发生变更;(二)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三)项目名称发生变化;(四)主要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五)建设规模发生调整且变动幅度超出原备案规模的 30%;(六)项目总投资发生变化且变动幅度超出原备案总投资 30%;(七)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备案后两年内未开工的,项目业主如在满两年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不及时更新信息,项目备案机关可以从备案管理库中将项目删除。第二十六条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录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第二十七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信息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提供虚假项目备案信息,或者未依法将项目信息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未告知备案机关的(二)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开工建设的;(三)项目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或者报送虚假信息的;(四)其他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