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届)毕业论文文献综述题目论行政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专业法学班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开题日期一、前言部分(一)写作目的国家赔偿法将精神损害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标志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终于在我国正式确立。确立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不可缺少的方式,也是督促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是国家、政府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体现。因此,必须了解它的发展过程及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二)相关概念行政侵权行为通常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在行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法包括部分不当实施的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既可以是一种行政作为行为
2、,也可以是一种不作为行为。包括一般性的行政活动,如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以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行政处分行为。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权利主体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形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按照这样的理解,所谓精神损害赔偿,就是民事主体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因此得要求一定的财产赔偿以进行救济和抚慰的制度;所谓“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权利主体因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受损害而要求侵害者进行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精神损害主要表现为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3、等,使受害人在精神上产生恐惧、悲伤、愤怒、绝望、羞辱等痛苦。行政侵权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行政侵权行为有3个主要特点一行政主体性,即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实施的行为,具有行政主体性;二行为的违法性,即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或者在没有法律根据的情况下作为,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三须是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性,即行政主体违法实旆的行为,必须是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损害。(三)综述范围本文参考了19612010年间发表于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齐鲁学刊、政法论丛、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甘肃行政学
4、院学报、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法制与社会、湖南行政学院学报、理论导报、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行政与法等学术杂志中的学位论、期刊论文,借鉴了部分硕博士论文,通过分析与总结这些文章,对行政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在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总体把握。(四)相关主题及争论焦点一、我国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历史发展和现状。二、我国对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做法及国外对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做法。三、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问题分析。1、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2、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3、确定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金额。4、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法律适用。二、主题部分纵观当今世界各国,行政权
5、日益膨胀已是不争的事实。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由于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社会关系的日趋复杂,行政权也呈现出扩张和全面渗透的趋势,在社会中的作用力日益突出。这种扩张和渗透的趋势一方面是现代社会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也会对现代社会中的个人权利和自由带来潜在的或现实的威胁。而我国由于法制建设的滞后,公务人员法治观念淡薄加之行政机关“官本位”思想作祟,行政侵权现象层出不穷,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严重侵害却很难得到公正合理的救济。在此背景下,为寻求对行政侵权方面的精神损害得到实质、合法、合理的赔偿效果。学者们纷纷对影响行政侵权方面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诸多因素加以研究。通常不同时期不同研究人员选择不同的因
6、素,但有一些是一成不变的。影响行政侵权方面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从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范围,等方面进行分析(一)西方国家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历史发展过程和趋势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孟德斯鸠,1961)张红峰在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立法必要性的思考中提到法国民法典1382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张红峰,2006)王世涛在作为行政侵权客体的精神权利中说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美国法律协会明确承认,即使没有发生身体损害,精神损害本身也可以构成独立的侵权行为诉讼。(
7、王世涛,2004)(二)从我国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金来看,主要对做法、原则及适用范围来分析1我国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做法分析范冠峰,宋书凤在确立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立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助于消除不同法律部门之间存在的逻辑矛盾。(范冠峰,宋书凤,2006)罗晓波在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析中表明“有权利就有救济,有损害就有赔偿”,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要求(罗晓波,2009)王平伟在浅析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中表明我国国家赔偿法只采用了精神抚慰而没有采取金钱赔偿的物质方式,特别是当精神损害无法用消除影响、恢复名
8、誉、赔礼道歉来救济的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以适当的赔偿金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遭受的痛苦,物化其损失则更有利于赔偿法的实现。(王平伟,2008)邵毅超,杨成在合著关于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思考中指出对于行政侵权引起的精神损害适用财产救济,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要求。由于我国行政赔偿是采用“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形式,通过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金,有利于发挥其惩罚作用,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形成更有效的制约机制,促进行政机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管理,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对于行政侵权引起的精神损害适用财产救济,还有利于消除或缓解行政相对人对公务活动可能产生的不满和对立情绪,实现行政赔偿的“公
9、务保护”的功能。(邵毅超,杨成,2004)贵体谦同样在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畴的理性分析中指出对于行政侵权引起的精神损害适用财产救济,有利于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使行政机关更依法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更信任法律,更依赖法律,使政府成为真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政府;有利于充分体现我国尊重人格、尊重人权,提高我国大力推行现代法治的国际形象。(贵体谦,2008)2我国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分析于金葵在行政精神损害赔偿立法必要性探讨中提出以恢复原状为主、经济赔偿为辅的赔偿原则,精神损害赔偿在性质上是辅助性的,而非主导性。(于金葵,2003)周美艳在对我国行政侵权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思考中表明
10、国家主动赔偿与当事人申请相结合原则,有权力就有救济,国家机关对其侵权行为应主动给予赔偿,同时当事人应当拥有申请给予赔偿的权利。(周美艳,2009)3确立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适用范围王利明在民法M中提出在我国民事赔偿领域,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侵害物质性人格权,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二是侵害精神性人格权,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三是侵害一般人格权或者其它人格利益,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四是侵害身份权,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五是侵害具有人格利益因素的特定纪念物品,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王利明,2005)沈超在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之发展中主张将国家赔偿法第
11、30条改造为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因为第30条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并不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实际上是国家对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态度的暖昧。一方面,力图对行政侵权精神损害承担一定的责任;另一方面,又把精神损害责任限定于此三种方式之中(沈超,2004)综上所述,从各个方面对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进行了分析,“有权利就有救济,有损害就有赔偿”,可以看出加快建立行政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趋势,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三、总结部分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现实政治生活中,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
12、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是不可避免的,在行政侵权行为屡屡发生的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行政侵权行为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是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家赔偿法将精神损害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标志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终于在我国正式确立。可以切实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完善的行政赔偿法律制度。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人权保障,肯定权利主体的精神权利、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观点和理论,已越来越占据主流地位。对于行政侵权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越来越多的
13、国家给予保护,采取包括财产赔偿在内的多种方式予以救济。我认为,惟有这样我们的法治社会的建设才有动力,国家法治事业才能走向成功四、参考文献1王青斌、陶杨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J,行政论坛,2003年版。2罗豪才行政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3张红峰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立法必要性的思考,大连干部学刊2006年版。4王世涛作为行政侵权客体的精神权利J,行政法研究,2004年版。5于金葵我国行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版。6范冠峰、宋书凤确立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版。7罗晓波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14、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9年版。8王平伟浅析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J,法制与社会,2008年版。9邵毅超、杨成关于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思考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版。10贵体谦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畴的理性分析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版。11于金葵行政精神损害赔偿立法必要性探讨J,行政与法,2002年版。12周美艳对我国行政侵权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思考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09年版。13王利明民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14周颖论精神损害亟需纳入行政赔偿J,理论导报,2004年版。15沈超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之发展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4年版。16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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