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年金方案办事备案办事指南一、服务对象。中央所属大型企业、全国性社会组织。二、设定依据。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0 号)第六条: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 51 号)第五条规 定:全国性社会组织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三、受理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四、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 12 号,邮政编码:100716五、办理流程。1.有建立企业年金意愿的用人单位,按照集团合同规定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职工一方
2、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草案。2.用人单位与养老保险司沟通相关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企业年金方案草案的重点内容。3.用人单位将企业年金方案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材料报送养老保险司。4.养老保险司按照企业年金办法及相关规定核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备案材料。对核对无误的,出具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函。六、需提交材料及依据。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所需材料所列内容,主要包括XX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XX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基本情况简表(样式)、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样式)等。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
3、意见(人社厅发 201460 号)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自收到企业年金备案材料文本之日起 15日内未提出异议。九、咨询方式。010-84207315十、办理网址。无。十一、监督投诉方式。010-84207306链接: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所需材料、 XX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XX 单 位企业年金方案基本情况简表(样式)、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样式)附件 1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所需材料情 形 所需材料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函、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基本情况简表(附件 4)、重点情况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下属单位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4、备案函、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基本情况简表、重点情况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重要条款变更备案函、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变更对照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终止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函、终止企业年金计划方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备 注1.方案正本、副本各 1 份,电子版 1 份;2.重点情况说明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重要条款说明、方案与范本不一致情况的说明。附件 2(单位)企业年金方案(范本)(单位并盖章)企业首席代表 职工首席代表签章: 签章:日期: 日期:目 录释义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参加人员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第四章 账户管理第五章
5、 权益归属第六章 基金管理第七章 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第八章 方案的调整和终止第九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第十章 附则附件: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附件: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释 义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及其职工。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投
6、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0 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
7、1 号)、 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单位 决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
8、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五)适时调整原则。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第三条 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三)其他条件: 。 第四条 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单位所属 单位(以下统称本单位)。第二章 参加人员第五条 职工参加本方案的条件。(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其他条件: 。第六条 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附件),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参加本方案。在本方案实施后加入本单位的新职工,可在满足上述参加条件的 (本月、 次月)起参加本方案。第七条 职工退出本方案的条件(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二)职工达到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三)其他: 。第八条 职工退出本方案的程序职工达到上述退出条件后自动退出本方案,单位停止其企业年金缴费,按照本方案第十八条处理其个人账户或按照本方案第二十九条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第九条 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一)职工的权利1.职工对个人账户信息拥有知情权;2.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权益归属条件后,职工对个人账户中已经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