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播设备管理制度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中心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一)设备管理1.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 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部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2.发放到部室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室自行保管。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
2、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二)设备领用1、设备使用人凭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工作时间:7:0019:00。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
3、内归还设备室。特殊情况下,经分管领导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4.设备使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须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好性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当面提出。设备出门后造成的损坏由领用人负责。5.归还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设备及附件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领用人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便于维修人员处理。6.设备如有损坏,领用人应主动说明,并在损坏记录上签字。管理人员如不如实登记损坏情况,将连带承担设备损坏赔偿责任。(三)设备使用所有电视摄像设备完成任务后应及
4、时交回、销单,说明设备使用完好情况。如遇特殊采访任务不能及时交回,要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并说明情况。(四)设备维护所有的采访设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维护维修,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由技术人员解决,记者不得擅自拆卸。(五)有关规定1.摄录设备要定柜、定位、分类存放,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经常保持帐、册、卡、物相符。2.做好日常的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磁、防盗和定期检查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随时可用。3.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借用人检查设备后签字);用后及时归还,由设备管理员验收(通电检测,用标准测试带检验摄像机技术状况),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4.所有摄录设备,非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外借,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做到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并做好编号登记。5.摄录设备归还验收后,设备管理员应迅速进行除尘保养工作,做到不让故障机入库,发现问题及时向台技术服务中心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