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章程(2013 年 1 月 8 日经校务委员会修订,2013 年 1 月 23 日经第三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13 年 1 月 26 日经黄浦区教育局同意备案 自 2014 年 1 月起正式生效。序 言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1956年建校,前身为勤光(私立)小学。学校曾经连续15年被评为卢湾区文明单位。2004年6月由原卢湾区教育局进行布局调整,将原淮海中路小学、长乐小学、淡水路小学三校合并为淮海中路小学。三校合并初期,有20个教学班、两个教学部。总校设在淡水路93号,分校在淮海中路650弄3号。目前学校为一个校址:淡水路93号,毗邻新天地、淮海路。第一章 总 则
2、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与地址】 本校全称为: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英文表述为:Huaihai Middle Road Primary School, Huangpu District of Shanghai ;住所地址为:上海市淡水路93号,邮政编码为:200020 ;官方网址为:http:/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隶
3、属关系】 本校由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承办,经上海市黄浦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校为实施五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 【学制与办学规模】 学校面向地段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 6 岁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严格依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班级个数和班额人数规定执行。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 【办学宗旨与使命】办学理念:学习是快乐的,生活是幸福的。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让学生真切感受到学习的快乐、生活的幸福。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办学生喜欢的学校。即:办一所学生喜欢
4、、家长和社会认可,具有传统民族文化和海派文化相结合的、小班化教育特征明显的普通小学。学校一直以“学习是快乐的,生活是幸福的”作为办学的宗旨,旨在让所有的孩子找到快乐学习、快乐成长的源泉,能够感怀生活的馈赠和感受长辈的付出,在老师、父母以及社会的关心下幸福的成长。同时也让教师们在和谐的校园氛围中与学生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感受教师这份职业带来的责任感、幸福感和荣耀感。在创建和谐校园的基础上,以 HELP 模式贯穿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丰富师生的共同学习经历。(注释:HELP借用help的英语首字母表达多重含义,既有帮助互助的字面含义,又有首字母延伸的帮助、情感、引领、个性化等多重含义,为便于教育教学管
5、理以及师生之间2不同策略的多层面使用,简化称之为HELP模式。)第七条 【师生发展目标】 教师发展目标(暨淮小教师须知一):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文明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遵照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做到: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引导教师以学习型团队建设推动教师专业素养与专业能力的提高,引导教师在自我规划中实现职业生涯的成长和飞跃。学生培养目标: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做现代文明好少年。在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培养具有良好学习习惯、有自主探究能力的现代文明少年。第八条 【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 :今天我以学校为荣、明天学校以我
6、为荣。校风: 文明、守信、团结、进取教风: 研究、扎实、求实、创新学风: 勤学、多问、刻苦、认真教师誓词: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文明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第九条 【学校标识】 校旗:印有校徽、校名的旗帜校歌:沈晓红词曲微笑每一天校徽:以淮海中路小学的H、X组合的校徽第十条 【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一条 【校长负责制 】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7、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第十二条 【校长职权】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八)负
8、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十三条 【党团组织】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3第十四条 【工会与教代会制度 】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
9、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机构 】 学校设置教导处、大队部和后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十六条 【其他常设机构 】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
10、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第十七条 【重大决策制度 】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十八条 【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 】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
11、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荣誉室,同时适时进行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第十九条 【校内维权制度 】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维权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12、第二十条 【平安校园制度 】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第二十一条 【办学监督】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二条 【教育教学管理架构 】 学校建立健全学科组、教研组、年级(备课)
13、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学科组长(主任)负责组织本学科教师的教学研究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学科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4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年级(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二十三条 【德育管理】 学校实行“HELP 模式”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人人是德育工作者”的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并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构建德育目标体
14、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学校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为目标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正确地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尊重他人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组织学生以互助HELP 模式开展校外第二课堂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党团员带领下的志愿者活动等,在实践体验中孕育创新能力,在志愿服务中提升道德品质。第二十四条 【班级管理 】 围绕学生培养目标,开展学生基础道德教育。引导学生自主参与班级管理,开展“温馨教室”建设与“星级中队”评比、雏鹰争章活动、海派文化与民族文化融合的主题活动等。定期召开少
15、先队干部会议,发挥红领巾自理岗监督和管理作用,开拓少先队员的学习、活动、展示的空间,让队员能够有更多的机会锻炼自己,展示自我,增强实践能力。第二十五条 【社团管理】学校工会根据学校的发展趋势、教师的意愿与需求,开展社团活动。社团活动以工会组织为主,在协调学校各方的基础上,一般在学生放学后开展主题活动。同时,将一些有特长的教师组织起来,开展学生社团活动,进一步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等。第二十六条 【课程管理】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
16、齐课程,上足课时。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二十七条 【教学管理】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 一般实施小班化教学。 学校认真依据课程计划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课堂教学研究、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学生课外负担控制等。对学习困难的学生或者特殊的学生给予帮助与指导。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第二十八条 【课堂管理】深入推进小班化课堂教学研究,形成小班化课堂教学策略,结合相关的课题不断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坚持校本研修与学校的校
17、本培训、校本教研、学校科研结合,推进课堂学习氛围、方式、评价等,进一步体现民主、平等、和谐以及自主、合作、探究等课程改革理念。第二十九条 【体育健康教育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为鼓励人人运动,每月开展“月月有赛事、人人都参与”的体育单项竞赛。学校上半年举办一次游戏节活动,下半年举办一次冬季体育运动会。学校建立卫生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
18、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实施禁烟。第三十条 【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与需求,实现“学习是快乐的、生活是幸福的”办学宗旨。即通过个别访谈、辅导活动、互助HELP模式等缓释学生的心理压力、帮助疏导心理问题等。第三十一条 【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管理 】 艺术周(节):每年五月为艺术活动月,学校开展“快乐成长 幸福摇篮”艺术节活动。科技节:每年11月开展科技节主题宣传、竞赛活动等,开展“快乐在校园 创新你我他”科技节活动。劳动宣传(活动)日:每周四为劳动宣传教育日和劳动日。第三十
19、二条 【信息技术管理】 学校积极创建学习型学校,以实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信息化为抓手,加强多媒体技术、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管理的运用,实现信息技术的管理的最优化。第三十三条 【教育科研管理】 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以HELP 模式为主的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鼓励教师参与市区课题的研究以及著书立说等。第五章 学 生第三十四条 【学生入学】 学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第三十五条 【学
20、生权利】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六条 【学生义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
21、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七条 【学籍管理 】 学校按照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第三十八条 【学生评价 】 注重学生成长手册学生成长足迹的记载,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第三十九条 【学生奖惩 】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
22、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第四十条 【学生膳食】 学校从学生的营养需要出发,委托正规的餐饮公司遵循营养、新鲜、可口的原则精心烹制安全的学生餐。第四十一条 【学生资助 】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且符合学校困难家庭补助条件的学生,6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第四十二条 【学生自治 】 学校每年召开少先队代表会,民主选举或增补学生干部,提交和解答学生关注的问题,积极发挥少先队大队部的自我教育作用,落实公民意识教育。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
23、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第四十三条 【学生评教 】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第四十四条 【学生权益维护】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
24、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第六章 教职工第四十五条 【人事制度】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第四十六条 【教师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
25、表意见;(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七条 【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
26、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7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践行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第四十八条 【职工权利义务】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第四十九条 【教师培训】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第五十条 【教职工待遇】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
27、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第五十一条 【班主任】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第五十二条 【教师考核】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第五十三条 【教师奖惩】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
28、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第七章 学校资产第五十四条 【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73万 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等。第五十五条 【资产保护 】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第五十六条 【资产管理与使用 】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
29、变更、增减手续。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加强对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操场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第五十七条 【资产安全】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第五十八条 【财务管理制度 】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
30、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第五十九条 【学校收费 】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六十条 【社会捐赠】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8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第六十一条 【育人体系 】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
31、,形成教育合力。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目前学校已建立的校外教育基地:嵩山消防队、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淮海街道活动中心等。第六十二条 【家长委员会 】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第六十三条 【家长
32、学校与家校联系机制 】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第六十四条 【社区服务 】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第六十五条 【综合治理 】 学校依靠淮海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
33、设平安文明校园。第六十六条 【校友会】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第六十七条 【对外合作交流 】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 【制度体系建设 】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第六十九条 【章程生效程序 】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上海市 黄浦区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第七十条 【法制统一原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第七十一条 【章程修订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某某市、区 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第七十二条 【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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