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市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文本)宁波市规划局二一六年七月ii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应急避难场所的定义及包含内容 .3第三章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 .5第四章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规划 .11第五章应急避难场所配建设施规划 .12第六章各类灾害应急避难疏散导引 .13第七章实施保障 .15iii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有组织地安排避难救援,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造“平安宁波” ,构建和谐社会,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2、,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不断提高全社会综合防御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生态市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第三条 规划对象本次规划主要对象包括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避难通道。第四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宁波市区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区即宁波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个城区,面积 2560 平方千米。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第五条 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2015 年修订) 时限一致,到2020 年。
3、2第六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08 年 12 月 27 日修订通过,2009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3、 关于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意见 (中国地震局) ;4、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5、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 年) ;6、 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5 年) ;7、 宁波市地震应
4、急预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4236 号) ;8、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2015 年修订) ;9、 宁波市三江片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3-2020 年) ;10、 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4 年修订) ;11、 宁波市中心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防)专项规划(2013-2020 ) ;12、 宁波市中心城综合防灾专项规划(2010-2020 ) 13、 宁波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14、 宁波市中心城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15、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16、宁波市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七条 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2、与城市规划相整合原则;3、均衡就近布局
5、原则;4、安全保障原则;5、平灾结合原则;6、充分利用现状原则;3第八条 规划目标通过科学规划,结合城市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应急避难场所为主的灾时人员防护体系。达到“平时灾时”统筹兼顾,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协调发展。至规划期末,市区人均室外固定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 3 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外紧急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 1.5 平方米以上;中心城完成 948 万平方米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满足规划区 100%人口的避难需求。至规划期末,每个区建有至少 13 个容量不小于 200 人的区级避灾中心(室内应急避难场所) ;每个乡镇(街道)建有至少 12 个容量不小于 100 人的街道级避灾中心;每个村(
6、社区)建有至少 1 个容量不小于 50 人的社区(村)级避灾点。各级政府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增加应急避难场所数量。第九条 规划成果规划由文本、图纸、说明书和附件四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书、附件是对文本和图纸的补充和解释说明。第二章应急避难场所的定义及包含内容第十条 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和爆炸、火灾、毒气泄漏以及恐怖袭击等人为灾害等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安置的安全场所。第十一条 应急避难场所分类根据应急避难场所用地性质不同和适用灾种不同,及规划用途不同等特点,4将应急疏散避难场所分为固定(长期
7、)避难场所和紧急(临时)避难场所,以及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和室外应急避难场所。1、室外应急避难场所:适用于地震及其它需要室外避难场所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受灾人员的疏散和安置,主要包括公园绿地、城市广场、大型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停车场及其它公共开放空间。2、室内应急避难场所:适用于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核设施事故及其它需要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受灾人员的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主要包括学校、社区(街道)中心、福利设施、体育馆、条件较好的室内场所。3、固定(长期)应急避难场所:主要指相对于紧急避难场所用地来说面积规模较大的市级、区级公园绿地,各类体育场等,规模再大些的还包括城区边缘地带的空地、城
8、市绿化隔离地区等,主要用于安排居住区(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政府等管理范围内的居民相对较长时间的使用。4、紧急(临时)应急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用地主要是指发生地震等灾害时受影响建筑物附近的面积规模相对小的空地,包括小公园绿地、小花园(游园)、小广场(小健身活动场) 等。这些用地和设施一般能够起到发生地震等突发灾害时,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具有提供用地周围若干个邻近建筑中受灾居民临时和紧急避难使用的功能。第十二条 应急避难场所等级划分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分类,按避难场所的规模划分,本次规划将避难场所分为市级、区级、街道(乡镇)级和社区(村)级应急避难等四种类型。1、市级应急避难场所:承担的防灾避险功
9、能主要是中长期避难,主要用作救援指挥中心、医疗救护、救援基地、临时安置、人防集结点等,运行 30 天以上。场所内一般设抢险救灾部队营地、医疗抢救中心和重伤员转运中心等。避难场所用地面积大于 10 万平方米,服务范围为宁波市区,服务半径宜为20003000 米,应通过车辆运输,步行 1 小时内到达。2、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区级应急避难场所承担的防灾避难功能主要有二:一是发生灾害以后作为固定的避难场所,为居民提供短期的生活安置地;二是5作为救灾基地,开展救援和恢复重建活动。区级避难场所主要用作短期避难场所,运行 10 天到 30 天,满足配备基本生活设施要求。区级避难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 1500 米
10、左右,步行大约 30 分钟之内可以到达。3、街道(乡镇)级避难场所:主要为街道、乡镇服务,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要求场所用地面积大于 20000 平方米,但由于有些街道、乡镇避难场所较少,其场所用地面积可适当放宽,主要从现有通过改造可作为避难场所的资源进行选择,从空间布局、场地条件、交通条件进行分析确定。4、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供避难疏散人员临时或就近避难疏散的场所,也是避难疏散人员集合并转移到固定避难疏散场所的过渡性场所。通常可选择市区内的小公园、小花园、小广场、街头绿地等。结合宁波实际,规划确定紧急避震疏散场地的用地宜大于 2000 平方米,居住区、小区和组团内部的小公园(在建筑倒塌范围外)
11、也作为紧急避难场所用。第十三条 有效面积有效面积指场地内扣除与避灾无关的建筑物、水体等剩余的面积。第十四条 应急避难疏散通道本次城市应急避难通道主要是指在应急阶段,用于承担城市各类运输功能如城市抢险救灾、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的海陆空交通通道。第三章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第十五条 安全分区规划以城市规划为主要依据,结合人防专项规划的防空分区来合理划分应急避难场所防灾分区,便于控制灾害的蔓延,合理配置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设施。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主要依据,结合市六区的行政界限来划分防灾分区,共分为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和北仑 6 个防灾分区。6第十六条 防灾单元防灾避难单元是灾难发生时,政府和市民
12、防灾避难的基本单元。设置防灾避难单元有利于政府组织管理和市民安全有序避难。以控规编制单元的划分和街道、社区界限为主要依据,结合城市路网系统确定防灾单元,防灾单元之间以城市道路、铁路、河道及山体为分隔,共划分为 109 个防灾单元。第十七条 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市级应急避难场所 19 处,其中,江东区 3 处,江北区 3 处,鄞州区 3处,北仑区 3 处,镇海区 4 处,外围组团 3 处。规划用地面积 1190 公顷,有效面积 618 万平方米,能容纳 146 万人。宁波市区市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览表面积 有效面积 可容纳人口编号 位置 公园名称(hm 2) (hm 2) (万人)1 江东区 甬
13、江公园 23.6 14.16 4.72 2 江东区 东部生态走廊 60.82 36.49 12.16 3 江东区 甬慧湾公园 29 17.4 5.80 4 江北区 江北生态公园 33.2 19.92 6.64 5 江北区 姚江新区公园 32.8 19.68 6.56 6 江北区 奥体公园 56 33.6 11.20 7 鄞州区 姚江绿心公园 125 75 15.00 8 鄞州区 院士公园 59 35.4 11.80 9 鄞州区 鄞州公园 50.13 30.08 10.03 10 北仑区 北仑山滨海公园 50 30 10.00 11 北仑区 金鸡山公园 22.66 13.6 4.53 12 北仑
14、区 区政府中心广场 17.8 10.68 3.56 13 镇海区 文胜公园 58.94 35.36 11.79 14 镇海区 骆驼公园 18.51 7.2 2.40 15 镇海区 植物园 320 - -16 镇海区 甬江汇头公园 51.6 30 10.00 17 外围组团 慈湖公园 18.8 9 3.00 18 外围组团 张陆河中央公园 16.9 6.4 2.13 19 外围组团 东钱湖公园 150 45 15.00 7第十八条 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区级应急避难场所 69 处,其中,海曙区 9 处,江东区 10 处,江北区12 处,鄞州区 11 处,北仑区 10 处,镇海区 8 处,外围组
15、团 9 处。规划用地面积 885 公顷,有效面积 378 万平方米,能容纳 134 万人。宁波市区区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览表面积 有效面积 可容纳人口编号 位置 公园名称(hm 2) (hm 2) (万人)1 海曙区 青林湾滨江公园 20.8 12.5 5.00 2 海曙区 环西公园 6.19 3.71 1.48 3 海曙区 中山广场 8.38 5.03 2.01 4 海曙区 南郊公园 11.6 6.96 2.78 5 海曙区 月湖公园 28.6 9.4 3.76 6 海曙区 青林湾公园 3.97 2.38 0.95 7 海曙区 濠河公园 11.54 6.924 2.77 8 海曙区 西城公园 4
16、.8 2.88 1.15 9 海曙区 丁家地段滨江绿地 14.2 8.4 3.36 10 江东区 宁穿路公园 4.61 2.77 0.92 11 江东区 东站南侧公园 4.65 2.79 0.93 12 江东区 中塘河公园 2.62 1.57 0.52 13 江东区 庆丰公园 3.64 2.18 0.73 14 江东区 东部市民广场 6.51 3.91 1.30 15 江东区 东部新城明湖公园 10.4 6.24 2.08 16 江东区 东部中央广场 11.82 7.09 2.36 17 江东区 盛梅公园 3.59 2.15 0.72 18 江东区 科技公园 14.69 8.81 2.94 1
17、9 江东区 宁波市体育中心 17 10.2 4.08 20 江北区 姚江公园 9.07 2.5 0.83 21 江北区 外漕公园 13.89 8.33 2.78 22 江北区 湾头公园 18.34 2.5 0.83 23 江北区 日湖公园 32.3 2.5 0.83 24 江北区 洪塘公园 5.26 3.16 1.05 25 江北区 广元公园 5.54 3.32 1.11 26 江北区 机电公园 7.11 4.27 1.42 27 江北区 姚江新区南公园 11.01 6.61 2.20 28 江北区 费市公园 14.38 8.63 2.88 29 江北区 大通公园 3.6 2.16 0.72 30 江北区 永丰公园 3.76 2.26 0.75 31 江北区 康庄体育中心 11.4 6.84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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