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办公区管理规定第 一 条 为 保 证 本 集 团 各 单 位 办 公 室 整 洁 、有 条 不 紊 ,为 员 工 提 供 一 个 良 好 的 办 公 环 境 ,特 制 定 本 规 则 ,本 集 团 全 体 员 工 应 遵 照 执 行 ,各 地 区 公 司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予 以 适 当 调 整 。第二条 办公楼开、关大门及 电闸时间(1)开:上午 8:00 关:晚上 22:00(2)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关门时间,经办人员应于当日下班前通知行政人事部 门,以便做好相关安排。(3)工作时间1)按集团规定实行。2)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为: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
2、0。3)除地区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领导外,全体 员工上、下班一律打卡,以打卡做 为考勤的基本依据。4)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由行政人事部 门组织人员值班,值班时间:9:0017:00。第三条 严禁在 办公区内聚众闲聊, 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第四条 爱护 公司财物,严格按使用说明操作使用公司办公设备和公共设施,使用责任人应定期进行办公设备和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护。第五条 严禁 带闲杂人员进 入办公区,因公事来访人员,需按公司规定办理来访登记手续。第六条 注意保持办公场地、 办公桌面的整洁,下班前 应整理好自己的 办公台面。第七条 写字楼配置的 电闸、消防 设施及
3、电话、 电源线路等,除紧急情况外,切勿随意拉动或移动,以免留下事故 隐患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 失。第 八 条 如 在 写 字 楼 发 现 可 疑 现 象 或 可 疑 人 物 ,应 及 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并 向 有 关 领 导 汇 报 。第 九 条 下 班 离 开 办 公 室 前 ,切 记 关 窗 、关 电 源 (饮 用 水 、空 调 、电 脑 、灯 等 )、锁 门 。第十条 办公室应保持清洁、卫生,包括窗台、玻璃窗及窗帘的整 洁。(1)办公台、凳、文件柜等办公用具应按规定统一摆放,不能随意改变摆放位置;(2)办公室不能随便摆放杂物或其他与办公无关的用具;私人物品、无关用具 应当天拿
4、走,不能逗留在办公室;(3)上班前或下午下班后各自清洁自己的办公台、凳,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者,应关上电源,锁上门窗;各部门应 指定值班人员负责;(4)应积极配合清洁工人搞好本办公室卫生, 爱护清洁工人 劳动成果;(5)应自觉保持卫生间的清洁。第十一条 办公室应保持清静(1)办公室不能大声喧哗(包括传叫电话、同事之 间谈话 、会友、接客),更不能有吵闹、打架等不文明行为;(2)办公室内提倡禁烟;(3)上班时间办公室里不能放收音机之类电声设备;(4)办公室里不能粗言秽语。第十二条 工余 时间或节假日不能在 办公室里接待私人亲 朋,在特殊情况下,接待 亲朋后应自觉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第十三条 爱护办公室绿化的花、草,损坏盆景要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