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全面落实“放管服”政策措施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xxx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 xxx及时组织编办、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等单位参加的会议,认真对照督查重点,对 2013 年以来“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和 2017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放管服”改革任务具体措施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 xx 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 小组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跟进国务院、省、市放管服工作进程,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
2、务型政府,深入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建立“放管服”工作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着手制定促进“放管服”政策落实落实的考核方案,由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单位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考核,建立台账档案,变事后整改为事中监管,促进国务院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调整。紧跟国务院、省市审批事 项调整工作进程,对应做好本级审批事项承接、清理、调整。县政府行政审批事项, 2014 年保留 xx 项,取消 xx 项; 2015 年承接上级 xx项,取消 xx 项,承接具有行政
3、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 xx 项;经过 2014 年、 2015 年两次清理调整,县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保留 xx 项,均已经落实在各部门“三定”规定之中。 2016年县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承接 xx 项 。 二 、我局于 2013 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具体工作,明确责任人,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三 、我局在具体贯彻落实“ 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时,因机制体制等因素,不存在以下五类情形: 1没有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没有依法向基层下放的审批事项; 3没有参与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改革中; 4行政审批中不涉及中介服务机构
4、; 5没有进行机构改革。 三、贯彻落实情况: 1 2013 年 10 月江苏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调整下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规定从 10 月 8 日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实施机关由原来的“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调整为“设区的市级 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为此,我局成立对接小组,配备专职人员,主动沟通联系,加强业务培训,从而确保此次审批项目下放与接收“无缝对接”,并于 2013 年 11 月 20 日正式开始接受窗口受理,成为全省首家开通受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业务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2做好部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我局在进驻政务中心
5、后分别于 2013 年 7 月、 2013 年 12 月、 2014 年 11 月以及 2016 年 12 月的时间节点共进行了 4 次权力事项梳理,最终确定了 9 个进驻事项(含一个挂起事项),根据省审改办要求,重新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共 5 类 37 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 103 个。根据 xx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 局于 2015 年 5 月完成了部门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并上报市编办,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根据市编办要求,对责任清单进行第一轮的修改完善,认真梳理出部门职责共 10 项、具体工作任务 81 条、公共服务事项 3 项,履行部门职责
6、所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54 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含行政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 共 36 张,厘清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 5 项,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事项 5 项。 3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我局内部设有律师管理处(律师协会)、公证管理处(公证协会)、司法鉴定管理处(司法鉴定协会)、基层工作处(民调协会)、法律援助管理处,分别对全市的律师机构与个人、公证机构与个人、司法鉴定机构与个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机构与个人以及进行法律援助行为的机构与个人的相关行为依法予以行政监管(指导、评估、检查、预警、约谈、处罚、监督)、信用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事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预警;事后
7、检查、考核,对有问题的予以约谈、处 罚;全过程中进行信用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行政服务处处长、窗口工作人员在具体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做到知晓、掌握、执行好所涉及的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三大类的相关标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人性化、科学化的能力和水平。 5简化审批服务内部环节。加强流程设置、行权网运行、案卷卷宗等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市局行政服务处主动与省司法厅新建处室 -行政审批处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审批 流程。总计缩短承诺时限 90 天,减少 13 个环节,减少申报材料 9 项。 6提升审批服务品牌质量。紧紧围绕窗口“法润江海阳光服务”品牌建设,通过牢牢把握“主动站立”、“微笑相迎”、“沟通畅达”、“判断准确”、“反馈及时”、“后期跟踪”、“联动服务”七个“必须”的服务要求,改善办件环境,并在窗口醒目位置放置征求意见簿,对群众的留言逐条给 予答复,增强沟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7探索研究服务新模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优化简化服务流程为目标,将逐步开展咨询式服务、宣教式 服务、调解式服务、引导式服务、开发式服务、代理式服务、参谋式服务七种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