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砂石料加工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碎石加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地材名称及单价地材名称 单位 单价(元/ m 3) 备注砂石原材料 m31.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单价内含人工费、机械维修费、材料费、场内转堆费、场内装车费、所有加工用电费、机械燃油费付邮费、料具费、照明费、所有人员工资、人员进出场费、管理费、利润等。2.乙方在开工后,必须买好所有人员的工伤保、医保及社保。第二条 机械及原材料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原材料(原砂石)到碎
2、石厂现场。乙方提供生产碎石及机制砂的所有必须的设备(含碎石设备、装载机、破碎锤、振动筛、制砂机、冲砂台、电力设施、生活设施等等) ,由乙方利用原材料(原砂石)进行加工成甲方所需要的砂、碎石产品。第三条 加工砂石料质量要求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标准加工的砂、碎石。第四条 加工砂石料的时间及数量本工程在 时间内预计加工砂石料数量合计为 万 m3,具体数量由甲方向乙方下达使用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计划及时调整生产安排,甲方每次原材料到场后 3 日内,乙方须将原材料按甲方要求加2工完毕,确保甲方的需求。第五条 砂石料数量确认方法及价款支付方式一、砂石料数量确认:以甲方原材料运输车辆的实际装载量为准,即每
3、次原材料进场,甲乙双方现场计算每车原材料的方量,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二、价款支付方式:甲方每月根据计量单按 80%的比例支付加工款,另 20%作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合同终止 1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 (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金中代扣代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试件取样、试验进行管理,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对原材料及成品进行看管。二、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揽任务,终止与乙方的合
4、同关系,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的加工产品计量费用。三、负责组织运输车辆把原材料运输到乙方生产现场,并负责将成品运输出场(场内装卸由乙方全部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车辆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四、生产现场由甲方运输来的原材料及由甲方原材料加工出来的成品(碎石及砂)所有权全部归甲方,乙方无权处置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一、在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自有人员、设备进行合理调配,在甲方的监督下自主组织砂石料的加工等相关事项。二、上足本工作的生产工人,保证生产需要,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岗前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乙方必须进行安全岗位培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若
5、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第八条 违约责任二、乙方加工出的产品量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使用计划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量不能满足甲方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场采购时,价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仅限于甲方使用,乙方不得对外销售;否则,乙方承担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连续两次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六、乙方应采取有效安全保卫措施,保障料场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发生被盗事件,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法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交由邛崃市人民法院审理裁决。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 附则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执三份 ;乙方执一份。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地址: 地址: 4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