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786062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本文(律师见证书附《律师见证工作细则》(共19页).doc)为本站会员(晟***)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律师见证书 附律师见证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书 附律师见证工作细则律 师 见 证 书 附:律师见证工作细则律师见证工作细则律师见证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第三条 律师见证的时间应当是被见证的法律行为发生之时。第四条 律师见证的空间应当是律师本人在见证时视眼所能见到的范围。第五条 从事见证工作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并持有律师执业证。第二章 见证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六条 自愿原则,即根据客户的申请就客户申请的事项进行见证。第七条 直接原则,即仅能就律师本人视眼所见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第八条 公平原则,即真实的反映客户的意思表示,客观的确认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第九条 回避原则,即律师不得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