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796130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本文(律师催告函(模板)(共1页).doc)为本站会员(晟***)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律 师 催 告 函*2014第724号*有限公司:2013年3月19日,贵司与我司签订供需合同(编号:SCSH),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编号:SCXSH),约定由我司向贵司提供大理石磨机及磨边倒角线一条。合同签订后我司如约向贵司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上述设备,且贵司向我司出具了验收单。根据前述合同约定,贵司须在设备安装完毕后三个月内向我司支付尾款40000元,但设备安装完毕至今已经一年有余,经我司数次向贵司催要上述设备尾款,贵司仍未支付,现我司就贵司拖欠我司设备款人民币40000元一事签发律师函。我司认为:贵司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也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诚实信用原则,给我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我们不相信贵司会为了贪图一时的非法利益而损害双方之间之前所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据此,为了避免损失的继续扩大和不必要的讼累,我司特郑重函告贵司:限贵司于2014年8月5日前向我司付清所欠设备款,否则,我司必将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追收上述设备款及追究贵司的违约责任,届时贵司不仅会额外承担不必要的违约金及诉讼费用,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